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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于今(2016)年10、11月号,连载了〈葛超智眼中的「边境之岛」——台湾〉一文,从中可窥见这位被台独捧成「用一生关注台湾的美国人」葛超智(George Henry Kerr),在二战末期已经预见,美国可从日本对台殖民半世纪所留下的复杂难题中,找到染指台湾之机。
葛超智曾经留学本刊于今年10、11月号,连载了〈葛超智眼中的「边境之岛」──台湾〉一文,从中可窥见,这位日本,日据时期的1937-1940年来台教英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以台湾通的身份毛遂自荐,任职于美国战争部军事情报总部,辗转派往美国海军军政学校工作,成立并领导台湾研究小组,训练将来占领台湾时的美国军政治理人员。1945年战后,时任哥伦比亚大学内海军军政学校讲师及研究员的葛超智再度回到台湾,先后以助理海军随员、外交官的身份,继续进行情报工作,为美国利益服务。1
本期我们接着译介葛超智在1947年10月15日发表于《远东研究》(16卷18期)的〈台湾回归中国〉(Formosa's Return to China)一文。此文发表时,台湾光复已经两年,而距离他曾主动介入并煽动的二二八事件也已半年有余。文中,葛极尽文笔之能事,刻画大陆来台人士对台湾社会及民生的破坏,尤其是政府官员的道德与能力问题严重,借以合理化二二八事件的发生、甚至台民仇华情绪的发展。他写道: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时,台湾人很敬重蒋介石委员长为中国的元首,也崇敬孙中山,相信三民主义将会带给受到日本控制并脱离祖国已经50年的台湾一个和平与民主的时代。相较于中国,台湾人享有在中国大陆难以望其项背的高生活水平以及经济组织;他们绝大多数不是身为汉人就是汉人后裔,心中都渴望参与战后中国的建设。简言之,台湾是中国战后最富饶的战利品。
蒋委员长派来管理台湾岛的陈仪将军于1945年10月抵达台湾,此后才数周内(按:此为葛的说法),台湾人民就已开始说着「狗去猪来」。而陈仪将军管理了18个月后,台湾的经济濒临崩溃,逾万名台湾人被杀或失踪(按:此系葛的版本),岛上的人民起来反叛并且心生怨恨。陈仪将军是国民党内所谓「自由派」的政学系之一员(按:国民党在蒋介石领导下有三个亲信派系:其一,国民党军校系统的「黄埔系」,由出身黄埔军校者所组成,又称为「复兴系」;他们称蒋介石为「校长」。其二,国民党党务系统的「CC系」。北伐期间蒋介石把国民党的组织部交给陈果夫,陈果夫、陈立夫兄弟从此长期掌握国民党的组织部。所以,一说CC即指二陈;另一说,CC系指二陈成立〔党的〕「中央俱乐部」Central Club所纳入的自己派系。CC系称蒋介石为「总裁」。其三,组织相对松散、思想相对自由化的「政学系」,他们是蒋介石身边学术或政治地位较高的学者或政客,与蒋介石属于平辈、朋友关系,称蒋介石为「委员长」或「蒋主席」;王世杰、陈仪、雷震等人属之。以上三系统之间,彼此互不统属并相互竞争),其来台后的所作所为,已超越他在1934至1941年任职福建省主席时进行经济破坏与流血迫害的纪录。(按:1937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当时许多左派知识份子随之集中到永安,参与陈仪抗战。时任福建省主席的陈仪如果曾犯葛所指称的恶政暴行,不可能出现这番情景。永安也是台湾人辗转进入大陆参加抗日的两个重镇之一,另一则是李友邦领导台湾义勇队所在的浙江精华。因此,葛所言,恐怕是何患无词的莫须有。)然而1947年4月蒋介石委员长将陈仪从台湾召回,并不意味着对其正式贬黜(按:葛是指,陈仪被召回后,即转任浙江省省主席,显非受惩罚)。此外,就像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UNRRA)一位官员所说的,在陈仪主政时,台湾的问题已严重到不是如何重建的问题,而是亟需解民于倒悬和内战隐伏的问题了。
围绕在台湾行政长官陈仪身边的,是由各处处长(原为接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形成的所谓他的「小内阁」。这其中尤为关键的人员,则是工矿处、财政处、民政处以及交通处处长们。这些人无可否认很能干,他们都曾在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得势时期,受训于法国或德国。他们鄙视台湾汉人(按:即「本省人」),对西方人亲切友善,讲话花言巧语,谈起三民主义则满是言不由衷。
