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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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色的「轉型」談何「正義」?

論「促轉會」掩護了什麼

作者 | 主筆室
主筆室:《遠望》雜誌

〔如須轉載,請先徵求《遠望》同意,並於文首註明出處,全文刊載(不得隨意更動內容)。〕

成立於2018年5月31日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原定兩年就要完成任務按照第一版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二項,促轉會的任務是:一、開放政治檔案;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三、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 ,並促進社會和解;四、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五、其他轉型正義事項。實質上就是要徹底清算國民黨統治時期的臺灣史。、提出報告。後來在兩次延長運作期限後,終於在今(2022)年5月30日結束營業,留下了一地雞毛、幾許憂思。

一地雞毛,是因促轉會運作四年,志本不在「轉型」,而在「變色」,只是把原有的情治單位收編綠化,將國民黨白色恐怖的爪牙變成民進黨綠色恐怖的鷹犬,使「不義體制」換個顏色繼續存在。因此,該會雖然在收攤前留下一部長達3125頁、共計177萬字的《任務總結報告》,但是在其中,我們只看到殘缺不全的歷史、遮遮掩掩的真相,和扭曲變形的平反,唯獨看不到民進黨振振有詞的「正義」。而這一地狼藉,將草草轉交給行政院六個部會,實際上臺獨當局將不會再繼續推動許多人(包括他們自己的同志)殷切期盼的對政治迫害加害人進一步的揭發與追懲。

幾許憂思,則是因為促轉會的結束,標識著民進黨搞的偽「轉型正義」開始進入收官階段。接下來他們就要針對所謂「終戰」後的臺灣史,依據從各方收繳而來的「政治檔案」以及清算國民黨的諸多「學術研究」,編寫一套臺獨歷史玄幻劇本,做出符合其政治需求的總結性論述,然後再經過2024年大選的民意肯定,民進黨就可落實2020年1月2日蔡英文發言人林靜儀接受外媒專訪時所說的「主張統一是叛國」,無所忌憚地推動法理臺獨的深化,對認同中國的統派人士進行政治迫害,製造更多新的不義。而經過臺獨這一番虛偽「轉型正義」的宣傳洗禮,臺灣人的歷史意識、是非觀念將嚴重倒錯,未來再光復後的撥亂反正將是極為艱鉅的社會心理重建工程。

以下,我們就來逐一清點促轉會這四年來該做不做,與不該做而做的各項惡行劣跡。但是,這些現象之所以出現,都是源自於民進黨從成立促轉會伊始就別有用心。

 

量身訂做的「正義」不是正義

根據聯合國秘書處在2010年3月發布的《聯合國轉型正義指南》(United Nations Approach to Transitional Justice),「轉型正義」所針對的是由整個「不義體制」(政體的「型態」)對人民造成的大規模傷害,目標是要將體制導回正軌,並防止未來再度出現新的不義體制。因此,轉型正義的目的是「政治體制」的「轉型」,而不是「統治權力」的「轉手」。但是臺獨追求的「轉型」既不是針對政體,也不是針對社會結構(階級分化或階層分布),而是針對國家認同本身——要使「臺灣」脫離「中國」。在他們看來,臺灣「民主化」的終極目標不是要改變「政府」(執政黨),也不是改變憲政「體制」,而是要改變「國家」──把「中華民國」去中國化,變成不倫不類的「中華民國臺灣」。至於結果是否符合憲法、利於憲政,算不算「民主法治」,皆非所問。本節所論,參見石佳音,〈轉型決定正義〉,《遠望》2016年4月號,以及〈量身定做的「正義」不是正義〉,《遠望》2020年3-6月合刊號社論。因此,蔡英文一上台,就按照法理臺獨的需要,切割出剛好符合他們所需的扭曲變形的「轉型正義」。

