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日,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讲话。其中,最令台湾民进党感到震撼的是以下三点:一、讲话中对「九二共识」的核心内容做了具体表述:「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二、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要绕过台湾当局,与认同九二共识的两岸各政党、各界别的「代表性人士」开展民主协商;三、重申「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当天下午,蔡英文就强硬回应,一方面将北京所定义的「九二共识」解读成「一个中国」、「一国两制」;另一方面再度表示不接受「九二共识」、「一国两制」,并且认为这样的态度就是「台湾共识」。国民党则隔了一日,表态继续坚持「『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党主席吴敦义在2月9日更公开宣称:「习近平总书记表述之九二共识,与原九二共识完全无关。……一国两制甚难获得台湾多数民意支持」。面对中国大陆新一波的反独促统,国、民两党的「拒统联盟」已经公开化,不仅联手拒绝大陆提出的「九二共识」,也一起反对「一国两制」。看来蓝绿之间某种程度的「台湾共识」确实大于两岸之间已沦为各说各话的「九二共识」。
由于习近平重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使联手拒统的台独与独台皆倍感压迫。2月22日,美国CNN播出蔡英文专访,蔡说:台湾期待在承受第一波的攻击之后,全世界其他的国家会共同对中国施压,而如果「政治成本」太高,大陆领导人就不会贸然攻击;3月2日,日本《产经新闻》头版刊出蔡英文专访,蔡又表明希望与日本政府展开台日安保对话,但日本外务省却公开表示「不考虑」;其阁揆苏贞昌也在2月22日在立法院答询说:若两岸真的开战,「就算是一个扫把,我都拿起来,绝不投降」。
然而,长驻台湾达20年的美籍军事专家颜文德(Wendell Minnick)于3月19日在《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期刊上发表了〈如何拯救台湾免于自我毁灭〉(How to Save Taiwan from Itself),指出:即使不论装备、弹药之不足,台湾军方实际作战人员的人数只有15万多,只占有效防御所需兵力的81%。换言之,所谓「承受第一波攻击」也只是自夸而已。因此颜文德把台湾朝野这种虚张声势称为「一场盛大的假面舞会(masquerade)」,只要对岸「从箭袋里拔出第一支箭」,整个自我壮胆的假象(façade)就会土崩瓦解。足见即使在「第一波攻击」中,台湾也只能拿着「扫把」听天由命。
民进党择恶固执 国民党助纣为虐
可是,民进党既然在2016年靠着「否认九二共识」而当选执政,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只好继续裹挟台湾人民一起走向台独的不归路,奢望「全世界其他国家」(?)能使大陆投鼠忌器,给台独更多时间来换取空间。
于是,为了增加大陆武统的「政治成本」,蔡英文决定加紧绑架台湾人民。就在美国CNN播出其专访的2月22日当天,民进党当局宣布由李登辉时代即参加国安团队,但长期与蔡英文交恶的叶国兴出任国安会副秘书长。叶自称因为「敌人已经潜伏到家门口」,因此愿意出山与17年未交谈过的蔡英文合作。蔡英文随即在3月11日召开国安会,听取了〈当前两岸情势对国家安全之挑战及整体因应作为〉报告,还「裁示」了〈因应及反制「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指导纲领〉。该报告称北京的最终目的是「消灭中华民国主权」,却避谈民进党推动的法理台独已经「割裂中华民国主权」,实质上消灭了做为「中国政府」的「中华民国」。而蔡英文在会上所言:「我们坚决反对一国两制,也拒绝任何被统一的过渡性安排」,其目的并非如她所说的要「维持中华民国主权独立现状」,实际上是要「维持中华民国主权割裂现状」。中华民国主权范围无论是根据《宪法》还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涵盖台海两岸。民进党破坏「中华民国主权」完整在先,却大言不惭要维持「中华民国主权」之「独立(实为割裂)现状」在后。古语「窃国者侯」、或俗谚「贼喊捉贼」,正在岛上上演。
