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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ereignty of the Liuchiu Islands

葛超智眼中的琉球主权(上)

作者 | George H. Kerr 译者 | 張惠閔 簡皓瑜
George H. Kerr:即葛超智、柯喬治。曾任美國駐臺副領事
張惠閔: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學士
簡皓瑜:致理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講師

〔如須轉載,請先徵求《遠望》同意,並於文首註明出處,全文刊載(不得隨意更動內容)。〕

美国新任总统川普当选未久,即频频拿台湾问题向北京要价;上月17日,华尔街日报又刊载了前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现今川普的副国务卿热门人选伯顿(John Bolton)之投书,建议部分驻冲绳美军移驻台湾。估不论美军驻台形同撕毁攸关今日世界秩序的《旧金山和约》、《波茨坦公告》等重要国际条约,以及战后中美陆续签订的三大公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即此建议本身,亦已显示美国不惜在西太平洋滋事,利用台独及日本遏阻中国复兴的企图。

其实早自1850年代起,美国就已觊觎琉球和台湾多年,并着手联日,欲藉「第一岛链」箝制东亚大国——中国。终致19世纪下半,琉球沦于日爪;而这又导致琉球被迫卷入日本的扩张战争,二战末期更有高达1/4的人口死于冲绳战役,其中包括被日军强迫「集体自杀」者。二战后冷战初起,美国为了恢复「第一岛链」及其作用,遂再违背盟国协议,先与东亚战场的罪魁祸首私相授受,首倡日本对琉球具有「剩余主权」的主张,并藉托管之名长期占领琉球(即,日有主权,美有治权),以维持其插足东亚的影响力;继而与日本勾结,一面将琉球「复归」日本,一面以密约维持美国在琉球驻军特权。可怜琉球从19世纪下半叶起,饱经美日联手挟持而惨遭殖民与战火,至今已百余年、几代人。

美国究竟是何时开始利用琉球以介入东亚的?美国情报人员葛超智在1945年4月25日发表于《远东研究》(14卷8期)的〈琉球主权〉(Soivereignty of the Liuchiu Islands)一文,或可让我们窥得一二。本文发表于二战末期的冲绳战役期间,时葛超智正任职于美国华盛顿海军情报处台湾组,同时担任普林斯顿及哥伦比亚大学校内海军军政学校的讲师及研究员1。眼看琉球即将到手,葛氏不但回顾了美国昔日对琉球主权地位的态度演变及策略应用,更对美国如何再度利用琉球介入东亚提供了建言。本文不但预示了后来的东亚紧张关系,也让我们清楚看到美国的立场及机巧,对我们思考东亚和平、两岸关系都极具参考价值,值得译介(如下)。

文章一开始,葛超智说:

直到目前美国人入侵琉球(编按:1945年4-6月冲绳战役)以前,日本早自1879年将琉球群岛纳入帝国的一个县开始,就已实质上毫无疑问地在这里行使主权了。近来,有些中国人重申中国对琉球群岛主权的旧有主张。譬如,在蒋介石《中国之命运》第二版(1944年1月)中,琉球群岛即被列入了必须归还中国之地。然而,琉球并未具体明确地列名于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中,它可以是、亦可以不是该宣言所称的「日本将务必被驱逐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的范围。如果我们要研究日本对琉球主权的主张及中国的相对主张究系基于什么背景,那么了解美国人自己在19世纪中叶与琉球人民建立的关系及条约,就很重要。

1854年,美国海军准将培里与琉球王国缔结了《琉美修好条约》;随后,条约被日本片面废除了,而这一步是我们美国所默许的。在我们签约前,则琉球群岛的(主权)地位好几百年来一直都含糊不清。

以上,葛超智首先偏颇地提示日本对琉球行使主权的历史,以否定将来琉球应该还给中国。接着葛氏硬是掰出1943年《开罗宣言》的「语焉不详」,以否定琉球必须从日本剥离出来。最后,葛氏提醒美国在近百年以前还曾与琉球缔约,以强调美国可以决定琉球的主权地位谁属,并凸显美国曾在东亚扮演的积极角色。于是,葛氏暗示着美国决策当局:面对即将迎来的战后新局,美国应该把握契机切入东亚;而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再度掌握琉球就是一个好方法,利用琉球地位可操作的空间就是一个可能的切入点。此即葛氏本文的出发点。