臺灣史上出現過的不義體制,有西班牙、荷蘭及日本的「殖民體制」,和二次大戰之後國民黨建立的「內戰體制」。國民黨在臺灣建立的不義體制是「內戰體制」,而其不義本質來自於以下事實:這場內戰是由於國民黨背信棄義而挑起,背叛了抗戰勝利後全國各黨派在政治協商會議上達成的共識。見曾健民,《1949.國共內戰與臺灣:臺灣戰後體制的起源》,臺北:聯經,2009年11月。但是,民進黨為了搞臺獨,就完全放過最為不義的日本殖民統治,甚至以受過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經驗來證明兩岸並非一體,而完全忽視日本侵占臺灣只是進一步向中國(及南洋)侵略的起步。在成立促轉會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即規定其目標只針對「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因此不追究內戰責任),並且將「威權統治時期」限定於從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到1992年11月6日(金門、馬祖、東沙、南沙解嚴)為止。於是,不但對日本在1874、1895年兩次攻臺之役及整個殖民統治時期殺害、迫害臺灣人(包括原住民)的殘暴完全放過,臺籍慰安婦及臺籍日本兵應得之道歉與賠償也不再追究。在日據末期,日本拿臺灣人當砲灰,徵調了20萬7千名臺灣青年入伍,戰死3萬零34人。戰後日本政府不給臺籍日本兵與日人平等的補償,但臺獨竟於2016年在琉球冲繩島立碑緬懷曾與日本並肩作戰,此一「臺灣之塔」還由「總統蔡英文」題字!如此史觀,只有「變態」可以形容。此外,此一「威權統治時期」的切割也剛好把李登輝全面掌握政權後的作為排除在外。這樣的態度對比於臺獨對二二八事件的刻意放大與不斷聲討,特別能顯現其「轉型正義」的雙標與虛偽。根據臺獨派黃昭堂所著《臺灣總督府》(臺北:前衛出版社,1994年4月新修訂版),僅依據日方紀錄,在所謂「臺灣攻防戰」(即乙未割臺之役)期間,從1895年5月29日日軍登陸臺灣到10月為止,半年間被日軍殺死的臺灣人數達一萬四千人之多,傷者雖數目不明,但一定比死亡數目多。連黃昭堂都指出:「按照當時臺灣約二百六十萬的總人口計算,犧牲的比率可以說相當高」(頁58),並且,「日本從領有臺灣開始到一九零二年為止的八年間,就只憑日本政府一方的統計顯示,臺灣人被殺戮的人數就已達三萬二千人,這數目超過了臺灣人口的百分之一。特別是兒玉(源太郎)和後藤(新平)搭檔時期(1898-1902)所殺害的臺灣人總數,和初期臺灣攻防戰時所殺害的人數,足以相匹敵。」(頁93-94)可見日本在基本攻陷臺灣後仍然繼續以大規模屠殺鎮壓臺民。但是,這些日本人紀錄在案、臺獨心知肚明的臺灣史,卻完全被民進黨排除在「轉型正義」的對象之外。

反之,為了抬高臺獨脫離中國的正當性,他們一方面傾向於誇大二二八中死難的臺灣省籍民眾人數,另一方面又要遮掩臺灣人在事件中曾經打殺外省人的事實。結果,二二八的死亡人數不斷被放大,最高估計達到數十萬,而實際上二二八基金會受理申請賠償金20年(1995-2015)的結果,「死亡」684件、「失蹤」178件,二者相加為862件。參見〈蔡英文不願面對的二二八真相〉,《遠望》2017年2月號社論。我們姑且不論二二八事件的起因與責任,在此事件中確定死亡與失蹤者合計共859人,按照光復初期全省人口約六百萬計算,日本在占領臺灣初期所殺的臺灣民眾人數比例比光復初期死於二二八事件者(僅就本省籍民眾計算)高80餘倍。但民進黨成立的促轉會只願資助二二八基金會撰寫《二二八事件真相與轉型正義報告稿》以聲討「『中國』國民黨」,卻自始不認為日本屠殺臺民值得一提。

這樣量身定做的「正義」,徒顯其虛偽與雙標,有何正義可言?

 

國民黨的「不義」在於內戰體制


其次,如果我們確認國民黨建立的不義體制是「內戰體制」,那麼首先就應該追究其發起內戰、征糧拉伕抓壯丁,造成兩岸中國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歷史罪責,而非僅將其認定為「威權體制」,追究其「程序不正義」。對此,我們可以高秉涵為例,說明這種「轉型正義」的荒謬。