面对民进党择恶固执,「中国」国民党的政客们不但不思力挽狂澜,保住其党名上的「中国」之正当性,还继续助纣为虐。马英九在3月底出刊的《亚洲周刊》上说:他所谓「不排除统一」有两个条件:第一,方法要和平,不能使用武力来统一,也不能使用武力威胁;第二,过程必须要民主,必须经过台湾人民的同意。这位国民党前主席的言论之荒腔走板,一路走来,始终如一。首先,任何国家的宪法都不会容许主权分裂,这是美国林肯总统在1861年就职宣言就明言的道理,因此马英九所谓「不排除统一」(而非坚持统一)根本就是违宪。其次,马也从不反思他所属的「中国」国民党的历史责任:一、在抗战胜利后,是蒋介石而非中共坚持用武力解决统一问题,一手挑起内战,甚至在内战中使用毒气,来台后还一直挑拨美国对大陆使用核武;二、当年国民党的「反攻大陆」是要卷入美国,让全中国陷入战火,在废墟上重建「三民主义的新中国」;三,正是由于二蒋坚持「反共」重于一切,错失了两岸共谋统一的时机,导致迄今台独还可以窃据「中华民国」,勾结美日,对抗中国复兴。今天这些国民党领导人,若继续与台独合作拒统,有何脸面面对其党名上的「中国」?
此外,如果如马英九所说,统一过程必须民主,为何台独拒统却无需尊重全中国14亿人民的民意?两千多万人的「民主」足可否决14亿人的民意,这实际上即是先认可了「台独」,并且要求大陆先承认台独,然后台湾才可以考虑统一。可见马英九所谓「不独」与「不武」,都只是为了向台独递交投名状,只有他所说的「不统」才是真心话。
如果蓝绿两大政党果真结合成拒统联盟,那么两岸关系更难走回「和平发展」的正轨。对此,台湾人民必须实事求是,理性面对两岸关系中的史实与是非,才能找出合理的出路。首先,我们就必须搞清楚「九二共识」的真相。
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共识
究竟1992年时两岸之间是否曾经达成某种共识?还是如蔡英文所说:当年只有「两岸两会会谈的历史事实」,而没有任何政治共识的基础?
首先我们必须明了两件事。其一,两岸分裂分治来自于国民党一手挑起的「内战」,不是如东西德或南北韩那样直接由外力割据占领而成。因此,两岸间进行任何谈判,都必然要先对两岸关系的性质(是「国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具有共识。否则若双方对谈判的最终目标(走向统一还是走向分裂)缺乏共识,就没有坐下来谈的可能性。这是为什么在1979年两岸停火之后,大陆始终坚持要在「两岸同属一中」的前提下才能谈判。否则,谈到最后还是免不了兵戎相见,不如不谈。因此,既然1993年两岸间确实进行了第一次辜汪会谈,还签了正式协议,我们就可以推定:在此前的1992年两岸两会初步谈判时,必然已经对两岸关系的性质达成了某种共识。至于这种共识是否落实于双方共同签署的具体文件(成文化),反而不是必要条件。因为不论是国内的契约、合同,还是国际间的条约、协定,都不以「书面」为要件。只要有具体证据证明「合意」存在,就属有效。例如,不论是1935年中日之间由日本强迫而成的「何梅协定」,还是1937年国共之间的共同抗日协议(即「第二次国共合作」),都没有形成一纸文书。即使后来关系破裂,「合意曾存在过」的史实则无法否认。否则,全面抗战恐怕早在1935年就爆发,而国共合作抗日的局面也就不会出现。
其二,在语意和逻辑上讲,所谓「共识」,就是双方立场上的「交集」部分,而不会是「联集」,因为后者纳入了双方未达成共识的部分;其次,「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不等于「完全没有达成共识」,因此也不能以「某些部分未达成共识」就否定「另外某些部分已达成共识」的事实。
然后,我们来看看1992年时两岸之间的立场究竟有没有「交集」(即「共识」)。
1992年10下旬,两岸两会(台湾的海基会与大陆的海协会)在香港进行工作性会谈。海协会坚持以「一中原则」作为谈判前提,并写进协议,但双方反复交换意见,始终没有达成合意。11月3日,台湾方面主动发布新闻,提出「对『一个中国』原则……我方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提议各自口头表述(亦即不写进正式协议),以解决「一个中国」议题。这就是当年台湾方面对「一中原则」所表达的立场。
其中,1991年2月23日由李登辉主持的国统会所通过之《国家统一纲领》中,「参、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1992年8月1日李登辉又在国统会中裁示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其中说:「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我方……认为『一个中国』应指……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中华民国政府……已订定『国家统一纲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