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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修憲是為協調黨規與國法

作者 | 柯華慶
柯華慶:中國政法大學黨規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黨導民主制」理論、「黨導立憲制」理論和「四元論」的提出者,共同自由價值倡導者。
【編按】

從去(2017)年十九大直到今年修憲,《遠望》持續關注大陸憲制改革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柯華慶曾提出「黨導立憲制」,作為大陸「依憲治國」的發展藍圖。他在今年修憲期間接受《多維新聞網》訪問,對修改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及其他修憲內容提出了有異於西方觀點的正面解讀。我們轉載此訪談稿,以供讀者參考。

本文原題〈北京學者解讀修憲:取消任期制只為協調黨規國法〉,2018年2月28日刊於《多維新聞網》。


中共於近日發布修改憲法的內容以來,取消中國國家主席與副主席任期限制的舉動引發輿論巨大關注,雖然大陸官方媒體的紛紛表態支持,但在各個社交平台上有大量爭議聲音存在,西方媒體也都在談論「中國政治軌道改變」。對此,多維新聞記者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黨導立憲制的提出者柯華慶。

柯華慶認為,取消任期限制從根本上著眼於「堅持黨的領導」,是協調黨規與國法的舉動,那些所謂的「終身制復辟」、「開歷史倒車」等言論實際是一些人出於想像中的擔心而產生的誤解。他同時強調,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同時,也需要格外注重規範黨的領導權,即如何按照規範行使黨的領導。他建議中共在未來的黨章中對黨的領導人任期做出規範,並在憲法中明確列出黨的基本權力,達到規範黨的權力的目的。

多維:當年鄧小平廢除領導人終身制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這次中共修憲取消國家主席與副主席兩屆任期限制,為什麼選在這個時刻?理由是什麼?

柯華慶: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憲法」,關於國家制度、國家主席與副主席的任期都是1982年制定的。當時的背景是,鄧小平試圖推行「黨政分開」,黨的領導體系與國家行政領導體系有所區分。

在分開的情況下,黨的實際權力依然是最大的,但是又給整個中國民眾一種「民主」的觀感,因為黨內的很多決策與程序在那之前是不公開的,1982憲法實施以後,人大代表是投票選舉選出來的,國家主席、副主席有任期限制,給人感覺挺好的。

但是在這部憲法中,中國國家軍事委員會主席這一職務是沒有任期限制的。因為在中國的體制下,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同時也是國家軍事委員會主席,而黨內職務根本沒有任期限制的規定。而且在當時來講,國家主席這個職務並沒有什麼實權,屬於虛位元首,所以對國家主席規定最多兩屆的任期限制對中共這個體制不會造成什麼挑戰。上世紀80年代曾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李先念、楊尚昆等人,都不是什麼強勢人物。

在文革之前,國家主席一職是有實權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黨的權力還大,曾經一度出現黨主席和國家主席分權之治,釀成文化大革命和劉少奇慘死的悲劇。1982憲法中的國家主席僅僅是形式上的,據說國家主席的公章都放在中國人大,大多數時候就是其他國家大使來遞交國書的時候用一下,國家主席就是一個虛職。

鄧小平當時的想法是,文化大革命發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毛澤東權力太大,是黨的一元化領導導致的,所以有了分權思維。但是後來發現,一分權就出問題了,胡耀邦、趙紫陽等帶來的不穩定都是分權表現出來的結果。說實話,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從知識分子的利益看,我也希望分權,但從國家民族的利益著想,中國是不適合分權體制的。

經過試驗證明,中國是搞不了分權的。實際上鄧小平在改革開放以後的職務只有軍委主席,但不影響他第二代領導核心的地位。可鄧小平是革命年代出來的,是久經考驗的開國功勳,可下面的接班人哪有他這麼大的權威?所以才有了最高領導人「三位一體」的政治設計,嚴格來說是「四位一體」,即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國家軍委主席四個職務由一個人擔任。

鄧小平之後,接力棒交到了江澤民手裡,並且鄧小平專門召集元老發表了一番談話:「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是毛主席。第二代實際上我是核心。第三代的領導集體也必須有一個核心,就是現在大家同意的江澤民同志」。江澤民的核心地位是鄧小平定下的調子,江澤民自己當時恐怕是不敢說這個話的。