葛超智接着铺陈:

 

琉球人民

族群上,琉球住民近似于第八世纪(含)以前的日本人;语言上,二者也密切相关(编按:此即日本热衷于宣传的「日琉同源论」的说法)。他们某些宗教习俗,与朝鲜及其大陆邻近地区的萨满教(shamanism)有许多共同点。举止、风俗、礼仪、文学、以及政府治理方面,则琉球强烈地向中国看齐,并近乎虔敬地声称其文化主要即依附于中国。

琉球设有一位国王和朝廷,他们是其文化仕绅阶层的代言人,仕绅阶层则由人口占大多数的农奴(编按:serfs,指依附于土地、不能自由流动迁徙、不能辞职的非自由民)所支撑。农奴的生活原始;受到中国(及日本)所影响的精致优雅仅局限于城市。琉球早期流传的故事,强调琉球社会井然有序的特质;其中看不到士兵和警卫手握刀剑或皮鞭。民间的暴力几乎是闻所未闻。然而,仕绅阶层的地位,是靠着在人民当中建立特务及间谍体系来维持的,使其言行举止及经济生产上即使出现最轻微的违犯行为,都能立即被统治阶层注意到。

几个世纪以来,琉球国王均承认中国对琉球的宗主权。每当新的统治者上任,中国朝廷即会遣使监督其就职仪式;反之,琉球也会派遣使节祝贺中国新皇帝登基。此外,还有数量不明且每次多寡不一的贡品,每三年两次地经由福州送往中国。简言之,琉球群岛在其与中国的关系中(编按:即在传统的中国天下秩序里)所具有的地位,类近于不同时期里朝鲜、西藏、阿萨姆、缅甸、泰国、安南、满州的地位;这些地区的统治者既受中国皇帝所册封,同时亦在其疆域内享有实质的自治权。

 

邻近于日本所造成的影响

琉球人的主权地位,受到地理上邻近于日本所累。1872年以前,琉球群岛从未依附于日本中央政府;不过,1609年九州南部的强大氏族──萨摩藩──入侵了群岛。此后,萨摩大名(编按:即萨摩藩藩主。在日本「明治维新」以前由幕府和藩国共治的「幕藩体制」封建制度下,将军是国家实际的最高统治者,幕府是最高政权机关;「大名」是幕府将军之外一般地方上的封建领主,效忠于幕府,幕府将军则领导所有藩国大名,向上效忠名义上的统治者──天皇)就一直在琉球首府(那霸)派驻代表,「以监督夷务」,并确保琉球每年缴付贡品。即使这抵触了江户幕府(东京)颁布的限令,琉球群岛仍担当着萨摩藩与中国贸易的中继站角色。据估计:萨摩藩每年以这种方式收到价值90万美元的产品,主要是米,还伴随一些漆器和丝绸。(编按:「限令」系指德川幕府为限制日本各藩国的对外关系、以及外夷对日本政治经济社会的干扰,而于1633年颁布的锁国令。日本对中国产品的需求极大,但苦于明廷因为此前长达百余年的倭寇之乱而对日本朝贡贸易的要求回应冷淡,琉球遂成为日本各藩物质需索之地。是故,德川幕府于1609年萨摩藩入侵琉球群岛时,要求仅吞并北部的奄美5岛,而保留中山国首府所在的大琉球岛、即今冲绳本岛等其他琉球岛屿继续对华朝贡,以做为日本间接取货于中国的管道;如此持续两百年。居间的萨摩藩,由于政治经济实力随之更加提升,后来并成为支持「明治维新」的其中一个重要力量。)

1852年,培里准将(Matthew C. Perry)提议占领、甚至有可能的话并吞琉球群岛。那是在他为了促成美日议约而首次抵达东京湾(编按:1853年7月)前不久的事。与日议约方面,他成功了;占领甚至并吞琉球群岛,则他失败了。