曾當選「2012年度感動中國人物」之一的高秉涵,是山東渮澤人。他在13歲時孤身來到臺灣,流落街頭,在同鄉幫助下半工半讀讀完中學。為了免除學費及生活費,高秉涵報考了軍校法律系,並在1963年畢業後當了軍法官,分發到金門軍事法庭。此後,他審理的第一個案子是「金門逃兵案」。這名逃兵叫鄭鳳生,本是金門對面的廈門島的漁民,某天為母親去鎮上買藥,在路上被國軍強抓入伍,被迫來臺。15年過去,他所屬的部隊輪駐金門,他覺得機會難逢,於是於夜間站崗時抱著汽車內胎跳下海,游了一天一夜,卻又被海流飄回金門,一上岸就被捕。當時敵前叛逃只能判死刑,高秉涵奉派審理此案,但他不願判一個想家的士兵死刑,就問上級能否換人主審。長官回答:「其他人跟你一樣,也都有情緒,誰不想回家?但上面已經定調了,從嚴從快,審判只是走個過場,盡快結案。」高欲求其生而不可得,無奈簽下那紙判決書。鄭鳳生死前,高秉涵帶一瓶高粱酒去看他,鄭給高一張寫有母親姓名和地址的紙條,希望高有朝一日回大陸,能代為探望其母。行刑後,高秉涵在辦公室痛哭,「我心裡虧欠一輩子,我殺死了一個想媽媽的人。」兩岸開放探親後,高第一站不是先回山東,而是帶著鄭鳳生的衣物去了廈門,循紙條上的地址找人,但當地已改建成一棟大樓,舊日居民不知去向。這個案子讓他「背了差不多一輩子的十字架」,作為他「終生愧疚的一次宣判」寫進回憶錄。高秉涵,《回家的路:高秉涵回憶錄》,北京:九州出版社,2017年2月,頁112-114。此事荒謬之處在於:由於民進黨不認為國民黨發起內戰為不義,因此對類此強迫入伍的拉伕案視若無睹。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中不但沒有鄭鳳生(也因此其死刑判決並未撤銷),也沒有福建東山島寡婦村1949年5月10日,國軍到福建省東山島銅缽村抓壯丁,全村200多戶人家中147人被抓去當兵,被迫來臺,其中91人已婚,該村一夜之間成為「寡婦村」。。對於受害人數更多的「澎湖山東流亡學生案」此案亦稱「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前後歷時十餘年。最初於1949年6月,來自山東各地的中學流亡學生約七千名自廣州赴澎湖。7月13日澎湖軍方以暴力脅迫約五千餘名男學生強制編入陸軍40軍,是為「713澎湖事件」,至該年9月,陸軍39師編配完成。由於強迫充軍過程引起流亡師生極力反抗,甚至有人被刺傷流血,為求報復,8月16日澎湖防守區司令部李振清司令致東南行政長官陳誠報告,稱查獲澎湖島內潛伏匪諜分子。而後全案交第39師師長韓鳳儀與該師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等繼續偵查。但在偵訊過程中,陳福生等不僅製作偽證、羅織匪諜罪名,更嚴刑拷打,逼使被捕者咬出其他無辜師生。至1949年11月初止,牽連師生已達百餘名,其中「情節」較重之45名於10月31日解往臺灣保安司令部,餘55名情節輕者續押於39師。11月10日,軍方即對解往臺灣者中七人做成判決書,14日宣判,將張敏之、鄒鑑、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輝等判死刑,12月11日就在臺北馬場町刑場槍決。其餘38名師生,除兩名病死於看守所外,其餘36人中4名被解往綠島關押,餘32名於1950年3月5日交「內湖新生總隊」(今內湖國小)交付感化,1951年秋再發往各部隊服役。至於留押澎湖的55名師生,則繼續被刑求逼供,以羅織被押送台灣的張敏之等人匪諜罪名。對某些頑抗不從的學生更毫不留情,或者直接槍斃,或者將之「拋錨」(即趁夜將人裝入麻袋丟擲入海,任其溺斃)。最後這批學生被送入該師新生隊就地感化,一年後重回軍中服役。所有這些被強制參軍的學生服役5年後,向國防部提出退伍復學要求,於1955年4月25日在臺中火車站前集結絕食抗議,即「425臺中事件」。因此事件又有39名學生被捕,除4名遭判重刑外,餘35名被監禁7個月後釋放。直到1959年國防部核准部分學兵退伍復學,1960年再令全體山東學兵退伍復學,並舉辦入學考試,錄取3百名學生兵轉赴花蓮師範專科學校就讀。2008年7月,罹難校長張敏之之子張彤與澎湖縣長王乾發達成協議,於縣府提供之觀音亭西側海堤興建「七一三事件紀念碑」。關於此案梗概,參見:黃翔瑜,〈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臺灣文獻》60卷2期,2009年6月,頁269-307。,雖然《任務總結報告》確有提及,但是隻字不提主導此一冤案的澎湖防守區司令李振清、39師師長韓鳳儀。當年造成此一被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冤案的加害者中,僅有先被臺灣保安副司令彭孟緝派赴澎湖查辦此案、後又被彭指派擔任本案審判長(集辦案者與審判者於一身)的保安處少將副處長舒紹鴻被指名道姓地提到見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頁255。,且因他列名判決書而被納入該報告附錄之「政治案件審判決策者名單」中見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附錄I,頁1015。。但此案最荒謬之處在於:另一位加害者、當年帶頭以殘酷手法刑求逼供的39師政治部少校秘書陳福生也出現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中,可是他竟然不是因心狠手辣、至少逼死九條人命而被納入,卻是因為他後來在退伍後被確認曾經刑求辦案,結果以非軍人身份而受軍事審判被列入「政治案件當事人資料彙整清單」見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附錄I,頁757。,彷彿他也是白恐受難人!與無數逃脫罪責的大小軍頭(如李振清、韓鳳儀)、特務(族繁不及備載),以及身為迫害者卻被納入(疑似)受害者名單的陳福生相對照,凡是因為國民黨挑起的不義內戰而被抓來臺或被迫充軍的外省老兵一生所受的悲苦,甚至如鄭鳳生那樣無辜喪命者以及更多不留紀錄的被「拋錨」冤死者,全都不在臺獨的「轉型正義」視野之中!

