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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諸語的復興與原住民族的權利

作者 | 親川志奈子 譯者 | 姚奕鷺
親川志奈子:冲繩大學兼任講師、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理事。
姚奕鷺:青年琉球歷史研究者

摘要

2006年,冲繩縣政府為提高縣民對琉球諸語1的重視、加深理解並推廣普及,宣布「琉球諸語是本縣的文化基礎,將其傳承給下一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為此特設立「琉球語言日」。2008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簡稱UNHRC)勸告日本政府「承認琉球.冲繩民族為原住民族,並保護其應有的權利」。200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簡稱UNESCO)將琉球諸語(即包括奄美語、國頭語、冲繩語、宮古語、八重山語和與那國語在內的六種語言)列入《瀕危語言紅皮書》,宣告它們為即將消亡的少數民族語言。本報告將介紹琉球群島傳統語言——琉球諸語的特徵,並從「原住民族權利」的視角分析琉球諸語瀕臨消亡的經過和現狀,還將指出日本仍在推行同化政策和殖民主義,並以琉球群島上開展的語言復興運動為例,說明琉球人為復興與琉球文化和琉球民族身分認同密切相關的琉球諸語,做出了哪些努力。作為「第十六屆原住民族權利專家機制」會議的發言人之一,我將與大家分享會議上探討的相關內容。

一、序言

1992年,美國語言學家邁克爾.克勞斯(Michael Krauss)在其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全世界約有六千種語言,其中半數語言將在百年內消失,最糟糕的情況是90%的語言都將趨於消亡。(Krauss1992)面對如此驚人的預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啟動了瀕危語言保護項目,學界和大學也開始討論和研究如何記錄、保存瀕危語言,以及如何開展瀕危語言復興運動。正在研究小語種的美國國際語言暑期學院2指出,全球242個國家〔和地區〕共有7,168種語言,其中約40%(即3,450種語言)正在瀕臨消亡,大多數瀕危語言的使用人數已不足千人。世界上96%的〔弱勢〕語言,僅有4%的人口仍在使用,而漢語、英語和日語等語言的使用人數卻各超過一億,即全球96%的人群使用的是僅占4%的幾種〔優勢〕語言,其不平衡極爲明顯3

語言為何會消失?語言會由於自身語法和語音語調的變化等內因而有所改變之外,也會因為侵略等外部因素導致不同語言相互接觸,進而分裂與融合。正如克勞斯預測的那樣,二十一世紀的我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經歷著語言轉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語言之所以陷入了瀕危狀態,與殖民主義直接相關。殖民主義在全球傳播其小眾但處於優勢地位的語言時,也會使得當地原住民族放棄自己代代相承的民族語言,並向優勢語言同化。此即羅伯特.菲利普森(Robert Phillipson)的「語言帝國主義」概念,這是優勢語言與劣勢語言之間的結構和文化不平等所造成的結果。直至今日,世界上仍維持著優勢語言支配劣勢語言的結構。社會經濟的支配與語言、文化和精神的支配互為表裡,持續存在。

二、琉球諸語的定義

琉球群島上,人們使用的傳統語言被統稱為「琉球諸語」。1893年,巴茲爾.霍爾.張伯倫(Basil Hall Chamberlain)調查了琉球的語言,並提出琉球語和日語源於同一語言系統的看法。1954年,服部四郎透過對照琉球諸語與日語的基礎詞彙,證明兩種語言之間存在較大差距。例如,琉球諸語之間基礎詞彙的相似度為80-95%,但若將琉球諸語與日語的東京方言相比較,同根詞的相似程度則分別降至:奄美語68%、冲繩語66%、宫古語59%、八重山語63%。語言和方言的區分通常以「相互理解性」為標準,若無法達到相互理解的程度,就不可能是同一種語言。帕特里克.海因里希(Patrick Heinrich)指出「由二十多種語言構成的斯拉夫語族與羅曼語族間,其共用的同根詞比例約為70-80%。若兩種語言的同根詞比例低於85%,就可以認為兩種語言之間差異過大,從而在語感上將二者視為各自獨立的『語言』」。根據比較語言學的理論,琉球諸語不應被歸為日語,更應被視為與日語有所區別的「語言」。然而,儘管人們可以透過客觀的分析,確認琉球諸語的「語言」地位,但從1879年起日本不顧琉球的抵抗,強行以武力併吞琉球(即「琉球處分」),琉球諸語就被貼上了「日語方言」的標籤。

