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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已无资格纪念「双十节」

作者 | 主笔室
主笔室:《遠望》雜誌
立足臺灣,胸懷中國,遠望天下。關於我們:https://v2.yuanwang.com.tw/about

今(2021)年是历史意义特别浓厚的年份。

首先,今年是辛丑年,所有中国人都不会忘记120年前的那个辛丑年。1901年9月7日,中国与英、美、日、俄、法、德、义、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等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四亿五千万两惩罚性赔款侮辱性极强,外国军队也取得常驻中国的权利,中国的国际地位跌到谷底。孙文在六年前甲午战争期间,于〈兴中会宣言〉中所言「蚕食鲸吞,已见效于踵接;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已成现实。于是,革命派屡败屡战,110年前的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华民国」,「双十节」由是而来。但是共和肇建,国运未改。中华民国作为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之一,却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被当成战败国处置,德国侵夺的山东半岛权利竟被列强转交日本!于是,五四爱国运动及新文化运动汇为狂潮,席卷全国。为了寻找异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100年前的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人开始走俄国十月革命的路。此后经历了国共合作、北伐、国共分裂、中原大战,中华民国扰攘依旧。日本关东军趁着中国内战,在90年前,1931年「九一八」,悍然在东北开战。蒋介石坚持「攘外必先安内」,采不抵抗政策,坐视国土沦亡。从此,国共之争就与抗日战争交织进行,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坚持以武力解决国共之争,挑起不得人心的内战,结果国民党在1949年全面溃败,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于北京,而「中华民国来台湾」。此时,中国的完全统一本来已是指日可待,未料隔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强力介入,阻止了统一进程。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残存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内为了「谁代表中国」斗争了22年,直到50年前的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北京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然而,毕竟美日不愿抽手,尘埃难以落定。国民党立即改采拒统政策,开始与台独靠拢,从日本把台独大老辜宽敏邀请来台与蒋经国「共商国是」。半世纪间一路走来,「中华民国」已从「在台湾」变成「是台湾」,蔡英文已在口头上把「国号」改为「中华民国台湾」,岛内全面绿化,统派出现断层。

回看过去两甲子的历史,中国人始终在苦思、探寻、试验各种救国之路。一开始是中西之争,最后传统的君主国体被弃,共和国体成为正统。接着是在西方各种发展道路上又出现左右之争,经过28年的缠斗、竞争,结果中国共产党取得天命,带领中国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然而,由于美国介入使得国共内战形成僵局,双方继续进行了22年的「中国代表权」之争(也可视为「由谁统一」之争),直到半世纪前「蒋介石的代表」(而非「中华民国」,更不是「台湾」)被从联合国「驱逐出去」。紧接着,就开始了超过半世纪的「统一vs.分裂」之争。我们眼前所见,就是最后这个阶段濒临摊牌之时刻。最终结果,将决定中国何时及如何复兴。


蔡英文公开倡「独」

就在这个中美剑拔弩张、两岸硝烟弥漫的时刻,今年「双十节」,蔡英文发表了「独」性鲜明的「国庆演说」。她开宗明义,就把「中华民国」这个国号被扭曲变造的手法和盘托出。她说:「今天是中华民国110年的国庆日。每一年的这个日子,我们聚在一起,庆祝我们国家的生日。我们抱着庄严的心情,感谢这块土地上历代的前辈,不论是先来后到,为这个美丽的家园牺牲奉献。今天,在台湾生活的人们,已经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我们共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第一句话里的「中华民国」,还是在中国大陆成立于1911年辛亥革命后的那个中国共和政府的国号,但后面经过语意含混的「我们国家」、「这块土地」,再跳到「台湾」,「中华民国」的范围就完全与「台湾」重叠。既然「中华民国=台湾」,于是她接着说:「此时此刻的『中华民国』正处在72年来最复杂多变的局势当中」,可见她心里的「中华民国」并不是成立于110年前那个原版的「中华民国」,而是从1949年起算、仅统治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于是,她再公开宣示心中的真正「国号」:「从1949年中华民国立足台湾以来,已经经历72年。这72年来,我们……成就了今天中华民国台湾崭新的样貌。」在此讲话中,她一共三次提到「中华民国台湾」,显然这才是她认定的「国号」。由于她已经把「中华民国」变造成等于(自外于中国的)「中华民国台湾」,因此她更进一步直接提出:「坚持『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在她看来,两岸关系已经不再是1992年时的「一中」内部关系,甚至也不再是1999年时曾一度主张的「特殊国与国关系」,而根本就是两国之间的一般国际关系。但是,虽然她自己把两岸关系的法理现状变造到不但违宪、也违反两岸曾经达成的九二共识,但蔡仍嘴硬、耍诈,坚持「我们的善意不变、承诺不变,维持现状就是我们的主张,我们也会全力阻止现状被片面改变。」显然,在她看来,「改变现状」是台独的特权,「接受新现状」却是大陆的义务。