關於大陸人受國民黨迫害的更大案例,還有高達一萬四千多名的朝鮮戰爭志願軍戰俘被強迫來臺充當「反共義士」宣傳工具,後來大多數被終生監管直到老死異鄉。參見〈如何改變蔡英文的「現狀」?(三)──破解「反共義士」神話〉,《遠望》2018年3月號社論。這些外省人因國民黨挑起的不義內戰而受害終生,民進黨卻只因他們是「中國人」而冷血無視。

最後,當年因迫於生計才讀了軍校、當了軍法官,但始終秉持良心盡量避免冤獄的高秉涵,卻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被當作(疑似)「加害者」,與前述真正搞政治迫害的舒紹鴻一起,被納入「政治案件審判決策者名單」,但這卻不是因為使高愧疚一生的鄭鳳生案,而是因他參與了另外兩件軍人「為匪宣傳」案的合議庭判決(均判七年徒刑,高還不是主審)。只因只有這類案件才被臺獨視為「政治案件」,於是不僅判決被撤銷,高也被列入「決策者名單」。至於像鄭鳳生那樣被綁架入伍的外省老兵以及被迫充當反共宣傳工具的「反共義士」,則永遠等不到正義降臨。

在臺獨眼中,「中國」就是外省人的「原罪」,如果外省人因捲入中國內戰而犧牲,則死不足惜!

 

關鍵的加害人是線民與特務

事實上,從高秉涵的回憶錄,我們可以看出當一件交由軍事審判的案子到了軍法官手中時,往往已經沒有什麼裁量餘地。這是當年軍法系統的性質使然。因此,每一件政治案件在「成案」過程中,真正起著啟動不義體制的關鍵作用者,是違反作人道義的線民、告密者,和那些在「辦案」第一線享受著玩弄人性、虐人為樂、大搞刑求逼供的大小特務們,以及為了保命或禁不起利誘而主動出賣同志的變節者。當然這不是說那些在起訴書、判決書上簽字的軍事檢察官和軍法官就毫無責任。但臺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指出:根據近年的研究,發現過去威權時期愛判死刑的法官都是集中在少數幾位。(見:https://watchout.tw/reports/hVoURn78UvmlNzQJN2FD)其中顯然不包括配合度很低的高秉涵。但是促轉會從來沒有試圖去把這些草菅人命的法官一一揭發、追究,而是把所有在所謂「政治案件」裡簽字的軍法官、軍事檢察官一律納入「政治案件審判決策者名單」,按照「參與次數」排列。這種一網打盡的作法,等於縱放了真正的助紂為虐者。

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引用〈監察院於44年間向蔣中正提出的軍法案件調查小組報告書〉,指出「當時之軍事治安機關及軍法審判機關以刑求或不正方式取供之氾濫情形,更加證明斯時被告的抗辯尚非空穴來風:凡有保密及治安有關機關偵查檢舉之案件,在初次訊問時,幾無一非以酷刑脅迫、疲勞詐欺等不正方法取得供詞,或竟做成筆錄,強令簽署,於案件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審理時,被告等均痛切陳述,當時刑求情形,繪聲繪影,令人觸目驚心。〔略〕但會審之軍法官,則視若無睹,聽如不聞,對於被告陳述之是否真實,偵查機關之是否非法,從未加以追究,多憑初次之筆錄(即所謂原始供詞)為判罪科行之依據。」(頁249-250)由此足見基層特務的刑求逼供,是各類政治案件「成案」的關鍵起始步驟。但是,在偵查機關或特務開始「作案」(製作冤案)之前,通常先有線民(臺灣俗稱「爪耙子」)通風報信,告密或誣陷,特務才會啟動整個「作案」程序。