但培里充分利用了琉球,作为他出使日本的基地。那霸极好的港湾,不仅供作其避风港(培里某些舰队从1853年5月26日至1854年7月17日持续驻于此地),同时也是他得以探知日本内部情况的一个据点。反之,日人由此亦更加明了了培里抵达他们国家后,日本可能面临到的待遇。

培里抵达那霸时(编按:1853年5月26日),琉球群岛正由摄政代为统治,因为尚育王已于1847年辞世了,留下一个年仅11岁的小孩(编按:即末代琉球王尚泰王)为继承人。培里首次对美国海军部长提及琉球群岛,见诸其1852年12月14日写于马德拉群岛的一份电文。在该电文中,培里除了其他事项之外,曾特别指出:

「这个称为『琉球』的岛群,由于几百年前被日本征服过,现在据说是该强权的属地;然而,中国政府对其实际主权是有争议的。……现在这让我想到,美国去占领那些岛屿的主要部分,……会是个既合乎最严谨的道德法则,又能顾及客观现实所需这个原则的好办法。」

在此电文中,培里还表达了以下观点:公正而温和地对待琉球人,会让日本人相信,培里去到日本跟他们议订对美条约时,他们是无须畏惧的。

国务卿埃弗里特(Edward Everett)代表菲尔莫尔总统(Millard Fillmore)回复该电文时,同意了美国确实必要拥有一个补给据点,但也重申了先前的指令,即美国舰队不使用武力。培里被命令:必须「依循最友好及怀柔的方针」,于当地人的同意下去建立自己「一或二个有利的据点」。

于是从马德拉群岛出发,1953年5月26日培里来到了琉球首府那霸;这是在他首次抵达东京湾的几个月前。而这期间,他也勘查了小笠原群岛。培里在那霸,显然恪守了华盛顿给他的指令。然而,他还是因为自己提出了各式各样建立通商关系的明确办法,却只得到避重就轻的回应所激怒。我们有理由相信:实际上,萨摩大名派驻那霸以监督维护其利益的该政治代理人,是活跃于幕后的。

 

培里开启谈判

培里于1853年在东京湾与日人进行的首次谈判,主要在提出含蓄的要求;之后,培里即返航回到那霸,静待发展。而在那霸,他详尽规划了能于将来第二度访日中增加对日压力的计划。培里于1854年1月25日的报告中说:如果日本拒绝与他谈判、或拒绝指定一个让美商及捕鲸船短暂停靠的港口,他就打算「在美国国旗的君临之下,为了补偿美国公民所受的侮辱和伤害,将大琉球岛(编按:即冲绳本岛)这个日本帝国的属地,纳入美国监管,直到我政府对于是否承认我的举动做出公开决定为止。」他接着写道:「……如果我在离开那霸港而前往江户之前,不先为采行此一计划展开初步动作的话,那么俄国人或法国人,或者可能是英国人,就会抢先这么做……。」(编按:以上粗体字为葛超智于原文所强调,意在凸显培里的策略重点:谈判未达目的以前,先将琉球质押下来,以促成谈判。培里还指出,不只美国会想到采行如此卑劣的手段。这显现了美国及西方国家帝国主义者对外态度极其霸道的事实;而对于美国这一点,生当今日的我们也并不陌生。)

1854年3月31日(编按:《神奈川条约》、即《日美和亲条约》签订日)在东京湾,培里试图获得日方认可让那霸成为一个开放港口;不过,日本拒绝纳入该港,坚称:那霸港「太遥远了」。估计在江户的日本人(编按:即德川幕府)是因为考虑到,那霸系由实力强大而不愿其开港的萨摩大名所掌控,所以对大开那霸港有所迟疑。

最后,培里决定将琉球国王视为一个独立的君主。1854年7月18日(编按:《琉美修好条约》签订后的几日)培里写道:

「看起来,琉球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不论与日本或中国,都仅只保持着些微的忠诚关系;但琉球更偏爱它与中国维持的关系。而从台湾延伸至九州的这一串群岛,全都属于琉球的主权范围,这些岛屿在它们导航技术不甚完备的特性所容许的范围内,与其母岛──大琉球──相互往来。」

我们必须注意到,本文系葛超智如实整理其另一帝国主义前辈对琉球的观点及策略所写。以上,葛超智概述了培里为促成琉球对美开港,从将琉球视为可任其占领、甚至并吞之地(美国政府也同意!),到视其为日本的一部分、于是不惜拿琉球挟制日本,再到视其为可以独立签订条约的主权国家,我们发现琉球的地位在美国帝国主义者的眼中,竟可如此千变万化!可见在美国的帝国主义者眼中,如何对待他国是没有是非对错、正义与否的坚持或顾虑的,端看如何更能符合美国的利益;而所谓「符合最严谨的道德法则」,不过是指遵循国际法所规范的程序及形式(而且往往是选择性的遵守)、以及看起来温和的手段而已。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帝国主义者为达目的,就连极为具体明确的客观事实,亦可全然无视。譬如,台湾及九州无论就人口或土地而言,规模都远大于整个琉球,而文化及政治上,1850年代,台湾甚至已由清朝统治了超过一个半世纪,海峡两岸人员物资的交通都极为频繁。而培里竟可睁眼说瞎话,将台湾列入了所谓「琉球的主权范围」。

所以,纵上可说,美国利益、现实主义才是真正主导美国帝国主义者决策的关键因素。

 

琉球条约

培里在他对琉球的主权地位拿定主意后,便着手行使他被赋予的权力:于1854年7月11日签署了《琉美修好条约》,也就是官方往来文书中所称的《琉球条约》。此条约由培里与琉球王国的两位代表所签署。1855年3月3日,经美国参议院建议批准;而6天后,总统正式批准并予以宣布。文件为中、英文。

此条约要求:(1)买卖以合理的价格,在美国公民以及琉球臣民间自由进行。(2)木材和水以合理的价格在各港口销售,其他物品则仅售于那霸。(3)保护并抢救遇难船只;如果可能,美国得取回船上的货物,并偿付琉球人为救援船难而产生的费用。(4)美国公民被赋予自由行动的特权,但必须理解到他们不能调戏妇女、擅闯民宅、或强行买卖。对于美国公民,琉球官员即使有权逮捕和拘留,也不能予以虐待;美国公民必须交付其所属船只的船长来处置。(5)为美国公民提供安葬的场所,不受骚扰。2(编按:以上5条皆仅保障美国人的权益;其中(4)更是不平等条约中的「领事裁判权」,直接损害琉球人权益,因为有此一条,形同宣告其他对美国人的约束禁制俱属无效。《琉美修好条约》与其说意在和平及平等交易,不如说是确保美国能持续掠夺琉球。)

琉球因为介于中、日之间而有的困难处境,琉球当局是敏锐意识到的。因此,培里的首席翻译报告说,琉球人希望条约能看起来就像是培里「命令」了他们去接受条款一样;美国人要他们以身为一个独立、平等国家的代表来签署,琉球却宁愿承认自己臣属于中国、地位低于美国。而琉球对这种态度,给出了他们的理由说:他们是害怕中国。估计萨摩的代理人早就为此而将中国称为绊脚石了。而琉球则显得极不愿意谈论其对萨摩的朝贡,说他们与萨摩藩贸易,是为了获得可上贡给中国皇帝作为贡品的好东西。

这份我们从琉球王国「温和强取」而来的条约,为后来的《琉法修好条约》(1855年12月17日)(编按:该约正式签署并换文日,应为1855年11月24日)以及另一份《琉兰修好条约》(1859年)铺了路。欧洲列强注意到了培里任务的意义。

以上我们看到,首先,琉球与美国签约不用日文,而且据查,《琉美修好条约》中文版使用的纪年为「咸丰」。其次,琉球不时表现出其与中国的关系是臣属与保护的关系、是出于自愿而互惠互利的朝贡贸易;而与日本的关系,却是强迫性的经济榨取(后来还进展到侵吞并灭)。两组关系迥异。

我们或可因此判断:第一,培里与葛超智对琉球不愿归属于日本主权应皆心知肚明,但他们却为美国的利益故时或坚称琉球乃日本属国!