陈仪及其同僚重组了所有的日资企业。独立或个别的企业单位,如私人工厂、商店、或农场,被转化为各中心公司的分支。举例来说,每间独立的造纸厂都变成台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每家制糖公司都变成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然后这些专卖公司本身,又被置于其上层的统筹公司或企业集团的绝对管控当中。(按:即,由行政院资源委员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或二者合组之日产接管部门管控单位2,如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查,1947年1月5日,行政长官公署制定《台湾省公营事业组织通则》,凡本省各种公营事业均依公司法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计属于工矿类者有12公司,属于农林类者有5公司,应分别组合为工矿及农林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尚有交通、专卖、保险、书局、医药等股份有限公司;同月成立台湾樟脑公司,隶属于专卖局3。)
台湾省接收「前进指挥所」名录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部分

依据 1945 年 9 月 20 日国民政府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于同年 9 月 28日接收台湾的「前进指挥所」在重庆成立,由葛敬恩出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前进指挥所」主任、范诵尧出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副参谋长兼「前进指挥所」副主任,二人并受任分别指派行政长官公署其他专员、及警备总司令部其他参谋人选。
(资料来源: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编印《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接收总报告书》,台北,1946,页 3-6;转引自郑梓《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1994,新化图书有限公司,页 65-68)
这些管控人员的亲友,随之变成其经理、主任、主管、审计员,领取薪资、红利以及「殖民地津贴」。(按:战后派往各地办理接收并调任当地服务者,政府都立有津贴给付标准4;对大陆地区而言,台湾、东北由于被视为偏远地区,而且另有金融及货币发行系统,故当时派驻台湾的公务员都享有额外津贴。葛超智一方面认为台湾战后是回归祖国,一方面又矛盾地扭曲或戏称该津贴为「殖民地津贴」,可见葛系基于美国利益,为美国染指台湾预留正当性,刻意将所有进入台湾的政权一概视同为殖民政权。)于是,资本资产只要是能挪用或能卖掉的,就开始消失不见了。行政措施上,只要可以,就会让政府补贴流入自己青睐的公司。为了让位给大陆来的无能亲友,便将日人经营管理下训练有素的台湾人解雇的事情,变得司空见惯。有些公司在日本投降后并未恢复运作,在新的管理之下只管混日子,而职工照领干薪。其他公司,如果只营运部分时段的,则尽可能地运作下去,直到政府无法再发放足够的补贴为止。剩下某些极少数的公司,获利也仅是差堪维持而已。
企业集团的结构
企业集团结构最顶端的那群人,彼此不吝在供应品、津贴、处所、交通以及外汇许可方面互相照顾。
工矿处处长下辖由12家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按: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并享有20亿台币的政府津贴。这个企业集团包括以下公司,每家公司的名称都冠有「台湾」二字:铁工制品(台湾铁工制造有限公司)、钢铁机械(轴承和锅炉)(台湾钢铁机械有限公司)、化学制品(台湾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印刷及其周边(台湾印刷纸业有限公司)、电工业(台湾电工业有限公司)、营建工程(台湾工程有限公司)、玻璃(台湾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工矿制品(台湾工矿器材有限公司)、煤矿(台湾煤矿有限公司)、窑瓦业(台湾窑业有限公司)、纺织(台湾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油脂(台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按:原皆以分公司为名,如,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玻璃分公司。查,1947年春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12家分公司改名公文中,另有台湾橡胶有限公司,但无台湾铁工制造有限公司,后者应归台湾钢铁机械有限公司所辖,属不同层级5。)
农林处长管辖的企业集团(按: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以下公司,每家名称亦皆都由「台湾」开始:农产品(台湾农产有限公司)、水产品(台湾水产有限公司)、畜产品(台湾畜产有限公司)、茶(台湾茶业有限公司)、凤梨(台湾凤梨有限公司),还有木材(按:确曾存在林产分公司筹备委员会及林产管理委员会,但公司未及成立,即因1946年5月中旬行政长官公署改制为省政府而计划撤销6)。
