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即有若,孔子弟子。「弟」,音ㄊㄧˋ,同「悌」,指敬事兄长、友爱兄弟之德。《大学》云:「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故「孝悌」合称,指对地位高于自己的君上、父母、兄长之德行。此章论「孝悌」,可依其与「犯上」的关系和与「仁」的关系,分两段讨论:
一
孝悌之人「好犯上者,鲜矣」,「鲜」是少,不是没有,因此仍有可能犯上。可是这种人「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所以绝不会恶意作乱。原因如下:
(一)「仁者」必定爱人。《论语》中有以下三则:「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阳货〉)。《孟子》则直接说:「仁者爱人」(〈离娄〉)。
(二)儒家讲「仁者爱人」,不是爱「自己的某某」(此为西方文化中之「爱」),而是「泛爱众」(〈学而〉),是在人与人的关系(故「仁」从「二」从「人」)中表现对与自己平等之人(另一个君子)之敬重。但此种爱还是要表现在具体的人际关系中,当然须从切身近处之人(一家之内的父母、手足)爱起,然后才能及于他人。此即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故「事父母」(孝)与「事手足」(悌)当然为「爱人(泛爱众)之本」。所以,「孝」与「悌」就是「仁之本」。
(三)儒家因重视合理的人际关系(而不是各个人的「权利」),因此将「让」视为美德。如《左传》〈文公元年〉:「卑让,德之基也」;〈襄公十三年〉:「让,礼之主也」。又如《礼记》〈曲礼上〉:「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可见儒家在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师生之间,皆讲求「退让」之德。但君子之「退让」,并非无条件的「顺从」。曾子云:「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礼记》〈檀弓上〉)故君子爱人,是期望彼此共同成德。一旦发现君上、父母、兄弟有错,则不惜犯上,绝不姑息,以免陷其于不义。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当然也不会姑息而让于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之间。《孝经》〈谏诤〉章中子曰:「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所以,君子为人孝悌,必然「不好犯上」(即:不为犯上而犯上、不轻易犯上),但是并非「绝不犯上」。在事关「仁」之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君子不得已时必须犯上。若「当不义」而仍「以顺为正」,那只是「妾妇之道」(「妾妇」泛称侍候人之「小人」;见《孟子》〈滕文公下〉),非君子所应为。因此,君子仍有可能被误认为「好犯上」,而「绝不犯上」的乖乖牌只会是乡愿,不会是君子。
(四)如上述,君子在动机上不好犯上,但因「当不义则争之」,以致仍可能被误认为「好犯上」。可是,君子既然爱人,自然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卫灵公〉),如此则绝不可能「好作乱」(惹是生非、恃强凌弱、为反对而反对、唯恐天下不乱)。所以说君子「好犯上」者「鲜矣」(虽少,尚有),但「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同样的观点,也见诸与孔子同时代的兵圣孙武。《孙子》曰:「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计篇〉)。孙武对掌兵符者要求五德,但只言「仁」而不言「忠」,正是因为「仁」之本在「孝悌」,而将领为人「孝悌」,就不会刻意犯上作乱。因此,孙武与儒家一样,认为君子只要忠于自身内在之「仁」(道德信念),远胜过忠于外在的君主或上级权威。否则,君上可能失德、犯错,若对其愚忠,反而遗害国家。故《孙子》十三篇里,三次提到「仁」(其中一次「仁义」并提),但完全不提「忠」字。可见同处春秋时代的孙子、孔子皆以「仁」涵盖「忠」,而且这才是「尽己(贯彻自己内在之「仁」道)之谓忠」之「大忠」,而不是效忠君上个人之「小忠」。可见以「仁」涵盖「忠」,是到春秋为止的周朝人之共识。而大忠(忠于内心之仁道)、小忠(忠于具体的君上)之辨,既区分了「大儒」(原始儒家)与「小儒」(秦以后的多数儒者),也判别了中国正宗的「真儒」与日本剽窃变造的「假儒」。
二
「孝悌」既为「仁」(爱人)之本,则君子学「道」(仁道),当然必须务本。故必先求「本(孝悌)立」,而后「道」生。《孝经》〈开宗明义〉章亦曰:「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也说「教」由「孝」生。可见「孝」(「悌」亦然)之所以重要,不但因其为「爱人」之起步,更在于其为「学道之本」、「教所由生」。因此,「孝」的最高意义和作用在于传承「道」之「教」,不是在形式上屈从、顺服君上、父母。此所以孔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意谓着只有合乎「道」者,才需继承而不改,否则当然可改。因此,我们不能把孝、悌的行为规范绝对化,而始终要紧扣着其目的来判断是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