第二,琉球与美国签约既坚持以中国藩属自居,又要求显得受迫于美国(其实是反映事实──真的受迫于美国)。此应意在呼唤宗主国——中国的介入。在中国传统的天下秩序里,天朝济弱扶倾、保护藩属,乃天经地义。即于中国自身已深陷危局的20年后,琉球士族亦仍纷赴中国奔走呼号。而此时距离中国签订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方才几年,小小琉球自然对中国援手解危抱有高度期待;「害怕中国」,不过是用以吓唬美国之词而已(虽然无效)。

至于条约的实际文件,则一份保存在华盛顿国务院的条约档案中,而琉球保存的那一份,1873年被要求交付给了日本外务省。(编按:此处葛超智未明言的是,日本所以能如此强悍,实因后来美国改变了对日政策,日本竟由美国剥削的对象,变身为美国用以箝制东亚的工具。)

 

大政奉还的影响

1868年日本发生了还政于天皇的政变3后,大名们便自愿将各自封建领地的统辖权力归还天皇;就萨摩大名而言,这还包括交出了琉球王国的宗主权。于是在1872年9月,日本未经琉球人同意,即迳将琉球指定为日本帝国内的一个特殊封国(「藩」),琉球国王仅留有名义上的权威。(编按:等于片面将其纳入日本领土范围,正式予以侵吞。此即日本的「第一次琉球处分令」。)两个月后,日本政府向其他各国政府通报了它对琉球的这一主权主张。美国驻日公使(德隆De Long)提醒日本,应注意琉球王国与外国列强之间存在着协议。日本则对美国及其他列强,答复以如下的保证:所有既定条约的权利,日本政府都会遵守、予以延续。于是美国透过1872年12月18日对德隆的指示,传达了其对日本琉球主张的默许。

同时,前一年(1871年)还发生了一个事件,被日本拿来建立它对琉球主权的主张。那就是,有一艘载着琉球人的渔船(编按:实为前往大琉球岛献年贡后折返宫古岛的贡船)在台湾岛南端失事了,并且有54名成员被原住民杀害。尽管当时西方列强都在要求中国肃清台湾岛上土匪肆虐的海岸,日本却因为不确定中国的实力如何,而其国内又因大政奉引发内部纷争而分裂,故未采取什么明显的行动。但很审慎地,日本派人研究了情势。结果,日本就宣布它将对台发动远征军予以惩戒。台湾发生的事,自然属于该岛的历史,不过它对琉球来说也很重要。4中国最后同意支付10万银两给遇害琉球人的遗属,并允于条约中将琉球人称为「日本的臣民」。

从1871年琉球宫古岛漂民于台湾遇难,到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最后以中日于1874年10月底签订《北京专约》告终,史称「牡丹社事件」。然而实际上,中国始终未曾承认琉球属于日本,更未承认琉球专属于、只隶属于日本。《北京专约》又名《中日北京专条》或《台湾事件专约》;该约第一条「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不过表明中国认知到、而且未反对日方的说法而已。虽说事后曾有清政府官员指出,约中所指之「民」,仅指1873年漂流到台湾而遭遇原住民出草的日本小田县民,并不包括1871年的琉球宫古岛漂民之外;而这样的说词未免牵强;即扩大解释,第一条顶多也只表示中方承认琉球的双重宗主权之说而已。中国向来遵守条约;后来中国所以会为日本禁止琉球对华朝贡、废除琉球设于福州的琉球馆等事,而与日本屡生龃龉,直至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琉球事无法再议为止,就是因为当年中国从未放弃过对琉球的宗主权。此处葛超智基于保留美国操作空间而语带模糊,仅说「允于条约中将琉球人称为『日本的臣民』」,亦可见其心领神会。可惜多年来,台湾教科书采用的一直是敌方日本的诡辩说词,实有失中国对琉球数百年之义。(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