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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階段如何加強對美軍事鬥爭

作者 | 儲建國
儲建國:大連海事大學公共管理與人文藝術學院教授兼院長
2020年5月6日 #臺北法案  
【編按】

本文原刊於中美印象網,2020年5月6日

中美戰略競爭印象已被塑造起來,美國把中國當作競爭對手予以遏制和打擊的戰略已經成形。無論中國如何示好,都難以改變美國的戰略行為。建立軍事包圍圈是這種戰略的關鍵組成部分。美國通過三個法案,公開支持臺獨,其實質性含義就是把臺灣當作一個國家正式納入這種軍事包圍圈。因此,強化美臺軍事關系,是美臺關系發展的核心內容。

 局勢發展到現在,國內反美情緒日益強烈,武統聲音日益高漲,給中國的國家行為帶來很大的壓力。儘管特朗普上台後打貿易戰,美國一些政客不斷威脅「脫鉤」,但中國決策者判斷中國仍然處於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拋開中美貿易戰因素,近些年來,中國快速而深度地融入了世界經濟體系,與世界各國經濟互賴性越來越強。更確切地說,世界對中國的經濟依賴度越來越高,有關研究顯示, 2000-2017年間,世界對中國經濟的綜合依存度指數從0.4增長到1.2,其中周邊國家和資源依賴型國家對中國更為依賴。研究也表明,中國與世界經濟的聯繫還有很大提升空間,進一步加強這種聯繫,有利於中國,有利於世界,這就是戰略機遇期的重要含義。

我們仍然需要從這種戰略機遇期的角度來考慮美國對中國軍事包圍的問題,既要想辦法打破包圍圈,又要避免中美之間發生過於嚴重的直接衝突。這就需要就如何加強對美軍事鬥爭有一通盤的和細致的考慮。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對美軍事鬥爭的目標。這種目標的界定既要符合當前中國發展階段的需要,又要與當前中國軍事實力相匹配。綜合考慮之後,中國當前對美軍事鬥爭的目標應該確定為「決定性削弱美國對中國領土和鄰近區域的軍事介入能力」,近階段來說,主要是削弱美國對臺灣和南海的軍事介入能力。

其次,對美軍事鬥爭的目標確定後,需要確定鬥爭的總體策略。針對臺灣和南海新形勢,我們需要在「積極防禦」策略的基礎上增加「主動阻遏」策略。為什麼要「主動阻遏」呢?主要是因為美國加強了針對臺灣和南海的軍力配置和軍事行動。美國主動出擊在先,我們主動阻遏在後,因此,我們總體上仍然奉行「防禦」的方針,不給美國以指責的藉口。

 第三,在「積極防禦,主動阻遏」策略下,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新的軍事行動呢? 2014年10月,基辛格在與傅瑩的對話中談起南海問題,他說,「很多美國人認為,中國把航行自由看作是中國給予美國的特殊待遇」,認為「海軍的行動自由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有規定,這些適用於南海」。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的一些戰略分析人士,一般都清楚九段線的歷史地位。「九段線」存在於海洋法公約之前,其地位就是相當於主權線,不受該公約相關規定的約束。很可惜,中國有關專家沒有勇氣說出這一點,誤導政府在南海權益問題的表述上邏輯不清,維護權益時底氣不足。這一點還不如馬英九,他運用「時際法」原則把這個事情說清楚了。美國自己不簽署海洋法公約,倒運用這個來約束中國在南海的正當權益。南海仲裁案判決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否定九段線的主權性質,這是有關國家最希望看到的一個結果,其他內容都是次要的。現在,中國既然不承認南海仲裁案的結果,就需要理直氣壯地按照九段線的本來性質來做事。南海的航行自由的確是「中國允許下的航行自由」。對於商船來說,它與公海上的航行自由沒什麼實質性不同。但對於軍艦來說,所謂的航行自由就要受到一定的約束,進入南海的外國軍艦必須要事先告知中國政府,以確定其「非惡意」進入。美國是堅決反對這一點的,但不管其態度如何,對於沒有事先告知而進入南海的美國軍艦,中國有權予以監視和進行必要的管理,主要是防止其圖謀不軌。另外,我們需要多與南海周邊國家的溝通,要讓他們理論,我們在南海的軍事鬥爭主要是針對域外國家的軍事介入,本區域的國家還是要圍繞海洋權益問題多加強溝通與磋商。

在臺灣問題上,美國通過了《亞洲再保證倡議法》,以加強與臺灣的軍事聯繫,其中一項內容就是加強對臺軍售。美國在中美第三個聯合公報中承諾:「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近四十年過去了,這個承諾中的「一段時間」也該到期了,中國有理由提出來,要求美國解決這個問題。對臺軍售是臺獨勢力所賴以依靠的強心針。因此,把這個東西拿掉,對於他們來說,是釜底抽薪的事。這個事情做起來當然有點難度,但比正式地武統臺灣風險可控。我們阻止美國武器進入中國固有領土,又不是打仗,對於一個主權國家來說,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如果對方先動手,那我們後發制人就更有底氣了。我們不僅要阻止美國對臺軍售,還要想辦法阻止美國幫助臺灣生產武器,提升戰力的行為,尤其是阻止生產可能給大陸帶來極大殺傷力的武器。這一切既是逼使臺灣當局走向和平談判的道路,也是為可能的武統準備條件。

 臺灣當局現在主動配合美國軍事圍堵,而且不惜把自己作為軍事前沿陣地。自《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相信有關部門就做好武力統一的方案。現在根據這項法律,大陸隨時可以啟動非和平方式。除了武力攻臺之外,我們還是可以做一些其他方面的軍事鬥爭工作,譬如說在臺海周圍提升實戰軍演的級別和頻次,對臺灣的一些軍事行動進行干擾和控制等。

最後,要圍繞「主動阻遏」行動做好風險防範工作。我們需要明確的是,中國的「主動阻遏」行動是防禦性的正義行動,是阻止外國,尤其是美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破壞地區局勢穩定的行動,我們對此有充分的道義信心。但是,美國有可能藉機生事,把局勢引向升級。對這種升級行為,我們要根據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予以回擊,這種回擊主要建立在中國近海作戰的能力之上。在近海打常規戰爭,我們要有敢於作戰的信心。中國是擁核大國,美國不太可能把局勢引向毀滅性戰爭方向。對此,美國要好好地掂量一下,我們的阻遏行動實際上並沒有主動傷害美國的利益,只是阻止美國傷害中國的固有利益而已。

如果「主動阻遏」行動取得成功,我們就為解決臺灣問題贏得了一個良好的外部軍事環境,並且用不著那麼著急地去武統臺灣,從而讓中國繼續利用好戰略機遇期。當然,如果臺獨過於囂張,大陸決定武統,那就另當別論了。

需要強調的是,在實現對美軍事鬥爭目標的過程中,一定要懂得克制自己的行為,要尊重美國在全球的軍事實力和領導地位,而且要避免損害其他國家的實際利益。

軍事領域我不在行,希望這方面的專家有更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