实际上,这就是民进党全代会于1999年5月9日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中所言:「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1999年7月蔡英文辅佐李登辉提出「两国论」,当时的陆委会主委苏起就始终怀疑李、蔡是在与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相互呼应。现在,蔡英文终于使「两国论」与《台湾前途决议文》合而为一,彻底暴露其台独本色。

否认1949年以后的「中华民国」与辛亥革命创建的原版「中华民国」之间的法理「同一性」,台湾当局即使还在表面上维持「中华民国」国号,但从此就失去了纪念辛亥革命、纪念「双十节」的资格。并且,依照国际法与《中华民国宪法》,此一自外于中国的「中华民国台湾」完全不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已成为「伪满二号」。


「中华民国」本是「中国」的国号

「中国」一词最早出现在铸于西周初年成王五年之「何尊」(1963年于陕西宝鸡出土)铭文中(见下图),本义为天下中央之国,指天子之朝廷(中央政府)。此后改朝换代,虽朝代名称可变,甚至可能数国并存,但在大一统思想下,对外都自称「中国」,以争取「天下唯一合法朝廷」地位。例如三国的魏、宋代的金,皆自称「中国」。于是,虽然朝代可换、「国号」可改,但是这个代表天下秩序的「中国」概念却被历代沿用来对外自称。

铸于西周的「何尊」铭文,上有「中或」二字,即「中国」。

铸于西周的「何尊」铭文,上有「中或」二字,即「中国」。


自从清朝接受西方国际法的「主权国家」概念后,「中国」既早已是历朝通称,很自然地就成为这个华夏民族组成的主权国家之通称,与当时执政的朝代所用国号不同。

例如,1689年9月7日中国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谈判达成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就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称「大清」的国际法文件,作为现代「主权国家」理解的「中国」一词共四次出现在此条约上。1可见在清朝时,统治者已认定:「中国」是指我们这个两千多年来东亚天下秩序的主导国家本身,「大清」只是该朝代选择的国号。

辛亥革命后,孙文当选新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的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文在其《就职宣言》中说:「中华民国缔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临时大总统之任……。夫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余年来而滋甚,一旦以国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历史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满清时代,借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和平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吾人……必使中华民国之基础确定于大地,然后临时政府之职务始尽。」从其用词中可以看出:自古不变的国家是「中国」,「满清」、「中华民国」都是同一个中国的国号,而国号可变、国家永存。换言之,「中华民国」就是辛亥革命后革命派政府所主张的「中国」的「国号」,中华民国政府是取代「大清国」朝廷的新共和政府,并非在「大清国」之外另建一国。

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成立时,「中华民国=中国」在《联合国宪章》(正式中文版)上表现得更清楚。一方面,《联合国宪章》在正文中两次提到「中华民国」这个完整的国号,分别在第5章第23条(安全理事会组织)中明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以及第19章第110条关于批准及签字程序中规定:「一俟……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以及其他签字国之过半数将批准书交存时,本宪章即发生效力。」但是,在《联合国宪章》的签字页上,却只注明「China/中国」。可见在联合国的法理立场上,「中华民国」仅是国号,「中国」才是这个国家本身的通称。因此,拥有联合国会员国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格的是「中国」这个国家,至于是由哪个「中国政府」代表这个国家,则是另一个「代表权」问题。(见下图)

左图:《联合国宪章》签字页首页即中国代表团签字;右图:《联合国宪章》签字页首页左上角注明「China/中国」。

左图:《联合国宪章》签字页首页即中国代表团签字;右图:《联合国宪章》签字页首页左上角注明「China/中国」。


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国派出的联合国代表团包含了各党各派,当中共代表董必武在《宪章》上签字时,他面前的桌上名牌注明「中华民国.CHINA」。可见董必武是作为「中国」(国家)代表团成员签字,只是当时中国的国号是「中华民国」,但这不意味他支持当时中华民国的国民党政府。(见下方左图)

了解了联合国对中国这个创始会员国的法理立场,就能看懂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758号决议》。在该决议中,联合国大会承认北京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组织……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可见该决议案无关乎「中国」的会员国资格,只是解决了由哪个中国政府来代表「中国」的问题。因此,此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里继续代表同一个「中国」。但是,「台湾」作为中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代表)的一部分,仍然在联合国里面,因此只有「台湾要不要脱离中国」的问题,而不存在「台湾能不能参与联合国」的问题。2也正因为「中国」的会员资格不变,因此《联合国宪章》里的两处「中华民国」国号也不需修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安理会的座位前方牌子上写的仍然是「CHINA」,而非「P.R.C.」。(见下方右图)

