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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二二八事件」,正确判断「二二八事件」的性质

作者 | 张海鹏
张海鹏: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中國史學會會長,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編按】

2021年11月11日,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首度提出「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并强调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共二十大政治报告里重申了这两段话。今年2月9日和10日,大陆国台办主任宋涛及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在接见国民党副主席夏立言时也都分别提到了这个「总体方略」。显然,在「九二共识」三十周年之际,大陆已经不再对与国民党共商统一抱有希望,而决心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按照其「总体方略」来解决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台湾问题」。

然而,要有效解决台湾问题,首先就要正确理解台湾问题的由来。

就外因而论,两岸之所以迄今仍未统一,主因固然是美国介入国共内战、干预两岸关系。但是就岛内内因而言,台独之所以能壮大,与其抢到「二二八事件」话语权有关。在这个重大历史问题上,如果不把因果与是非弄清楚,那么不论现阶段的反独促统还是未来的拨乱反正,都势必会事倍功半。

「二二八事件」被台独视为「(中国)官逼(台湾)民反」的「起义」,于是搞反中台独就有了「正当性」。然而,大陆的主流论述也将此事件视为「(国民党)官逼(台湾省)民反」的「起义」,于是接续「二二八起义」、完成「解放/统一台湾」也有了正当性。问题是:在统一以后,如果台独残余分子继续年年纪念被他们遵奉为「护国台湾神」的「二二八起义烈士」,究竟该如何处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二二八事件」是否完全等同于「二二八起义」?或者,「二二八事件」在哪些层面可视为「起义」?

亲身经历(但并未参与)「二二八」的颜世鸿在事件当时(1947年3月)就读于台大医学系,他问台大农学院教授于景让(1907-1977,江苏昆山人)对该事件的看法,于说:「这是一件有发生必然性的由台湾最有良知的和最没有良心的人凑合引起的一件偶发性事件。」颜世鸿说这跟他自己心里想的差不多。1当时颜世鸿的学长叶盛吉每天关注事件进展,但也不参加。而这两位「二二八」的旁观者在事件后先后加入中共,叶盛吉在白恐初期的1950年就为党牺牲,慷慨就义,颜世鸿则坐了十三年七个月的牢而不改其志。显然他们不参加「二二八」绝不是因为胆怯,而是因为这两位「最有良知的人」当时尚未找到同志,于是不愿和「最没有良心的人」为伍。

于景让口中「台湾最有良知的人」指的是敢于反抗挑起不义内战的国民党的台湾人,而「最没有良心的人」则是受到日本殖民统治影响而不愿回归祖国的台湾人(但是当时大多要求高度自治而非直接独立)。这两种人都活跃在「二二八」事件中,使得这个事件不论从中共或台独的观点都只能部分等同而无法完全等同于「起义」。

从中共的立场而言,台北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陈仪当局之间的争执,以及台中和云嘉地区的武装抗争,「背后都有共产党人的影响、参与和引领,使事件具有人民起义的性质」。2但是,在这个蔓延全岛的事件中居于多数的参与者却决定了另一方面的「非人民起义」的性质。

大陆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学者褚静涛指出:「1946年底,近20万台籍日军退伍兵陆续回到岛内,不愿回乡务农,又很难在失业率颇高的城市觅得工作。1947年元旦宪法颁布,实行大赦,台湾地区有3000犯人获得大赦。2月初,第一批犯人获得释放。他们求职困难,无以为生。一些受过(日军)军事训练的台籍青年,仅从外观上衡量驻台国民党军队,视之为日本惯称的『支那兵』,是一听枪响就会缴械的乌合之众,自认能够把这些军队迅速打败。」3这些返乡的台籍日本兵(以及大赦出狱的犯人)既对现实不满,又低估了国民党军队的战力,于是其中受日本军国主义影响最深者就成为一点就燃的「暴动主力」。4此外,光复后岛内各地台籍仕绅的参政意愿得不到满足,成为事件爆发后不断升高、扩大的领导力量。这两股力量合流,遂使一场查缉私烟的警民冲突迅速延烧全岛,成为今天台独所称的(反中)「起义」。

由上述可知:中共与台独所称的「二二八起义」虽然称法一致,但实际上其所谓「义」彼此矛盾。我们从反内战、反殖民、反分裂的角度言,只有前者可称起义。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究竟何者是「二二八」的主导力量?