中國確實需要穩定,「穩定壓倒一切」,「四位一體」的設計就是為了確保穩定。事實也證明,江澤民時代的中國很穩定,如果江時期中國還要繼續搞分權,整個國家很可能要完蛋了,或者是所謂的被「和平演變」了。

胡溫時期為什麼政治上比江澤民時期多出了不少事端?就是權力移交的時候沒移交乾淨,軍權實際上不在胡錦濤手裡,外界也稱中共高層是「九龍治水」。等到胡錦濤把權力移交給習近平的時候,因為移交的徹底,額外的事端就很少。

江澤民在位的時間實際是兩屆多,胡錦濤是兩屆,慢慢的就在人們心目中形成了兩種憲法慣例:一是「四位一體」的慣例,儘管中間有一些小波折,但人們已經認同了這個慣例;二是「任職期限兩屆」的慣例。但實際上,在中共黨內根本沒有任職不超過兩屆的說法,黨章裡沒有相關規定。

由於中國的體制是黨領導國家,這裡就發生一個衝突:黨的領導職務沒有任期限制,而國家主席最多限任兩屆。這個衝突該怎麼解決?很多人心裡想的是,要用國家的限任制來倒逼黨的限任制。

可你想想,這怎麼可能呢?在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也就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在認同「四位一體」的情況下,想從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來推導出黨的最高領導也只能幹兩屆,本身就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何況習近平上台後,尤為強調黨的全面領導,現在是「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領導一切」,怎麼可能會讓你這麼幹?

所以這一次修憲,取消國家主席與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其實就是要保證黨的領導地位,而且還在憲法第一條第二款中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的表述,這其實是比國家主席限任制修改更為重要的一種憲制改變,充分說明中國共產黨對自身領導的自信。而且,我還認為,中共應該自信地明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是國家最高領導權力機關。何謂自信,就是敢做敢說敢當。做了不敢說就是不自信。

多維:中國現行的政治體制,各級官員的任期基本都會明確限定在「同一崗位不得超過兩屆」。這次修憲,唯獨廢除的是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因此有輿論聲音質疑這是為習近平量身訂做,甚至有人認為這是對鄧小平遺產的毀滅性打擊,是開歷史倒車。

柯華慶:說句不好聽的,習近平如果要「極權」,是否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是沒什麼關係的,只要在兩屆之後繼續擔任中共總書記、兩個軍委主席的職務就好了,國家主席誰來當都無所謂。但如果不是「四位一體」,單從國際事務來說就有很多麻煩。隨著中國國際地位提高,國家元首需要參與的重要國際事務也很多,而且很多時候沒法讓虛位元首出席亮相,因為可能涉及現場做出決定,況且國際交往中也要講究身分對等,所以要求國家主席與黨的最高領導保持任期一致是理性的選擇。

很多人對於憲法中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有那麼大的反應,核心問題在於,他們的觀念當中依然沒有認同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其實底層老百姓大多是希望習近平能幹的時間長一點;對於很多知識分子來說,習近平幹三屆並不是問題,他們怕的是,習近平本身能力強,看上去又比較強勢,如果像毛澤東那樣一直幹下去怎麼辦?

這其實都是人們在發揮想像。從法理的角度看,這次修憲取消國家主席與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實際上要解決的是黨規與國法的協調一致。強調黨的領導也很正常,現實本身如此,不能掩耳盜鈴吧?

說什麼開歷史倒車,哪裡有開倒車?鄧小平當年擔任軍委主席一直到1989年。一些知識分子想像中的東西,並不符合學理分析。想像中的擔心怎麼解決?我認為將來可以通過修改黨章解決,規定黨的總書記、黨中央軍委主席只能幹幾屆。

我一直認為中國的法治道路首先要從黨開始,先從黨章開始規範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然後在憲法裡專門寫一章,把黨的基本權力列出來,並做出具體規定,比如黨的總書記同時擔任國家主席,黨中央軍委主席同時擔任國家軍委主席,任期不超過兩屆或三屆。這樣既能夠解決黨的領導的正當性,同時又能解決黨的領導的規範性,真正走上憲治的道路。

多維:從威權國家政體上講,我們不知道這次修憲是否有足夠的推動力量和潛在的反對力量。從現象上來觀察,中共十八大以來,從反腐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修改黨章、修改憲法,確實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同時,這種毫無有效阻礙的情形,是否值得警惕?