琉球諸語的分類
琉球諸語的分類

近年,因琉球群島地域廣闊,當地語言展現出豐富的多樣性,學者已不再使用琉球語這一總稱,而是改稱為琉球諸語。琉球諸語可分為北琉球語(奄美諸島和冲繩諸島)與南琉球語(先島諸島)兩大類,每座島嶼甚至是每個村落之間,都存在明顯的方言差異,這是琉球諸語的一大特點。

目前,大多數語言學家認為,琉球群島各語言應是獨立的「語言」,但也有學者基於意識形態將之視為〔日本的〕「方言」。冲繩縣政府在琉球諸語究竟是語言還是方言的立場問題上,並未明確表態,而是採用冲繩語中的「琉球諸語」一詞稱之,意為「島嶼、聚落和故鄉的語言」。

日語與琉球諸語「謝謝」一詞的說法大相逕庭,顯示琉球諸語的多樣性及其與日語的差異性。
日語與琉球諸語「謝謝」一詞的說法大相逕庭,顯示琉球諸語的多樣性及其與日語的差異性。

三、琉球諸語的衰退

琉球被日本併吞後,首任冲繩縣令鍋島直彬曾說「將語言和風俗變得與〔日本〕本州相同是本縣施政中最為緊要的任務,其方法必定是藉由教育」。第二任縣令上杉茂憲也曾表示「本縣的治理中,最為緊急的任務是教育興業,以及其他各領域的振興」。由此可見,負責統治冲繩的日本人把教育政策視為重中之重,其目的是藉由「教育」將琉球獨特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全部同化為日本式。冲繩縣廳設立「會話傳習所」(後成為師範學校),培養能夠使用「普通語」(日語)的小學教師,並在各地設立小學,推進同化政策。日本人所說的語言(標準語)無法被琉球人理解,這成為日本統治冲繩的一大障礙,因此教授「標準語」成為其統治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措施41882年,冲繩縣共開設五十一所小學,其中三分之二的教師來自其他府縣,但冲繩的入學率並未因此迅速上升。近藤健一郎5指出,冲繩人將學校稱為「大和屋」,認為學校是日本教師教授「標準語」的地方,教學內容的差異性讓琉球人難以接受,這可能是琉球人就學意願不高的原因之一。冲繩縣政府為提高入學率,採取入學激勵措施,承諾入學就讀後將來能有資格擔任高級政府官員。

皇民化教育和標準語勵行運動是日本同化政策的代表性措施。以語言教育為核心,近代日本為培養天皇忠實臣民的皇民化教育最早在亞洲的冲繩地區推行,隨著日本對臺灣、朝鮮和其他亞洲地區的侵略殖民,日本又以冲繩為模版在各地推行同樣的皇民化教育。戰前,冲繩學生在校內被禁止使用琉球諸語,違者會被強制帶上「方言札」6作為懲罰措施。若想獲得一定的社會地位,就必須掌握「標準語」(日語),「方言」(琉球諸語)則被認為是比「標準語」更為劣等且需要被矯正的對象,語言的等級結構觀念通過學校教育內化到孩童的認知體系中。根據筆者的調查,佩戴過「方言札」的人們會認為「戴上『方言札』是極為羞恥的事,導致我(在學校)不敢說話」,「因害怕在(別人面前)說話而變得口吃,曾有段時間不怎麼敢說話」,還有些出生於冲繩戰役前的人們表示,他的母語是琉球諸語,直到上學後才開始學習日語。這種經歷不應該被視為已經過去的往事,我們應該從現在開始重新考察,同化政策給琉球人帶來的精神壓迫,以及如何治癒其帶來的心靈陰影。