左图为中共代表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前方桌上名牌注明「中华民国.CHINA」。右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在安理会中举手投票,其前方牌子上写的仍是「CHINA」,而非「P.R.C.」。

左图为中共代表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前方桌上名牌注明「中华民国.CHINA」。右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在安理会中举手投票,其前方牌子上写的仍是「CHINA」,而非「P.R.C.」。


由以上史实可以看出:在国际法上,「中国」是「国家」本身,「大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只是不同政府所主张的中国「国号」。因此,这三个不同国号在国际法上所代表的国家是同一个「中国」。改朝换代只是政府更迭,国家不变。因此,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并非是在「大清」之外另立一国,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在「中华民国」之外另立一国。当然目前因内战未决而残存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也不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另一个国家。


「中华民国」的法理意义

「中华民国」是什么国家,要依照《中华民国宪法》来理解。在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这部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虽然国民大会已废,变更领土改由公投决定,但「中华民国领土」迄今从未变更过,因此现在的「中华民国领土」之「固有之疆域」(主权范围),按照法理,仍然与立宪当时相同,涵盖台海两岸(但不包含外蒙古)。如果要说「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是指独立于世界其他国家,而非独立于「中国大陆」(也是中华民国领土之一部分)之外。若把「中华民国」视为「中国大陆」甚至「中国」之外的另一国家,就是违宪、叛国(分裂国土)。

不过,中国在抗战胜利后因国民党挑起内战而阻碍了全国治权统一,后又因美国介入而使治权长期分裂,但是中国「主权」范围涵盖台海两岸这一点从未改变。面对治权分裂的现实,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政府负有宪法义务解决国家治权统一问题。在1991年5月1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终止以前,中华民国政府是采武力统一(动员戡乱)方式,此后既然放弃武力统一,那么依据宪法该就负有与陆方和平协商统一方案的宪法义务。因此,台湾当局只要不推动和平统一就是违宪(如马英九把《增修条文》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解释成「宪法规定『不统』」),推动台独根本是叛国。

关于「中华民国主权范围涵盖两岸」,民进党是清楚的。但他们明知法理上的是非,却要坚持颠倒是非、指鹿为马。2020年1月2日,德国之声专访蔡英文竞选阵营发言人林静仪(当时为民进党籍不分区立委、民进党国际事务部主任),其发言就透露出自相矛盾:

(一)林静仪一方面说:主张统一是叛国。她说:「认为跟中国统一,是不是叛国?……中共因为对我们一直是个威胁的政党,威胁的政权,他们有飞弹对我们,不断的威胁要用武力来入侵我们。那么这样的主张在国家来说是叛国的。他是不能允许的。」

(二)她另一方面又说:大陆(包含港澳)不是外国。她说:「中华民国的《宪法》里面,中国大陆地区,或港澳地区,……一直不是所谓外国。」「台湾的《宪法》……里面,港澳人士不是外国人。」

可见林静仪明知依照《中华民国宪法》,大陆、港澳都不是「外国」,但她却认为「主张与大陆、港澳达成治权统一」是叛国,可见她心里的「国」,不是宪法规定的、主权范围等于中国的「中华民国」,而是侵占中国领土、割裂中国主权的另一个在国际法及国内法上都于法无据的「中华民国台湾」。至于她指控「中共……有飞弹对我们,不断的威胁要用武力来入侵我们」,正是因为台湾要搞叛国的台独。否则,中共一心盼望与台湾当局协商和平统一,两岸根本不会兵戎相见。事实上,现在进行式的叛国者,正是这些台独。荒谬的是:这样一个「叛国的政党」在执政以后,反过来把依据宪法主张统一、反对叛国的政府定义成「叛国」!

窃国者侯,窃钩者诛。此之谓也。


台当局官网证实台独改变现状

虽然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去中国化,台独(如果不算入李登辉)也先后执政了13年,在台湾当局的官方网站上还能看到符合历史与法理的说帖。只是执政当局连《宪法》也不放在眼里,更不会在意其官网上的「过时」见解。不过,这些说帖仍可显示:台湾当局确实曾经承认过这些符合历史与法理的立场,即: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中华民国)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台湾当局自己设置的网页之内容,可以证明:违宪、违法而主动改变两岸关系法理现状的,就是台湾方面的台独当局。铁证如山,无从狡赖!