2018年4月17日,施明德和陳嘉君夫婦接受促轉會訪談時,陳嘉君兩度指出:「我們今天認識的白色恐怖歷史中,只有受害人,沒有加害人,特務、告密者、檢舉人、線民、領獎金政治案件中受宣告沒收的被告財產,可依法提撥作破案獎金,分給參與「作案」的線民與特務。如果沒有財產可沒收,特務機關也會發給破案獎金。依1958年國防部向總統府報告之〈保安司令部呈復歷年辦理叛亂案件沒收財物處理情形〉所載,保安司令部自1949年9月至1957年12月間,沒收叛亂案財物新臺幣部份總值1,362萬9千多元,發放密告獎金約占22.8%、辦案獎金約占32.7%。(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頁232-233)許多冤假錯案就是在重賞之下,不斷誣陷、羅織,株連而成。此一破案獎金制度迭經修改,但至今猶存。的人,這些歷史重要角色都去了哪裡?沒有這些角色,白色恐怖是在恐怖什麼?」「白色恐怖的真相就是有刑求、有告密者、出賣者、有人領獎金、人性的軟弱,這些才是真相,才是檔案要揭露的事項。」監察院,《1970後山風雲:未竟的泰源革命》,臺北:監察院,2019,頁226、240。在陳嘉君所稱的「出賣者」中,最有名的應該就是李登輝。在1954-55年的中共台灣省工委臺大法學院支部葉城松案的判決書裡,明文提到「匪幹李登輝」於1947年10月介紹葉城松加入地下黨,但是此案最後五人被判死刑(包括葉城松)、十人分別被處無期或有期徒刑,而「匪幹李登輝」卻根本未被起訴,可見此案應該是由於李登輝出賣同志所致。促轉會雖然把此案判決撤銷,但當然絕對對「匪幹李登輝」這五個字視而不見。施明德則不但控訴特務1962年「把我打到全口一顆牙齒都沒了」監察院,《1970後山風雲:未竟的泰源革命》,頁234、235、236、引文見236。,還控訴高金郎在美麗島事件中檢舉他而領獎金。監察院,《1970後山風雲:未竟的泰源革命》,頁226、237、238、245。這些線民和特務絕大多數不像高秉涵那樣因迫於生計才當了軍法官,反而大多是因逐利,甚至本來就有權力欲,因而自願違反作人的基本道德,甘願充當統治者打擊異己、迫害人權的政治工具,於是成為體制內的共犯、幫凶。如果沒有這些逢君之惡的特務頭子、為虎作倀的第一線特務、出賣親友的臥底線民,人人聞之色變的「白色恐怖」如何能夠體制化,並將恐怖的烏雲籠罩住整個臺灣社會?但是,這些顯露人性醜陋面的人與事,基本上都未在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裡被充分揭露,更談不上追究。事實上,包括臺獨理應非常在意的美麗島事件、林義雄家血案、陳文成事件在內,至今沒有任何白恐第一線的惡犬(不論是線民還是特務)曾因過去在「威權體制」裡扮演的不義角色而受到民進黨當局及促轉會追訴,甚至連充分揭發都沒有。而且,顯然民進黨已經覺得「轉型」完成、「正義」達到,在促轉會熄燈後,根據同時修正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看起來,未來除了繼續以公帑賠償受難人,基本不會再去追究個別具體不義行為的責任(後詳)。該會熄燈後留下的一地雞毛,就將這樣隨風飄散。

事實上,不只施明德,許多曾經遭受過政治迫害的人,不論左右、統獨,都對線民與特務深惡痛絕。

根據調查局在1981年3月編印的《佈建工作手冊》,為了「全面掌握社會有關安全及犯罪活動情況」,全臺灣預定布建線民人數達三萬人。1983年時調查局布建的各種線民已達35790人以上。這個情報網,每年產生大約19萬至20萬件情報,再透過程序進行過濾與鑑別。這些線民分為「一般布建」約34000人,「重點布建」1390人,「內線布建」400人,「偵破布建」人數不明。見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頁432。2021年5月4日,促轉會曾公布一個「校園安定系統之布建運用情形」的檔案,其中包括某一年全臺灣各學校中的線民及其身份、是否支薪、工作表現等資料,但該會將這些校園線民全部以代碼呈現,並刻意將人名、年代、學校、社團、監控對象給隱去(只留下院系名稱),總數竟達4277人。前臺大學生會長、臺獨學者范雲就說:「初步瀏覽,就不時可以指認出過往的同學,可能就是細胞,令人毛骨悚然!」范雲曾申請閱覽監控檔案,才知道情治機關對她的監控長達八年,至1998年才停止(那時李登輝已經當政十年),同時有超過七、八個線民在監控她,且可能被跟監。見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頁504。

但是,儘管這些校園線民當年曾參與打壓反國民黨的師生,民進黨的促轉會卻無論如何拒絕追查並公開這些校園線民的真實身份,在其《任務總結報告》中也只記載了該會與八位當年的線民及少數特務極為溫和的訪談,並且仍然不揭露線民的真實身份。民進黨甚至對於當年對黨外與臺獨傷害最大的美麗島案、林義雄家血案、陳文成案,竟然也不徹底公開或追究當年參與「作案」的線民與特務,而且連林義雄自己也不催促民進黨當局公開所有滅門血案相關檔案、追查真相、找出真凶,豈不怪哉?

所謂「事出反常必有妖」。那麼,民進黨要掩藏的「妖」是什麼?