1945年冲繩戰役爆發後,日本第三十二軍司令部在《琉軍會報》中發布如下命令:「即日起,軍人及其軍屬嚴禁使用標準語以外的語言,使用冲繩語交談者一律按間諜罪論處」,這意味琉球語的使用者會被視為間諜嫌疑人而遭到處決。語言學上被證明與日語有較大差異的琉球諸語,卻被日本定位為「日語方言」,並被視為應當「矯正的對象」。日本藉此摧毀琉球諸語的價值,強行推動同化政策,試圖轉化琉球人的語言。此外,冲繩人在戰場上與日本人說著不同的語言就被視為異民族,冲繩人只要說了日軍聽不懂的「方言」,就會被視作間諜處決,這是日本異化琉球的另一面。

戰後,冲繩被置於美軍統治下二十七年,其土地相繼被強制接收用於建設軍事基地,基地衍生出的事件和事故也層出不窮。因此,琉球人發起「復歸運動」,要求撤除美軍基地,並使日本憲法的適用範圍覆蓋到冲繩地區。在復歸運動中,以學校為中心的標準語勵行運動捲土重來,「方言札」再度回到冲繩地區。雖說該運動旨在擺脫美軍的暴政,獲取基本人權的保障,但為何選擇「復歸」日本?為何再度出現成為「日本人」的選項?這是唯一的選擇嗎?1972年琉球「復歸」日本至今已經過去了五十一年,當年存在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美日兩國反而在琉球建設了更多的美軍基地和自衛隊基地,如今甚至聽聞日本正在制定緊急事態之際的避難所和避難計畫。從現在的視角回顧過去,不免覺得這一切都讓人難以接受。

正如語言帝國主義所揭示的那般,在一些地域內,特定的外語會因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力量等因素,發揮壓倒性的影響力。日本併吞琉球至今,在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力量等層面,對琉球產生的影響力逐年加深,日語作為支配性語言的地位也變得愈來愈無法動搖。特別是1972年琉球「復歸」日本後,日語媒體迅速在琉球普及,琉球人往來日本無需護照,為求學和工作前往日本的琉球人逐漸增多,大量的日本遊客來到冲繩旅行,日本企業紛紛進駐琉球。這波日語浪潮的衝擊,加速了原本緩慢的語言轉化進程。

琉球諸語的使用頻率(資料取自冲繩縣政府網站)
琉球諸語的使用頻率(資料取自冲繩縣政府網站)
對「琉球諸語」的理解程度(資料取自冲繩縣政府網站)
對「琉球諸語」的理解程度(資料取自冲繩縣政府網站)

 

冲繩縣政府在2022年實施的縣民琉球諸語意識調查顯示,約有80%的縣民對琉球諸語「感到親切」7,與2013年首次調查的比例基本持平,但回復將琉球諸語「作為主要語言使用」或「琉球諸語與『共通語』使用頻率幾乎相同」的比例僅有16.8%,相較於十年前的35.4%,比例上大約減少了一半。在琉球諸語的理解程度方面,回答「能完全理解」的受訪者為22.8%;從年齡層上分析,70歲(含)以上占42.9%30-39歲占2%20-29歲占3.5%10-19歲占3.8%。縣民意識調查不是直接測試人們對琉球諸語的運用能力,而是針對受訪者語言意識的調查,其中,10-19歲和20-29歲的群體,相較於30-39歲的群體,對琉球諸語的掌握能力更高,這一現象值得進一步研究。

同一份報告還對孩童使用「琉球諸語」的意願展開調查,52.2%的孩童表示「非常想學習」或「有機會的話希望學習」琉球諸語。關於在學校課程中加入「琉球諸語」的問題,14.7%的學生表示「即使減少其他課程的授課時間,也希望加入琉球諸語的相關課程」,58.9%的學生表示「希望該課程以課外活動的形式進行」,合計73.6%的受訪者表達支持。相較於去〔2022〕年的調查結果,支持學校教育添增琉球諸語課程的學生比例,上升了十個百分點以上。調查以數據的形式展現了,琉球人為瀕危的琉球諸語感到擔憂,想要採取措施復興語言的意向。