交通处长控管的企业集团,则包含汽车、港务、货运仓储(台湾通运公司)、客运输旅(海运的台湾航业有限公司)、铁路公司(台湾省铁路货物搬运公司),而铁路公司辖下包含的是先前的私营铁道和重要的轻便铁道,而不包括主要的省政府铁道;省府所属铁路另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即,铁路管理委员会)营运。(按:查,「交通处长控管的企业集团」应该始终未正式成立,其他除台湾通运公司、台湾航业有限公司、台湾省铁路货物搬运公司之外,则都仍由交通处各公务部门直辖,如港务归基隆高雄港务局,航务归航务管理局,陆运的客运输旅归公务局以及前述之铁路管理委员会,邮电归台湾邮电管理局等等。7)
每一个处长掌控着自己行政领域内的许可权力和特权。个别的台湾人,像是私营制造业者、店主、农业经营者、专业人士,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需要取得许可。尽管依法或许无需付费,但若是付钱给一名或多名负责申请及审批许可的相关官员,即可能避免「倒楣的延迟」。货物的运输、仓储,国内交易合法化,和处理信用贷款等等,皆需要取得许可。因此,政府接收后的一年之间,中产阶级台湾人几乎濒临破产。
战后台湾重建之行政体系简表

(资料来源:张瑞成编《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1990,国民党党史会, 页287-288。)
源于解雇以及公司关闭而造成的失业率,又因为超过10万人从海外返台(按:主要是台籍日本兵)而更为加剧。此外,随着第一波政府官员来台的,第二波就是其亲友,他们来台寻求原本由台湾人所担任的工作;随后的第三波,则是来自上海贫民窟的那些残病又不识字的苦力。(按:贫民如何有能力买船票渡海来台?而在当时台湾劳力并不匮乏的情况下,谁又可能花钱投资残病者远从上海来台湾工作?可见葛超智这段叙述完全不合理。)海关及检疫关卡在行贿之后形同虚设。于是1946年鼠疫和霍乱爆发,而这是30年来它们第一次在台湾出现。
商人的政府
从中国来台的外省人不理会「重建」、「生产」这些字眼的含意,耽溺于从买卖中赚取超额利润的渴望。这个政府就是商人,不是行政管理者。日本投降之际,有58%的贷款余额(未结清的贷款)运用在工业方面,而仅仅20%投入于商业。但到了1946年11月,贷款余额窜升至52亿台币左右,几乎是1945年11月的两倍。然而,不到1947年1月,投入工业的贷款已降至全部的26%,商业贷款则占了48%。贷款的重点已从生产彻底转变为买卖了。而台湾人不管是要投资工业或商业都无法借到钱,除非有来自大陆的人参与其间。
各式各样的商品在「特殊情况」下被运出台湾的事情,层出不穷。其中最恶名昭彰的例子,就是:台湾有50万吨的糖,日本人一投降,立即就在时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的一声命令下被运出了台湾;那50万吨的糖,代表着战后台湾当下营运上亟需的主要资本资产。(按:蔗糖系可立即换钱的经济作物。但此处葛所称的「50万吨的糖」,实为15万吨的敌糖,日本遗留台湾而被接收,归中央所有。后,台糖公司奉令运至上海销售,所得糖款依法尽归国库,引起台湾民怨。228事件发生后,经白崇禧建议,所得一半分拨台糖公司。8这里葛超智不但夸大为50万吨,并透过文脉,引导读者判断此系私相授受。)
最寻常的例子,则是从无人看管的房舍,以及入夜后从街道上的排水管上,拆下照明器具、门把、水表来出口。(按:葛借此一方面表示大陆人都是强盗小偷,一方面显示台湾的生活及物质水平远优于大陆。但事实是,当时大陆有些地方,如上海,就比台湾富裕。)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UNRRA在台发配的供应物资,对大陆来台的人来说,也证明是有利可图的。(其在华机构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CNRRA的主任〔按:郑南渭〕,曾担任陈仪私人秘书将近20年。)外国观察者推估,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以及台湾省政府,把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所捐赠的肥料,全部拿去贩卖获利了。同样地,当位于台湾西海岸之外、台湾省政府下辖的澎湖群岛发生饥荒为人所知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集结了供应品,并用小船跨越25英哩的海域运送来台。这些补给品必须通过特定的检查机构;然而,根据可靠消息报导,从检查到发证或许可,每个机构都会从中剥削一部分下来。这些机构抱括:台南海事警察、台南运河安平海关、安平检查站、安平海关、安平海事警察,还有澎湖海事警察、澎湖海关、澎湖税捐处、澎湖警察局、澎湖海军基地指挥部。在澎湖政府关键位置任职的一个秘书,上任两周后,就能够把15万台币的存款运回家。(按:即,不但无须本钱拿去卖,而且卖的还是外国人跨海远来的救济品。葛借此刻画中国公职人员不但贪狠,穷凶恶极,而且人人皆是豺狼,全无良心。)(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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