共同合作,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个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大陆方面见到台湾的表态,立即由海协会副秘书长孙亚夫以电话告知:「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11月16日,海协会再以传真致函海基会,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将大陆的口头表述函告:「我会一再表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
我们对照当时双方见诸文字的基本立场,可以在以下文字中发现交集:「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台方《国家统一纲领》);「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双方)共同合作,为建立……一个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台方《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以及「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1992年11月16日大陆海协会传真)。在这个交集中,双方都没有坚持己方的「国号」,使得国号之争不成为障碍,而最终达成的共识就是以下两点:「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以及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这正好是今年1月2日习近平讲话中对九二共识做的总结。
因此,九二共识的内涵只包含「两岸现在主权重合,共谋走向治权统一」。至于「一国两制」,只是大陆为「共谋统一」而提出的方案,当然不等于「九二共识」本身。台方如果真有志于国家统一,固然可以也应该提出自己的统一方案,但是若总是以各式各样的理由拒绝走向统一(如坚持建立台湾的「主体性」),那么就是对九二共识根本无诚意。
依据上述,1992年时两岸间确实就「一中原则」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而且此一共识的存在及其内容,都可在当年的文告、函电中证实,不能因为当时并未落于一纸文书就予以否认,更不能因为当年未将此共识概括为「九二共识」四字,就说「九二共识」不存在。事实上,既然当年达成的「合意」有足够的书面证据可资证明,即使直接将此共识称为「九二协定」或「一中共识」也无不可。此一问题,我们可以图示如下。
如果以圆A、圆B分别代表台湾与大陆在1992年时各自所表述的「一中原则」,则「九二共识」不多不少,就是图一中的交集(黑色)部分「A∩B」:
至于共识的内容,当然包括「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这也就是「九二共识」的共同目标:使两个圆合二为一,成为一个完整的中国,即「A=B」。(如图二)
但是,国民党人因为拒统,不愿走向「A=B」,于是就一贯打迷糊仗,把1992年时表达「一中共识」的「方式」(各自口头表述)也纳入「共识」的「内容」,等于是把两个圆的「联集」(而非「交集」),也就是「A∪B」,视为共识。(如图三)
很明显,这是把未达成共识的部分也纳入了共识,目的在排除这两个圆最终合二为一的可能性。正如大陆国台办前副主任王在希所说:国民党把「九二共识」解释为「一中各表」是扭曲原意。但这正是国民党主流派对「统一」毫无诚意的表现。这也是为何洪秀柱提出「一中同表」,就被国民党强硬「换柱」──因为这等于接受了「A=B」的目标。
不过,国民党虽然把「没有达成共识的部分」也视为「达成共识的部分」,至少还承认「共识」存在。而民进党的「逻辑」就是直白的干脆耍赖,将「没有完全达成共识」视为「完全没有达成共识」。于是,1992年时的两岸立场就成为如图四的完全各说各话。
在图四中,两岸双方的立场中都删掉了「两岸同属一中」及「双方共谋统一」这两个九二共识的「应有之义」(2月27日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语)。根据前引史料,这是明显的扭曲史实。若照此说,1992年的两会协商竟然是在毫无前提下进行的,于是就可以被台独解释为「国际」谈判。