2021年10月17日,民進黨新潮流系立委黃國書突然在臉書貼文,為學生時期曾做調查局線民道歉。他除了被新潮流除名外,還宣布退出民進黨,不再尋求連任。原來一位新系大老向促轉會調閱檔案查閱自己被監控的紀錄時,發現過去家裡的格局被清楚畫下,經過推敲確認是由黃國書提供,並進而發現黃不只在學生時代當過「爪耙子」,畢業後、甚至進入民進黨,都還在作線民。這名新系大老於是找來黃國書當面對質,黃面對檔案紀錄,只好承認。但是,黃國書並未辭去立委,民進黨也未進一步追查他的不義作為。民進黨的行政院長蘇貞昌還說:線民已是「最末端」,更應譴責黨國威權體制中用不法手段逼迫人民的掌權者。在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中也說:「威權統治者是威權統治的源頭,也是威權統治時期各方權力集中的核心。」(頁30)這就是很明顯地要放過線民,只追究國民黨「掌權者」。今(2022)年7月22日,黃國書陪同民進黨臺中市長參選人掃街,被人質疑是他復出參選立委的起手式,黃則對媒體表示:鄉親至今都還很支持我。顯然這位昔日的線民對於先前表示自己將不再參選,已經不再認帳。

除黃國書外,在促轉會開放「監控類檔案開放閱覽」期間,野百合世代成員有人在一疊線民作業費領據中辨識出有部分筆跡出自民進黨臺南市長黃偉哲之手,並依此向促轉會舉證。促轉會因此約談了黃偉哲,但黃雖承認筆跡很像他,但以領據所簽之名不是他本名(應是化名)而否認。不過,在促轉會於2021年5月公布的「校園安定系統之布建運用情形」中,有人指出其中代號「A143」的臺大農推系線民就是黃偉哲。民進黨前秘書長羅文嘉更指控黃偉哲曾監控野百合學運,而且羅自己就是主要監控對象。對此,促轉會代主委葉虹靈表示,該會只是要「還原歷史中體制運作的邏輯」,而「不是用來揭露個案使用」,最有趣的是她還說:情治單位(也就是當年運用線民的那些機構)對於「資訊揭露」也有不同意見。奇怪吧,情治單位當年不就是在打壓你們這些反國民黨的臺獨分子嗎?為什麼現在對於「要不要揭露當年特務與線民的不義作為」還要考慮情治單位的「不同意見」呢?今年2月,羅文嘉的友人透露,羅針對「線民案」表示:「我是當初黃主要的監控對象。你問我,他是不是國民黨細胞,我跟當時的朋友,會肯定說是。那證據呢?證據就在檔案裡。為什麼檔案不公開?內容要遮掩?核實報告不公布?公開不就一切明瞭。」對啊,公開檔案不就一切明暸?除非,民進黨的目的本來就不在使真相明瞭?

其實二蔣雖然是白恐體制結構的建立者與「層峰」,但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稱其為「源頭」,正是有意要掩護作為整個白恐運作機制「起點」的基層特務與線民。蘇貞昌與促轉會刻意將白恐運作的「起點」稱為「最末端」,就是有意淡化基層特務與線民在整個恐怖統治機制中的「啟動者」角色。例如:作家季季的前夫楊蔚(筆名何索),就是調查局的線民,他的告密造成1968 年以陳映真為首的「民主臺灣聯盟」案。此外,在基層特務的嚴刑逼供下,不但許多人被屈打成招,而且被迫供出更多無辜的受難者,製造更多的冤獄,只為了滿足這些特務獲得破案獎金的貪慾。例如,2019 年 11 月 1 日,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舉辦了一個「沒有歷史的人」論壇,其中一個主題是「外省人的白色恐怖」,與談人王健文說道:「張子清案,一個福建省龍岩縣人,那時候在花蓮縣當過國小的教師,首先是他被逮捕,要他去招供出同夥。張子清就在各種刑訊之下,唸了一大串的名字,其中有一個國小教師賴喜生,賴喜生也一樣在刑訊當中,把他認識的名字都說出來。......他念的那串名字,絕大多數都是當時外省的公教人員。......被賴喜生、張子清供出來的,據稱大概超過兩百多人。後來『首謀』張子清最後是被判感化一年,其實什麼事都沒有,但就隨便安個意識不清,有左派左傾的思想......的罪名,......他牽連了差不多兩百個人。」可見基層特務對擴大「案情」的積極性,以及這種株連無辜對形成白色恐怖氣氛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民進黨量身定做的「轉型正義」裡,原本就沒有打算要揭發、追究這些為虎作倀的線民與基層特務。

首先,正如前述,與蘇貞昌態度一致,促轉會多次重申:線民只是監控系統的「最末端」,應設法了解檔案脈絡及掌握監控系統的運作方式——即所謂「體制運作的邏輯」。很明顯,民進黨執意要保護當年的線民!但為什麼他們如此堅持要掩護「最末端」?我們從黃國書和黃偉哲的例子可以看出,當年站在「最末端」的,很可能正是民進黨現在的「同志」。