迄今为止,对这个问题最言简意赅的分析,是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海鹏教授在2007年2月27日由台盟中央等单位召开的「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张教授实事求是地指出:这次事件虽然可能受到中国共产党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反蒋形势的影响,但不是共产党策划与领导的。

那么为什么彼此立场不同的台湾人会一起反抗陈仪当局代表的中国国民党政权?原因是「中国国民党」本身有两个组成成份:中国+国民党。因此,从逻辑上言,「反中国国民党」者=「既反中国又反国民党」者+「只反中国但不反国民党」者+「不反中国而只反国民党」者。可是基本上「只反中国但不反国民党」者应不存在,因为当时中国国民党就是代表中国前来接收台湾的大陆政权,因此「反中国」者必然「反(代表中国统治台湾的)国民党」,但是「反国民党」者则不必然「反中国」,因为国民党≠中国。于是我们可以将「既反中国又反国民党」者简称为「反中国」者。于是,前项公式可以简化为:「反中国国民党」者=「反中国」者+「不反中国而只反国民党」者。

中国大陆官方长期将「二二八」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的「起义」,因此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年年予以「纪念」,忽略了「二二八」的主导力量其实是深受日本殖民毒害、国族认同扭曲的「反中暴民」。(图片取自中国新闻网)
中国大陆官方长期将「二二八」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的「起义」,因此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年年予以「纪念」,忽略了「二二八」的主导力量其实是深受日本殖民毒害、国族认同扭曲的「反中暴民」。(图片取自中国新闻网)

 

按照张海鹏教授的分析:「二二八」事件中,「不反中国而只反国民党」者(即地下党及其周遭的左翼爱国人士)既非事件的策划者、也非事件的领导者,因此我们可以按照逻辑推演出以下结论:事件的真正(或主要)策划者、领导者=「反中国国民党」者—「不反中国而只反国民党」者=「反中国」者。结果,我们可以遵循逻辑推理而得到如下结论:「反中国国民党」的「二二八」事件的主流其实是「反中国」者,而不是「反国民党」者,因此跟真正由中共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主题是「反国民党」)之间仍有差距。

当然,我们仍然必须肯定在「二二八」事件中确实有一小部分参与者是当时的地下党及其周遭的左翼爱国人士,这些人才是「反国民党而不反中国」者,也仅有这一部分的「二二八」事件参与者从全中国范围而言是「官逼民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起义」。不过,「二二八」事件中「人民起义的性质」终究仅指事件中非主流(亦非主导者)的地下党及其周遭的左翼爱国人士而言,不能扩及占多数且与来台内地人的国家认同有异的「反中国」者,否则若将此事件完全认定为起义就等于为后者脱罪,并且为大力推崇此一反中民变的台独张目。

事实上,正是因为认识到台湾人在国家认同上的犹疑,1949年11月20日,被中共中央军委任命为「解放台湾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第三野战军代司令粟裕在该委员会第一次总会上讲话时,特别提出当时的「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他说:「必须认识,我们解放台湾不是『以台治台』的方针。以台治台思想在台湾人,以至台湾同志中存在。我们不提以台治台的口号,而应树立一边倒,倒向中国,倒向大陆的思想。要使台湾人民认识到,只有倒向新中国,倒向大陆,才能得到解放。」5在今天,台独已成岛内主流声音,年年按照其分离主义立场纪念「二二八起义」,「和平统一」的希望仅存于中国人的善念之中,而在当年「二二八」事件中手脚并不干净的美国,又刚刚由其国务卿布林肯在2月23日宣称:台湾问题并非中国内政。

此时,我们是否还要坚持「二二八(完全是)起义」?

我们谨征得张海鹏教授同意,重刊这篇16年前的讲话稿。

1947228日台湾人民爆发的起义事件,已经过去了六十周年。我作为研究近代中国历史和台湾史的学者,今天在这里出席座谈会,回顾六十年前台湾人民的「二二八」起义,感慨万千。

1947227日,因专卖局警员在台北市取缔走私香烟,引起流血的突发事件。次日,民众请愿示威,发展成大规模的官民冲突。台籍菁英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处理大纲三十二条,要求长官公署接受他们改革政治的要求。

国民党政府当局把「二二八」事件定性为「背叛国家」的叛乱行为,用暴力把这次官逼民反的事件镇压下去。国民党政府对「二二八」惨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各种资料估计:在「二二八」事件中,台胞死伤大约2,000人,大陆军公教人员死伤约1,200人。「二二八」平反后,迄今为止,领取补偿金的死者遗属近800人。

「二二八」起义作为一个历史事件过去了六十年,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台湾内部和海峡两岸关系也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为了弭平历史的创伤,我们今天可以依据历史数据冷静地看待六十年前发生的这次事件了。