柯華慶:中國不太可能走向美國那樣的制衡體制。在中國的體制下,「黨」這部分不能分權,一些人希望黨內分派,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一旦分派就成了西方國家的多黨制。

如何理解「黨的領導」?美國政治學家伯恩斯(James Burns)對變革型領導和交易型領導做出了區分。他對「變革型領導」有個定義:「領導者引導追隨者為了某種共同的目標而行動,這些目標體現著他們共有的價值觀和動機」。這裡面有「引導」和「道德提升」的含義。資產階級政黨是交易型領導,中國共產黨是典型的變革型政黨。「共產黨的領導」本身是一個民主體制,就是我說的「黨導民主制」,但很多人把「領導」一詞理解為統治,甚至是「專制」。

實際上在社會主義理論中,共產黨不是西方社會中那種僅僅為了競選的大眾型政黨。按照伯恩斯的說法,共產黨本身就是一個「領導體制」,而不是西方政治中的某一個黨派。社會主義國家就是由共產黨領導人民,通過革命取得成功的,是先有黨後有國,共產黨怎麼可能是像西方政治中的一個社團呢?

我自己有地方政協委員的經歷,所以我知道,中共在執政過程,確實是需要協調各方利益、做各種各樣的平衡,儘管有時候做的不是很完美——任何體制也不可能做到完美。中國的知識分子習慣於把西方那一套體制想的很完美,看到中國有不如意、不好的地方就把它放大。

從秦始皇時代到今天,中國的體制有內在的連續性,中國是走不了西方那種道路的。中國原來是「家國體制」,現在是「黨導國體制」,大一統是中華民族的基因,區別在於是否民主,舊中國是君主制,新中國是民主制。

在我看來,中共需要堅持「黨的領導」,而不是把黨變成「主人」、「黨老爺」,必須始終強調黨與人民之間的血肉聯繫:黨要反映人民的願望,同時提升人民的道德追求。所以我特別討厭有些人將我提出的「黨導立憲制」說成是「黨主立憲制」。

在黨的規範問題上,習近平非常清楚,十九大上說得很明白,「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和「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這是一個二元的立體法治結構,而不是西方的一元法治,通過黨規把共產黨規範好了,中國就有希望走出一條比資本主義法治更優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我個人是比較樂觀的態度,我相信未來黨章中會加入對於黨的領導人的限任制。最近剛剛頒布了黨內法規的第二個五年規劃,這方面做好了,中國完全可以做到制度自信。

多維:此次修憲的內容中,監察委占據了最大的篇幅,監察委會是那個防止中共變成「主人」、「老爺」的制度設計嗎?

柯華慶:監察委絕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制度設計,要實現對所有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原來的紀委只能管黨員,但在黨導國體制下,很多民主黨派人士、無黨派人士也會擔任公職人員。那些公知為什麼不多說說此次修憲中的監察委?他們只在意自己想像當中不好的那一部分。

多維:剛才你也提到了憲法中將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的表述,有觀點認為新表述形成了完整的邏輯鏈條,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共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問題。你怎麼看?

柯華慶:起碼在憲法層面上肯定了中共的領導。以前只在憲法序言裡用陳述句的方式提到了黨的領導,現在放在了正文的總綱當中,解決了中共作為領導黨和執政黨的正當性。

當然我認為,不光要解決黨的領導的正當性,還要對黨的領導進行規範。「黨的領導」到底是怎麼領導的?現在的很多作法是好的,但老百姓不知道,我們需要放在明面上,所以需要把黨的基本權力在憲法正文中列出來。有了明確的規範,中國的「黨導國體制」在國際上就誰也沒什麼可說的了。我樂觀的相信,將來一定會走到這一步。中共要想實現長期領導、長期執政,也只有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