事實上,當年參與國民黨不義體制的幫凶(以及分享其特權的受益者)至今還在民進黨的高層,仍然是臺灣的執政者。且不說蔡英文始終交待不清的博士論文問題以及她如何受聘於政大的過程,施明德早在2010年4月16日(美麗島軍法大審宣判卅年周年前夕)就公開質疑:當年15位「美麗島律師團」如何組成、運作?成員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後來當到總統、閣揆,為何不公開美麗島檔案?施明德說,「我合理懷疑,他們都有問題!」施說:「謝長廷確定是調查局的特務、幹部」關於以謝長廷為主的美麗島律師團成員與調查局之間啟人疑竇的關係,早在1998年11月4日就被「臺灣之聲」電台負責人許榮棋揭發,1999年又在前臺北市議員李承龍所著《看謝長廷爪耙子這條路》及前調查員白瑄的《全民公敵調查局》中細述。但在藍綠聯手之下,這些書迅速從市面上消失,導致真相至今不明。,他一直想問謝:當年律師團成員都沒有反對運動背景,如何快速結合?如何運作? 並且,世人只看到律師團成員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從選立委、縣市長、總統,當閣揆、黨主席,卅年來永遠手握鐮刀,不斷收割,但民進黨(在阿扁時代)執政八年,真相和解與轉型正義一點都不做。施明德更深深質疑:林義雄家滅門血案和陳文成命案真相為何?民進黨(在阿扁時代)執政八年,為何轉型正義寸步不進,誰最怕真相揭露?不一定只有國民黨,是不是還有些人更怕?他曾當面要求陳水扁組真相調查委員會,也沒下落。去(2021)年11月4日,施明德又在臉書貼出「懇求被告書」,向謝長廷喊話:「2000年那一夜,江鵬堅向我告白(按:承認自己是調查局線民)時,同時也坦白對我說了,你也是。所以,你聽到江鵬堅向我告白了,你一定聯想到江鵬堅也會告訴我實情,你的底細。你才迫不急待立即跳出來替江鵬堅否認。我已經公開對你說了:『如果你不是特務,你怎麼知道誰是,誰不是?』」面對這樣嚴重的指控,民進黨的反應卻是顧左右而言他,既不去法院起訴施明德誹謗,也不徹底開放檔案澄清真相。當然,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中對以上這些有線民之嫌(或之實)的民進黨人是隻字不提的。

最後,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第四部中提出了兩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全文修正案》,其中有一條共同的新增條文,內容如下:

第十八條 於威權統治體制中,出於維護威權統治之目的,故意並自願實施以下行為者,為加害行為人:(按:前七款是針對特務、法官,略)

八、對人民之思想、言論、生活及行動進行監視、監聽、跟蹤、資料蒐集及記錄等監控措施。

前項第八款之加害行為人,以具有下列身分為限:

一、擔任公職。

二、任職於實行威權統治之政黨。

促轉會對這一條立法的「說明」如下:「第一項第八款之監控行為,其不法性之評價重心在於威權統治者策動與布建該等監控網絡,高度滲透人民之生活,破壞人際間信任關係。惟在第一線實際執行監視、監聽及資料收集之人,如非具有運用國家機器或公權力者,往往僅是軍、警、情報治安機關之工具,更係威權統治體制下整個社會監控系統之最末端,追究其加害責任,尚難落實轉型正義所欲達成之目標。惟如係具有公職身分者為監控行為且符合第一項本文之法定要件者,自應追究其責任。再者,我國威權統治時期係由當時實行威權統治之政黨事實上長期立於主導國家權力之絕對優勢地位,形成『黨國體制』(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故如於實行威權統治之政黨擔任職務實施監控且符合第一項本文之法定要件者,亦屬有運用國家機器以體現威權統治者意志之支配能力,並藉此鞏固威權統治者。是以,允宜僅對具備公職或黨職身分者追究其實施監控之加害行為責任,以平衡兼顧轉型正義追究加害者責任及促進社會和解之目的,爰為第二項規定。」

可見在促轉會的設計中,在該會收攤後下一步「轉型正義」要追懲的對象裡,已經預先排除了非公職且非(國民黨)黨職的「線民」——那不就正是黃國書、黃偉哲,以及「傳說」中的美麗島律師團嗎?實際上,後來通過的修正案是更簡略的版本,對於繼續追查政治迫害的「加害者」,僅在第 11-2條規定如下:「促轉會解散後,國家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事項,依下列各款規定移交予各該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一、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根本沒有具體規定下一步「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的追懲措施。換言之,不僅線民,連特務也會被放過,因為現在的「法務主管機關」,還主管著需要繼續運用線民的特務機關——調查局。

所以,不論是黃國書、黃偉哲,還是早已位居高位的美麗島律師團,甚至當年曾經把施明德打到滿口無牙的第一線特務,都可以高枕無憂,或安享晚年,或繼續在臺獨當政下為「國」效力!因為,民進黨大張旗鼓的「轉型正義」,從來不是要揭發、追懲這些線民與特務。

 