1941年珍珠港事变后,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宣布废除1895年中日之间签订的《马关条约》619458月,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根据1943年美英中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美英苏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国政府于194510月正式从日本占领者手中收回台湾,并宣布台湾从此回到祖国怀抱。台湾光复后不过一年半,就爆发了台湾人民反暴政、争民主、求自治的「二二八」起义,成为影响台湾历史发展的重要事件。这次事件的突然爆发,是日据台湾以来台湾社会各种矛盾的总爆发;从整个中国来说,「二二八」事件则是当时全国阶级斗争大浪涛中的一朵浪花。

「二二八」事件有深刻的历史原因。这个历史原因,可以从中国历史的角度看,也可以从亚洲历史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日据五十年殖民统治留下了深刻的社会矛盾,一个是中国历史发展到了剧烈的震荡时期。

日据五十年殖民统治和日本战败在台湾积累下来的社会矛盾通过1947227日的「缉私血案」突然爆发。国民政府派出的台湾统治者,面对这样的历史包袱,措手不及,应对失策。这些社会矛盾,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诸方面。

政治方面的矛盾,主要指殖民统治与台湾人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要求与自治主张〔的矛盾〕。长达五十年的日据时期,日本在台湾建立了以台湾总督府为代表的殖民统治体制,这种殖民统治以警察政治为特点。在那种殖民统治下,台湾人民是所谓二等公民,完全丧失民主权利。像中国人民历来不屈服于外来侵略和殖民统治一样,台湾人民不仅具有武装反抗日本占领的传统,而且具有开展反对专制统治、争取地方自治斗争的传统。殖民统治的历史和台湾人民的斗争传统,形成了台湾人民「出头天」的思想。

〔然而〕回到祖国怀抱后建立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基本上沿袭了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行政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虽然中下层官员已经大多为台湾本地人担任,这与日据时期已经有了很大不同,但是长官公署高层官员仍然由陈仪从大陆带来的人员担任,这与台湾人的「出头天」思想发生了冲突。「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的《事件真相与处理大纲》,要求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各处长三分之二以上须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担任,明确传达了这种「出头天」思想;这样的要求也暗含了反对国民党政府从大陆派人来台垄断高级官员的意思。经历了日据五十年殖民统治的台湾人民产生这种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台湾社会菁英的这种要求,不顾历史条件,要求在回归不久的台湾政治体制下立即实现这种思想,是不现实的。在政治条件和人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急于实现这一要求,对台湾社会未必会有好处。

经济方面主要表现为由于战争的原因(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军对台湾的轰炸),使得台湾的生产能力萎缩,化肥减产,稻作减收,百物腾贵,造成了台湾人民生活的压力。光复初期台湾经济的困境完全是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造成的,台湾人民把对生活的压力的痛恨转移到统治者身上,作为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的最高领导人陈仪,背上了这个沉重的包袱。1945年台湾米粮总产较1944年减产40%,虽然早在1940年台湾就实行米粮配给制度,但到1946年就出现米粮供应严重恶化,加重了人民对陈仪主政的不满。

经济生活的困难,失业人口的增加,〔外加〕前台籍日本兵大量(大约二十万之众)返回台湾,加重了就业困难,造成了台湾严重的社会问题,扩大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文化的因素,体现在日据后期的皇民化教育和日本文化的灌输。这种皇民化教育和日本文化的灌输,使得一部分台湾人产生了与祖国文化的生疏感和隔离感。

简单来说,日本殖民统治扭曲了台湾社会面貌,极大地增加了陈仪当局处理事变的困难,影响了当局处理事变的能力。

换一个角度,如果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巨大变化来看,我们会看到一些不同的历史迹象。

20世纪40年代,正是中国历史发生剧烈变动的时期。中国取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但是国内政局并未因此好转,反而出现了空前的动荡。这个动荡围绕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最终形成了国共两党空前的战场搏斗。就在1947228日这一天,国民党政府下令中共驻京、沪、渝三地人员全部撤离,37日,中共驻南京代表团董必武一行最后告别南京。这一天象征着延续十年的国共两党关系完全破裂;国民党正在计划进攻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中国的内战愈演愈烈,且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屡遭败绩,仅仅2月下旬的鲁南莱芜战役中,国民党军一次就损失了七个师五万多人。这个时候,蒋介石国民党中央的注意力全部都在内战的部署上,无暇顾及台湾的事情。

在此前,因抗战胜利,国民党大小官员从重庆下山,来到江浙、上海各地接收敌产,却演出了接收就是「劫收」的丑剧,所谓「五子登科」,造成人民群众更大的苦难,民间有所谓「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的口头禅。国民党统治区到处掀起「反独裁、反内战、反饥饿」的民主运动,这一运动大大动摇了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陈仪本人尽管比较清廉,也有一定理想,愿意把台湾治理好,但是他率领到台湾组织政府的团队,免不了把大陆官员贪腐的作风带进了台湾,在台湾接收敌产的过程中,同样演出了「劫收」的丑剧。这是引起台湾人民反感的重要原因。