首先,我们来看看台湾当局「外交部」官网上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见下图)。3

台湾当局「外交部」官网上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

台湾当局外交部官网上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


这份说帖发布于马英九执政期间的2010年3月23日。我们将其重点摘要如下:
(一)「『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是一项绝对符合历史与国际法的主张。」「民国34年(西元1945年)8月14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并于同年9月2日在美国密苏里军舰上签署《日本降伏文书》。该文书第一条中载明『兹接受美、中、英、苏四国政府领袖于1945年7月26日于波茨坦所发表及所列举之条款。……』换言之,《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有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贯彻实施,系日本于《降伏文书》中所承诺之事项,日本当然必须履行,将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归还中华民国。不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或《日本降伏文书》,中华民国均将之视为具有条约效力的法律文件。美国政府除将《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编入《美国条约及其他国际协定汇编》外,并将《日本降伏文书》收入《美国法规大全》。是以,就国际法而言,《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与《日本降伏文书》皆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二)「民国39年(西元1950年)6月25日韩战爆发,国际局势丕变,美国总统杜鲁门于两天后发表声明:『……台湾未来地位之决定,应俟太平洋区域之安全恢复后,或与日本缔结和约时,或由联合国予以考虑。』美国当时就台湾地位提出此一主张,……产生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杜鲁门总统声明次日(6月28日),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叶公超立即就台湾地位发表『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的正式声明,以正视听。」

这个说帖不但确认了台湾的法律地位早已确定,并且重申了台方外交部长叶公超在1950年6月28日的声明:「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之一部分」。迄今,这段话作为历史证据,还在台湾当局外交部的官网上。

此外,台当局外交部还在2011年9月6日发表〈异哉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请勿自我矮化国格〉,后来外交部官网删除此文,但在陆委会官网上至今仍可看到此文。4

台当局「外交部」原于2011年9月6日发表〈异哉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请勿自我矮化国格〉,此文后来被删除,但今仍可在陆委会官网见此文。

台当局外交部原于2011年9月6日发表〈异哉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请勿自我矮化国格〉,此文后来被删除,但今仍可在陆委会官网见此文。


我们同样把它摘要于下,作为台湾当局外事单位曾经承认的法理立场之证据。

(一)「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立即与直接继承清朝法统及国际人格。民国30年(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正式对日宣战,并同时宣布……废止……马关条约……。身为清朝的继承者,当年中华民国政府已开始为光复台湾做准备。」(以下一大段关于二战期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与《日本降伏文书》的国际法效力,与前一说帖重复,略)

(二)「或有谓在『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时的『中华民国』与在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是『同名异物』,则更不知系何所指。以中华民国经历百年,期间领土(按:外蒙古于1946年初独立)辖地(按:1949年国民党当局内战失败退据台湾)或有变更,然国祚法统自始一贯。」

(三)「外交部吁请各界正视中华民国自民国30年(1941年)12月9日起即已准备恢复对台澎之法理主权,民国34年(1945年)10月25日起复实际恢复对台湾行使一切主权,并已历66年有效行使等法理论据及历史事实,至盼凡我国人切勿自我否定、自我矮化。」

这个由台当局外交部首发、再由陆委会官网转贴的说帖,有力地说明了:不但台湾法律地位确定属于中国,而且目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与1912年成立于南京的「中华民国」「国祚法统自始一贯」!可见台独意图切割「中华民国」以达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的目的根本违宪、违法。

总之,总结上述史实与法理(包括国际法与宪法),就主权范围论,「中华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结论就是1950年6月28日叶公超就台湾地位发表的「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之正式声明。任何有悖于上述史实与法理的主张或作为,都是在改变两岸关系的原有合宪、合法的法理现状。


「中华民国」已无资格纪念辛亥双十

两岸关系走到今天,台湾全岛昧于史实、无视法理,甚至不顾现实利害,坚持走上为虎作伥、认贼作父的歪路,越演越烈。就在《辛丑条约》120周年、辛亥革命110周年、中共建党100周年、九一八事变90周年、联合国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50周年的今年,我们回顾历史,理应深幸中国从120年前的几乎亡国灭种,直到今日的走向复兴,诚属不易。然而,蔡英文却选在今年的双十节,将辛亥革命创立的「中华民国」从1949年腰斩为二,然后提出「坚持『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的台独主张。台独顶着「伪中华民国」招牌借壳上市,意图为美、日牵制中国复兴充当马前卒,使得岛上残余的「中华民国」政权彻底失去其存在的历史与法理正当性。从此,这个「伪中华民国」政权以及所有支持此一政权的人都失去纪念辛亥革命及双十节的资格。从历史与法理而论,中国人在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共和国正统,已完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继承。

就在蔡英文「国庆演说」的前一天,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说:「孙中山先生说过︰『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这是中华民族历史演进大势所决定的,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意志,正像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诚哉斯言,旨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