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两岸的关系是「内战遗留下来的政治关系」,也是「一国两府」的关系。依据两岸各自奉行的宪法,「法理统一」从未动摇过。但台独政府以偷换「法理概念」为手段,并夹其庞大行政资源,利诱胁迫人民就范。30年来,「法理台独」在台湾无往不利,基本上已经是「现在完成进行式」。笔者以最近亲身经历为例,解析台独如何横行,以及国外貌似中立的学术期刊如何在国际为「法理台独」张目。
「法理」是法律背后的道德原则。这个原则一旦在人民心理上构成「法的确信」或「法的信念」,就成为法律之所以有强制性的理由。一国人民的「法的信念」是基于该国风尚、习俗、舆论所「铭刻在公民内心里」的价值信念。自从李登辉上台后,开始透过修宪等手段偷换「法理概念」,把「(两岸共属的)统一的中国」由「事实的、现状的」变成「未来的、虚构的、促成中的」,于是「中华民国是台湾」就成了新的「法理概念」。李登辉在岛内和国际间争取对此概念的「认同」,其目的就是为法理台独建构「法的信念」。李下台后,再经陈水扁的持续贯彻、马英九的暗中配合,到目前的蔡英文政权,法理台独不止已是大体完备的「完成式」,并处在继续完善其细节的「进行式」之中。
建构法理台独的实例之一
本人应「第七届全球材料科学与工程会议(CMSE2018)」之邀,将于今(2018)年11月初代表服务学校到大陆西安以「受邀讲者」身分发表论文。我乃依据「校务基金自筹经费支应因公派员出国或赴大陆(含港澳)地区案件处理要点」(以下简称「校务基金支应要点」),向学校申请参与会议所需经费之补助。
由于会议网页及本人论文摘要中的作者服务单位登录为「National Chia-Yi University, Taiwan, China」(中国,台湾,国立嘉义大学),学校遂以「李教授被以China学者注记」为由,要求我加签一份声明(校方尚在拟稿)才得以补助。
校方先以口头告知,处置我案乃是依据科技部于今年8月21日所发布的「科技部补助计划产出论文发表于国际期刊及专家学者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发生国家名称讹误事件更正处理作业要点」(以下简称「更正处理作业要点」)中的规定。我驳以该规定并不适用本案(理由见后)。校方于是再援引教育部和外交部更早之前的规定,希望架起更绵密的法网,让我无话可说。
校方所提的教育部2011年9月8日及同年11月4日先后两次来函,规定如下:
学术期刊之论文…,如挂名「China」或「Taiwan, China」,一概不承认,亦无法用于求职、升等及计划申请等事宜。
各校应建立…处理机制及流程并进行宣导,…,未依前述处理原则积极处理者,则视个案情况作为本部督导校务及相关计划补助参采之重要考量。
至于科技部「更正处理作业要点」的前三条可节录如下。
一、科技部(以下简称本部)为避免当前两岸现存之政治分歧问题模糊学术焦点,在不遭矮化及两岸对等原则下,…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所称国格遭矮化或国家名称被误用,指国家名称被冠以「China」或遭更改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等情形。
三、计划主持人…应立即要求…更正。如未提出更正要求者,未来向本部申请奖补助时,该论文不计入计划主持人研究成果。
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规定,相辅相成、前后辉映,可让我们归纳出独派推行法理台独惯用的一些手法。
蓝绿联手 推动法理台独
首先,偷换「法理概念」是推动「法理台独」的第一步。目前两岸各自的治权虽不及于对方,但主权一向统一。根据大陆与台湾各自遵行的「一中宪法」,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事实从未改变。「更正处理作业要点」第一条所谓「两岸现存之政治分歧」,在法理上根本说不通,它乃是台独派刻意制造出来的分歧。换言之,台独派把中国内战后「一国两府」的状态偷换成「一边一国」,再以庞大的行政资源绑架台湾民众接受此分岐。「模糊学术焦点」的,正是台独创造出来的两岸分歧。
其次,绿营胁迫民众一起敌视被他们改造后的「中国」概念。「中国」之名起于西周,它的历代子民均自称「中国人」。「中国」是国家的名字,而「大清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则是在不同时期(或在不同区域)代表「中国」这个国家的政府。教育部、科技部不准民众称自己国家「中国」,就是台独政权系统性绑架台湾民众进行「法理台独」的例证。
再次,各层组织扩大诠释台独法规,并威胁利诱民众就范。「更正处理作业要点」规范的对象是「科技部补助计划」,教育部函规范的对象为其「计划申请」,而嘉义大学「校务基金支应要点」规范的对象是「校务基金」。嘉义大学按理不能引用科技部及教育部之规定驳回我的补助申请。况且本人将发表之论文并非科技部或教育部计划之产出,理应不受两者规范。嘉义大学即便引用「更正处理作业要点」,该「要点」也只明示「未来该论文不计入计划主持人研究成果」,但对于现有论文能否申请补助并无任何陈述。但在教育部和科技部等高层积极施压之下,大学主管不是主动配合就是被动自保,合力扩大诠释台独法规。凡不接受「法理台独」的异己,遂被一一排除。
最后,推动「法理台独」的不只是绿营,而是蓝绿有志一同。许多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发布有关论文作者所属国名的规定,都是在2009年和2011年间发布的,也就是在马英九的第一任总统任期内。没有蓝营政客的积极配合,「法理台独」不可能进展得如此顺利迅速。
「法理台独」的岛外助攻
台独派为达其政治目的,偷换法理概念、曲解「中国」之意义,本质上是欺骗行为。在偷天换日之后,他们还得争取岛内外广泛的认同,才能完备其「法理台独」的建构。学术上号称中立的西方主流期刊,也常暗助「法理台独」。
本人在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经验发现:在作者地址栏里,不论我的原稿如何叙述,最后总被编辑改成「..., Chiayi 60004, Taiwan」或「..., Chiayi 60004,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他们把邮递区号「60004」和城市名(「Chiayi」,即「嘉义」)合列,隐含的意思就是之后的「Taiwan」或「Taiwan, Republic of China」就是国名。这个状况在「主要」期刊更为严重。有关作者地址的陈述,这些「主要」期刊的主编可能被要求遵守一定规范,这个规范的背后思维就是「两个中国」。换言之,这些国际期刊也在岛外助长「法理台独」。
国际期刊如果遵守「一中」原则,台湾作者的地址应以类似「..., Taiwan 60004, China」或「..., Taiwan 60004,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标示。不久之前,中国大陆要求国际民航公司更改其订位系统的国名标示,令人赞赏。准此,中国大陆应该要求国际期刊,必须以反映「一个中国」事实的方式标示台湾作者的通讯地址。
拨乱反正 法理统一
「法理台独」并不需要正名(改国号为台湾国)、制宪(制定台湾国宪法),独派只要偷换「法理概念」,并夹其行政资源利诱胁迫人民跟从,此事即成。30年来,「法理台独」在蓝绿政客联手推动下,已经是「现在完成进行式」。关心两岸局势者,不可不知这个严酷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