不过,两岸关系的性质,根据1993年12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329号解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间订定之协议,并非「国际」书面协定。可见只要诚实依照宪法来解释,就不可能把两岸关系解释成「国际关系」。换言之,除非《中华民国宪法》容许国家主权分裂,否则不仅国民党版的「一中各表」(即「不统」)违宪,民进党否认「九二共识」(即「一中共识」)更是对宪法及国家的公然背叛。
否定九二共识 就是否定中华民国
我们在2018年6月号社论〈「中华民国」回头是岸〉中指出:二战结束前夕,联合国于1945年成立。6月26日,各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正文后逐一签字。当时中国的完整国号「中华民国」在《宪章》正文出现两次,但是在中国代表团签字的那一页左上角,印的只是五种文字书写的「中国」。可见在《联合国宪章》上,「中华民国」(国号)与「中国」(国家)的关系,正如一个人的「姓名」与「本人」的关系,称呼姓名和直指本人效力相同。若换了姓名,也不会影响本人的权利地位。这就是为什么1971年10月25日以后,虽然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继续在联合国里代表全「中国」(包括大陆与台湾),而《联合国宪章》中的「中华民国」字样完全无需修改。
因此,「中华民国」就是现行《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国」国号,与现行大陆宪法所规定的「中国」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代表的「国家」是同一个──中国。正是因为两岸的宪法所规定的主权范围相同(都包含大陆与台湾),而且两个宪法在法理上都反对主权分裂、都追求治权统一,因此两岸间才有「一中共识」(亦即九二共识);但是又由于两岸尚未达到最终的治权统一,因此在双方不再坚持视对方为「叛乱团体」的情况下,为了坐下来谈判和平统一,在走向统一的过程中当然可以接受双方以「各表」的方式表达「一中共识」。然而,如果把「各表」也视为「共识」内容,就等于反对走向一中「同表」(因为违反「各表」的「共识」),此即是把治权分裂的现状视为常态,而不再把治权统一视为共同目标,于是当然违反了《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增修条文)。如果进而根本否认「九二共识」的存在,实际上就是在法理上割裂了「中华民国」的主权;这么一来,虽然「国号」未改,却是已以「狸猫换太子」的手法换了「国家」。这样的「中华民国台湾」(或蔡英文爱称的「这个国家」),已经背弃了其「国家的构成法」──《中华民国宪法》,不再是代表中国(包括台湾)的合法中华民国政府。所以,否定了九二共识,就是否定了「一中」原则,于是也就是否定了「中华民国」;在这个「国号」下的执政者,就不再是合宪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而仅只是事实上的「台湾当局」。
今年大陆两会中,生于台湾的香港政协委员凌友诗,因为在政协大会上发言认同「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被台湾当局惩处。她接受香港《星岛时报》访问时说:「过去两岸分裂分治,其性质是两个政权竞争中国政府的合法代表权。台湾当局不应该阻止人民选择自己认可的中央政府,也不应该惩罚愿意为自己国家服务的百姓。」如果我们回到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后的《中华民国宪法》立场,既然不再「动员戡乱」,那么追求「和平统一」当然是中华民国朝野效忠国家(中国)与宪法的「应有之义」。那么,只要还在「一个中国」范围内,还是效忠于「中国」,就没有「叛国」可言。无论是在台湾岛上(中华民国治权范围内)坚持追求统一的中国人,还是赴大陆直接参与中国复兴的中国人,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无懈可击。凌友诗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她对祖国的忠诚,选择在对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权下效忠中国,何错之有?
事实上,真正错的,是扭曲九二共识的国民党,和否认九二共识的民进党。他们不但违宪违法,还误导台湾人民背弃自己的国家与宪法,裹挟他们作为美、日反中的「棋子」,走上「弃子」的自毁之路。如果台湾人民不及时觉醒,堂堂正正地做中国人,那么台湾当局(不论蓝绿)手中的「扫把」,不管是美国制、还是日本制,就谁也保护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