1879年,日本併吞琉球並改變其社會地位時,琉球是個使用琉球語的單一語言社會。日本完成併吞後,便自上而下地推行以同化教育和皇民化教育為名的語言政策。冲繩戰役中,琉球人平均每四人就有一人喪生,導致琉球諸語的使用者數量急劇下降。戰後美軍統治琉球時期,當地相繼發生多起踐踏人權的事件,為此琉球人發起了「復歸」日本運動尋求基本人權保障,並在這過程中由下而上地推行標準語勵行運動,琉球社會逐漸轉變為使用琉球諸語和日語的雙語社會。琉球社會從只會說琉球諸語的世代逐漸變成能聽懂日語的世代,再轉變成「能聽懂但不會說琉球諸語」的世代。琉球「復歸」運動是為了追求基本人權保障並尋求和平憲法的保護,但最終的結局卻是美日締結密約,背叛了琉球人。五十一年後的現在,僅占日本國土面積0.6%的琉球群島,卻集中了70.3%的駐日美軍專用設施,即使戰爭已經結束七十八年,美軍訓練產生的噪音和美軍士兵製造的事件和事故,仍在各個層面影響著琉球人的生活。在基地負擔如此之重的情況下,美日仍在推進新軍事基地的建設,這讓人們開始擔憂琉球將會再次捲入戰爭。日本在琉球實施的帝國主義和語言政策互為表裡,意圖將琉球社會打造為日語單一語言社會,即「雖能聽懂但不會說琉球諸語」。

四、琉球諸語的復興與課題

接下來將介紹為復興瀕危的琉球諸語,冲繩縣政府採取了什麼措施,民間團體和個人又做出了哪些努力,並探討復興琉球諸語的相關課題。

2006年,冲繩縣政府提出「琉球諸語是本縣的文化基礎,將其傳承給下一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並透過議員立法制定《琉球諸語日相關條例》8。冲繩縣政府在其官網上指出「縣內各地區傳承下來的琉球諸語,不僅是舉行地域活動時使用的重要語言,還是組踴、琉球舞踴和冲繩戲劇等冲繩文化的重要基底,可以說是冲繩縣民身分認同之所在」。200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將奄美語、國頭語、冲繩語、宮古語、八重山語和與那國語六種語言認定為瀕臨消亡的語言,列入《瀕危語言紅皮書》。2013年,冲繩縣政府為促進琉球諸語普及程度,並將之傳承給下一個世代,依據《琉球諸語日相關條例》制定了琉球諸語普及推廣計畫。2023年,冲繩縣政府立基於前十年計畫取得的成果和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制定第二期琉球諸語普及推廣計畫。在第一期計畫中,冲繩縣政府舉辦琉球諸語縣民大會,表彰在琉球諸語普及領域作出傑出貢獻的人;編製琉球諸語讀本,分發給中小學校使用;與各團體合作,設立琉球諸語普及中心,培養語言人才,建立琉球諸語人才銀行9;開展琉球諸語相關研討會;製作用於普及推廣琉球諸語的教具;與大學合作,舉辦琉球諸語正確表記方法研討會,探討琉球諸語檔案庫和線上資料庫的建設。

筆者於2014年對冲繩島上從事語言復興運動的個人和團體進行調查10,發現早在冲繩縣政府採取措施之前,各地就已經存在各種旨在復興琉球諸語的草根活動。例如,成立於1990年的非營利組織(NPO法人)「冲繩語之會」,以冲繩市為中心向中小學派遣冲繩母語者會員,利用晨讀和社團活動時間為學生提供冲繩語指導,舉辦冲繩語相關活動。該協會還特別製作了教材和指導方案,用於為期十次的社團活動。以那霸市為中心開展活動的非營業組織「冲繩語普及協會」與冲繩語之會相似,除了向幼稚園和中小學派遣教師之外,還發行冲繩語報紙、開發冲繩語教材、舉辦培養冲繩語教師的講座等。在宇流麻市活動的「太陽之子童謠會」透過兒歌和民間故事,向孩童教授琉球諸語和琉球傳統活動。宜野灣市的「北極星會」110-12歲的嬰幼兒和小學生開設親子課程,被稱為「舵手」的講師會在課程中協助冲繩母語者與語言學習者建立起聯繫12