促轉會目的在打造現代東廠

民進黨如此處心積慮地要縱放作為白恐機制起始端的線民和特務,正是要收編、延續國民黨白色恐怖機制,將其變色為綠色恐怖,為臺獨效力。此所以我們在每年調查局的調查員訓練班結業式上,一定會看到蔡英文前去致詞、合照。例如,今年1月4日,蔡英文就曾出席調查局調查班第58期結業典禮,並與全體結業學員合影,期勉這批新血能成為調查局的「尖兵」。

早在國民黨執政時期,臺獨法學者許宗力就曾指出:情報機關與治安機關應該分立,因為前者是為政治決策而蒐集情報,後者則是為了維持法律秩序而執法,二者必須分開,才能確保統治者不至於為了政治目的而運用治安機關打擊異己。許宗力,〈民主法治國家的情報活動:重建情報法制的若干建議〉,《法與國家權力》,臺北:元照,1999,頁383-399;特別是關於德國法制的介紹(頁389-390)。但是從國民黨時期以來(甚至是從日據時期以來),情、治就是合一的,所以向來稱為「情治單位」,而且長期將「政治偵防」(將政治異己當作治安問題來加以偵防)作為主要職責。在促轉會的《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中以「政治偵防方法與手段」一大節(頁424-491)來「還原歷史中(白恐)體制運作的邏輯」,可見他們對「政治偵防」是做了深入研究的。不過,雖然現在「政治偵防」這個詞語不見了,但我們從「國安五法」、《反滲透法》,直到目前躺在立法院但隨時可以通過的「中共代理人」修法草案中,都可以嗅到濃濃的「將政治異己當作治安問題來加以偵防」的陳腐臭味——只不過,現在的政治偵防對象不再是臺獨,而是認同中國、支持統一,而且所作所為完全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統派人士。甚至於,我們在新黨青年軍案中,仍然還能看到當年戒嚴時期的「作案」手法,例如:特務(調查員)主導辦案,檢察官與法官則被動配合;先抓人後取證;藉口「傳訊證人」而不准律師到場;疲勞審問等等。在這樣的立法與「執法」的背景下,看到民進黨百般掩護線民,蔡英文又年年去「展抱山莊」與調查局的「新血」合照,我們還能對臺獨的「轉型正義」心存幻想嗎?

其實,在2018年8月24日,促轉會剛成立兩個多月時,當時的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就曾洩漏天機,說破了民進黨成立促轉會的「初心」。當時正逢九合一選舉前,張天欽在當天促轉會的內部會議上談到國民黨新北市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稱「你看侯友宜,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並要求該會研究員即使加班也要找出各國類似侯友宜的案例,還稱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該會研究員蕭吉男隨後即以明代的特務機關自比,說「我們......本來是西廠跟南廠,現在變東廠」;張天欽深諳特務政治的歷史,立刻糾正稱:「我們本來是南廠(按:應指明代的「南鎮撫司」,相當於錦衣衛內部監察部門),現在變西廠(按:只在明憲宗及武宗時短期設置的特務機構),後來升格變東廠(按:明成祖於1420年設置,由宦官統領的常設特務機構,一直延續到明亡)。」張天欽的意思就是:促轉會成立時宣稱其目的是要整頓特務機關,所以是「南廠」;但是成立後其本身就變成有兩年期限(後來延到四年)的短期特設特務機關「西廠」(所以要打擊政敵侯友宜);但促轉會的真正目標,則是要打造專屬民進黨當局的常設特務機關——現代「東廠」。

不容諱言,民進黨這種只求變色、不顧正義的「轉型」確實成功了。既然錦衣衛已經變色成為綠色的東廠,那麼促轉會當然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了。在促轉會結束之後,接下來民進黨只需要繼續完備臺獨法制(如「中共代理人」修法)、完成臺獨史觀的戰後臺灣史論述,就可以法相莊嚴地繼續反統促獨、推動其「建國大業」。

誠如民進黨創黨黨員陳真所言:「人渣就是舊黨國時代便為非作歹,吃香喝辣,欺壓忠良,可是,當風向轉變,當旗子換了顏色,馬上也跟著變色,搖身一變,居然變成『新黨國』,繼續為非作歹,繼續貪婪腐敗,繼續糟蹋忠良。」見本期所刊陳真,〈臺灣「全民皆兵」只是為美國當砲灰附錄〉。民進黨鑼鼓喧天搞的「轉型正義」,最後不過是掩護了舊黨國時代的人渣、接收了二蔣的「威權體制」、建立了現代東廠,成就了陳真筆下的「人渣黨」。

目前表面看來,外有美國表面「挺臺」,內有「轉型正義」勝利收官,「人渣黨」也許以為迎來了他們的高光時刻。但是,美國挺臺是假,往死裡挺(棄臺)才是真;而且虛假的正義只是更壞的不義,《左傳》有云:「多行不義必自斃。」面對中國的復興,民進黨眼前所見,不過是「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