图为「二二八」事件中,群众冲入台北专卖局,捣毁桌椅,并将东西扔到大街上焚烧的厂警。
图为「二二八」事件中,群众冲入台北专卖局,捣毁桌椅,并将东西扔到大街上焚烧的厂警。

由于战争的创伤及社会的急剧转型,台湾战后重建面临着巨大困难。政治腐败,贪污成风,通货膨胀剧烈,失业问题严重。又遇大规模自然灾害,以产米著称的台湾竟发生米荒,民不聊生。上海《观察周刊》当时发表文章惊呼:「今日台湾危机四伏,岌岌可危,是随时可能发生骚乱或暴动的。」

在上述背景下,通过「缉私血案」引发的「二二八」事件,其主流是台湾人民反暴政、争民主、求自治的群众运动,这个运动正好融入了蒋管区「反独裁、反内战、反饥饿」的民主运动漩涡。从这个角度说,「二二八」事件所反映的台湾人民的意愿与整个中国人民的意愿是吻合的。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性质,早有不同的认识。当时南京政府认为是「颠覆政府」、「背叛国家」,是「暴民暴乱」事件,受「奸党利用」,要求「取消非法组织」。今天的「台独」势力更认为「二二八」事件是「野蛮的中国人屠杀文明的台湾人」,是族群冲突和文化冲突。这些说法都是站不住的。「二二八」事件虽然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但它却是因为「缉私血案」处置不当而突然发作的群众街头行动,演变而为群众争民主、求自治、反暴政的民主运动,不是背叛国家的暴乱事件。这次事件虽然可能受到中国共产党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反蒋形势的影响,但不是共产党策划与领导的。个别曾是日共党员的台湾人作为个人也在这次事件发挥了作用。这次台湾群众自发的争民主、求自治、反暴政的义举,与祖国大陆人民在各地开展的「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的民主运动相呼应,所以中国共产党19473月在延安发表声明,支持了台湾人民的争民主、求自治、反暴政的斗争。

「台独」势力把「二二八」事件当作台湾人民要求「台湾独立」的事件,是没有历史根据的。当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各个群众组织都没有提出「台湾独立」的诉求。处于全省领导核心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在它的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本会「以团结全省人民、改革政治及处理二二八事件为宗旨」;在36日发表的《告全省同胞书》中也明确声明:「我们的目标是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告全省同胞书》还指出:「我们同是黄帝的子孙,民族国家政治的好坏,每个国民都有责任。」台湾自治青年同盟的宗旨则是「培养自治精神,遵守国父遗嘱,拥护蒋主席,实行三民主义,协助政府建设新台湾。」台中地区时局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宣言,也提出「建设新中华民国,确立民族主义,拥护中央政府,铲除贪官污吏,即刻实行县市长民选,反对内战,反对专制。」这些表明「二二八」事件不是谋求「台湾独立」,也不是反映族群和文化冲突。这些活跃在台湾各地的主要政治组织提出的宗旨,反映了「二二八」事件中最为普遍的要求,也体现了整个事件的基本政治倾向。台北、花莲、台南地方个别人提出过「台湾独立」、「国际共管」的口号,是极个别的现象,完全不能代表「二二八」事件的主流方向。

「二二八」事件初期,由于局面混乱,一时曾出现打外省人的现象。因为「缉私血案」的当事人以及行政长官公署的官员都是从大陆派来的,他们的行为引起台湾群众的愤怒,情急之下喊出打外省人的口号,这是不难理解的。但在运动的进展之中,许多正直的人士都提出了停止殴打外省人的要求。例如台湾省参议会参议员林日高等组织「服务队」,劝阻不要殴打外省人;台湾民主联盟在「告同胞书」中指出,外省中下级政府人员和商民「和我们一样同一国民同一汉族同胞」,要求切不要乱打外省人;许多台北市民偷偷地或公开地救护外省同胞,不是出于私谊,而是出于正义。这些都说明一时出现的盲目殴打外省人的现象,是自发的、暂时的现象,绝不是事件的主流。说「二二八」事件是抵抗外省人的事件,是「反抗中国人压迫的开端」,是缺乏历史根据的。

图为台北「二二八」纪念碑
图为台北「二二八」纪念碑

回顾「二二八」起义的历史,不是要增加历史的创伤,而是要抚平这一创伤。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要为反对「台独」,促进祖国统一开创新的局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