在了解各地的種種嘗試之後,我們發現預算是各個團體面臨到的共同難題。琉球諸語復興活動主要依靠志願者協助,但個人僅靠琉球諸語相關活動難以維持生計,這與教授日語、英語或其他語言維持生計的講師相比,簡直是天差地別。琉球諸語曾被視為沒有學習價值的語言,甚至有過不使用琉球諸語就能獲得獎勵、使用則可能威脅到生命的時期。如今要復興琉球諸語,使其重新回到人們的生活中,不能單靠課堂上的語言教育,還必須讓人們重新認識到琉球諸語的價值,理解琉球諸語與其他語言一樣,都是值得繼承的語言。然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以琉球諸語為母語的團體和個人,雖有心致力於琉球諸語普及活動,希望下一個世代繼續繼承該語言,但他們不得不為此自掏腰包,購買電腦,負擔教材和印刷費,甚至是活動場地、通訊和交通等所有費用。儘管可以申請補助金和研究經費,但對於年事已高的母語世代來說,從資訊收集到申請書填報都不是輕鬆簡單的工作。此外,琉球諸語的復興運動還高度依賴母語世代的志願者,關於學習者的需求分析、表記法的準確性,以及詞典、語法書和教材的開發與出版等,都只能在摸索中推進。希望今後能與外語教育和應用語言學的專家就上述事宜展開合作,共同開發更符合琉球諸語教師和學習者需求的培養課程、翻譯計畫以及對話練習,並面向學齡前孩童、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成年人、能聽懂但無法使用琉球諸語的世代,以及長久未使用琉球諸語的世代等各群體,提供各式各樣的教育和活動場地。

現在舉行的大多數活動都是以單次活動為主,若能以社團活動或大學授課的形式,連續舉辦十五次講座,必定能發揮更好的效果。從語言習得的視角來說,僅僅十五次的授課絕對不足以掌握一門語言,尤其是對於以日語為單一語言的琉球青年一代而言,在缺乏語言習得理論基礎的情況下,絕對無法只透過幾次活動就取得積極成效。為何會出現上述情況?筆者認為,當前琉球正在推行的琉球諸語復興運動,似乎還在討論如何普及和啟蒙語言的階段,尚未抓住運動的本質。如果普及和啟蒙是「讓多數人對某一件事有正確的理解,並促使其改變態度,訴諸行動」,那麼我認為絕大多數的冲繩縣民已經認識到琉球諸語正在面臨消亡的危機,但並未到達「促使其改變態度,訴諸行動」的程度,即人們尚未改變意識,促使琉球諸語在琉球社會中再度復甦。而且,我對人們是否真的「正確地」理解琉球諸語的現狀深感懷疑。

例如,在小學的社團活動中舉辦冲繩語學習活動時,學生們雖會學習動物的名稱、歌曲的歌詞和日常的問候用語,但學生沒有機會了解「我們」本應繼承的琉球諸語為什麼會瀕臨消亡。冲繩縣政府的琉球諸語普及推廣計畫中,也並未提及琉球諸語是如何衰退,以及今後如何使琉球諸語重新充滿活力等問題。冲繩縣政府當前的舉措並未考慮,如何使人們理解琉球諸語是在日本語言同化政策下遭到剝奪的語言,以及琉球團體和個人為復興琉球諸語做了何等努力,甚至沒有觸及到我們應得的語言權利。綜觀國際法中語言權利概念的發展過程,《聯合國憲章》已倡導消除因語言產生的歧視,此後還發出了四份涉及語言權利的宣言13——(1)《世界人權宣言》、(2)《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3)《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於少數群體者的權利宣言》、(4)《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以及八份人權條約14——《取締教育歧視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移徙工人國際公約(補充條款)》(ILO143號條約)、《原住民族和部落人民公約》、《兒童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殘疾者權利公約》。因日本對琉球的併吞和同化政策,導致琉球人無法繼承本應繼承的母語——「琉球諸語」,且學習該語言的權利至今仍遭到剝奪,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與所有人共用上述這些正確的資訊。

五、原住民族的視角

2007年,聯合國表決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時,日本投下贊成票。2008年,日本國會兩院通過「承認阿伊努民族為原住民族」的決議。同年,《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監管單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查日本第五次定期報告(CCPR/C/JPN/5)後,提出以下勸告:

三十二、本委員會注意到,阿伊努民族和琉球.冲繩民族是具備特別權利且有資格獲得《宣言》保護的原住民族,但締約國尚未正式承認阿伊努民族和為原住民族(參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七條15)。締約國應在其國內法中明確承認阿伊努民族和琉球.冲繩民族為原住民族,並採取特別措施保護、保存和發展他們繼承的文化與傳統生活方式,承認他們擁有土地相關權利。締約國應使阿伊努民族和琉球.冲繩民族得以自身語言接受教育,或為孩童提供合適的教育機會,使他們得以學習自身的民族語言與文化,並將阿伊努民族和琉球.冲繩民族的文化及歷史納入正式課程中。

聯合國首次勸告日本政府「承認阿伊努民族和琉球.冲繩民族為原住民族,並保障其相關權利」。不久後,日本政府通過內閣決議承認阿伊努民族為原住民族,但國會從未採納任何承認琉球民族為原住民族身分的決議。2010年,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ERD)也對日本政府發出同樣的勸告,日本外務省對此回應「居住或出生在冲繩縣的民眾皆為日本民族,他們與其他府縣出身的民眾相同,不屬於在社會觀念、生物學和文化上擁有特殊特徵(會遭到歧視)的人群,因此不是該條約的適用對象。冲繩縣與日本本土存在語言、宗教、習慣和文化差異的認知,並非社會的普遍共識」。日本政府不僅否認琉球民族為原住民族,還否認琉球民族是不同於日本的其他民族,甚至否認琉球諸語與日語是不同的語言。在原住民族權利問題上,國際標準與〔日本〕國內標準之間存在巨大落差。

哪些群體屬於原住民族?聯合國資訊中心的官網16上如此描述:

原住民族是處於世界上最不利地位的群體之一。聯合國越來越關注這一問題……許多原住民族被排除在政策的決策圈之外,被迫在貧困線上掙扎,資源被榨取,並被所處社會強制同化。當他們主張自己的權利時,往往會遭到鎮壓、酷刑甚至殺害。他們因害怕迫害而淪為難民,有時不得不隱藏自己的民族身分,捨棄自身的語言和傳統生活方式。

考慮到琉球人所經歷的歷史,以及當前的政治和語言狀況,我認為這就是在討論我們的問題。《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指出,原住民族有權主張自身的特殊權利,即復興族群語言,建立並管理以自身獨特語言提供教育的教育機構和教育制度。原住民族享有自決權,但一直以來,琉球的政治地位遭到剝奪,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也受到阻礙。正如聯合國的勸告所言,琉球民族是原住民族,日本政府必須真誠地直面琉球人的原住民族權利問題。我們是誰?我們享有怎樣的權利?我們的權利以怎樣的方式被侵害?為保護我們的權利,日本政府可以做些什麼?日本政府只有先回答這些問題,琉球諸語才可能走向復興的道路。

最後,筆者作為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ACSILs)的共同代表,自2013年成立以來,不僅出席了聯合國各委員會舉辦的會議,還參加了多種旨在推動恢復琉球自決權的活動。迄今為止,筆者已四次代表ACSILs參加聯合國會議。今年7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專家機制會議」(EMRIP)在日内瓦的歐洲辦事處舉行,接下來我將介紹兩份於會上提交的聲明文。第一份是我發表於「議題七17:國際原住民族語言十年18」的聲明〔略〕19,另一份則是我與阿伊努民族關根摩耶女士(代表市民外交中心)共同發表於「議題六20:國家參與」的聲明〔略〕21

原住民族的視角,不僅能讓我們正視從過往持續至今的殖民主義行徑,還能使我們與世界上其他擁有相似經歷的夥伴相遇,共同走上去殖民化的道路。瀕危語言的復興,若背離語言本身或忽視語言使用者的經歷,將變成只停留於表面的普及和啟蒙運動。我認為,向更多的原住民族學習經驗,直面冲繩經歷的語言帝國主義歷史,努力消除語言同化政策帶來的創傷,將會是實現琉球諸語復興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