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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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超智看臺灣回歸中國(下)

作者 | George H. Kerr(葛超智)
George H. Kerr(葛超智):曾任美國駐臺副領事

〔如須轉載,請先徵求《遠望》同意,並於文首註明出處,全文刊載(不得隨意更動內容)。〕

葛超智在其1947年10月15日發表的〈臺灣回歸中國〉(Formosa's Return to China)一文中,敘述完二戰後陳儀領導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如何接收並重組日產,以及陳儀及其幕僚如何在新的組織裡安插自己的利益以後,他接著寫道:


操縱金錢

除了藉由操控救災物資來獲利,政府官員也透過黑市活動、操控印鈔,以及直接從上海取得新鈔來致富。譬如,1946年5月在臺幣新鈔發行的第一天,就有一個大陸人走進發行銀行──臺灣銀行,要開立一個新帳戶。然而他所擁有的幣值竟高達數百萬,超過了首日的發行量。他解釋說,他曾在報上看到公告,說臺幣新鈔會在那天發行,所以他就想在當天開立新帳戶,存放前些時候前行政院長的一位朋友在上海給他的新鈔。(次年〔1947年〕3月的暴動期間,一名高官的家被洗劫,就發現有一大批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UNRRA)的物資,以及一箱箱的新鈔。)(按:新臺幣的前身,即俗稱「臺幣」、「舊臺幣」的「臺幣兌換券」,係臺灣光復後為便於新舊幣制銜接而設的過渡性貨幣,故名。戰後,由於大陸地區通膨嚴重,加上日據時期臺灣已建有獨立運行的貨幣發行系統,為免臺灣經濟受到戰後大陸法幣惡性通膨牽累,中央政府同意陳儀之建議,由臺灣銀行發行臺幣並限臺灣本地使用。臺幣係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決定圖樣、面額,然後委由央行中央印製廠上海廠印製,再分批運抵臺銀,以確保公權力的正確使用。臺幣首次於1946年5月22日開始在臺發行,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發行的臺灣銀行券以1:1的兌換率換取臺銀發行的臺幣。另,當時宋子文任行政院院長,所謂的前行政院院長,應是指孔祥熙。)

在陳儀及其同僚抵臺數週後對他們幻想破滅的臺灣老一輩的人,此時想起了1894年甲午戰爭以前,那些中國官員目無法紀且貪腐,而民間生活充滿暴力與不安的時日(按:葛超智此處所指,即他在1945年4月於 "Formosa: Island Frontier" 一文中提及的清代臺灣「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的現象,他並將該現象歸之於清政府的無能,以及來自中國大陸的臺灣漢人缺乏紀律。詳見本刊去年10、11月號〈葛超智眼中的「邊境之島」─臺灣〉對該文的中文譯介)。年輕一代的臺灣人,則不甘於被當作二等公民對待,他們覺得現在只是把能幹、有效率的日本統治者,換成來自中國大陸卻比較無能的新主子而已。他們也難掩對大多數外省人的鄙夷,因為這些外省人顯然非常不習慣臺灣經過日本統治所培養出來的那種高度組織化的生活。

從大陸徵召來臺的農民兵,偷取或強占人家的腳踏車,但又不會騎,只好扛在背上走;中國陸軍的通訊單位,硬是在沒有經過許可的情況下跨越軌道架設一條電纜線;處長們也對臺灣一般普通農民的「機械化」程度感到驚訝;在大學的軍訓課上,臺灣學生從隊列裡嘲弄地喊著,給無能的軍訓教官提供意見,而這些教官卻也是中國陸軍的軍官。(按:葛意指經過日據統治的臺灣人,其程度甚至比大陸來的中國陸軍軍官要高。)總之,不到1946年1月,在臺美軍顧問團(the American Army’s Formosa Advisory Group)成員即一直預測,會有反陳儀的嚴重變亂要發生。(按:從未出現過以American Army’s Formosa Advisory Group命名的團體,此係葛氏錯誤。名稱應是「臺灣聯絡組」Formosa Liaison Group 。見蘇瑤崇〈論戰後(1945-1947)中美共同軍事佔領臺灣的事實與問題〉,《臺灣史研究》第23卷第3期。

站在外省人的立場來看,我們也許可以說,相較於大部分新來的外省人在大陸所知的事物、或曾經一起共事的人來說,經過日本統治的臺灣人其水準實在是太高了,以至於外省人無法認識到自己的愚蠢,也無法理解到臺灣的經濟正在衰退。此外,臺灣此時也確實有些困境。譬如,失去了訓練有素的管理人員(日本人),對外市場從日本轉變為中國或海外,貨幣兌換問題遲遲未解,以前原本使用的原物料管道中斷了。然而,造成臺灣離心離德的主因,還在於工廠設備和生產資本被拔走,為了打點一大群投機客而造成財富流失,解雇或不聘用有能力且訓練有素的臺灣人,以及用人唯親搞裙帶關係。


法院與行政部門的對立

儘管政府部門使勁去箝制國民參政會的言論,而國民參政會主要由臺灣的保守分子以及領導菁英所組成,然而1946年5月,其成員仍嚴厲抨擊了行政部門, 12月並又發生一次。12月,國民參政會刊布證據說,5月所揭發的濫權事件不但未被糾正,反而更加惡化。這讓來臺的政府官員顏面盡失,於是外省人對臺灣就更加嚴厲無情了。

鬥爭一方面在法院與檢察官之間發展起來,一方面在法院與行政部門之間產生。本省法律人已先進駐法院,因為日據時代的訓練使其能夠在法律詞彙尚未從日文轉譯為中文的法律體系下執行工作。然而,警察則獨立於法院之外,由大陸來的行政官員所掌控。

從一開始,這場鬥爭就是無望的。民政處長掌控著一般民政警察和秘密警察。工礦處長、農林處長、鐵路局長、交通處長以及專賣局長,各都有自己控制的獨立武裝警察組織,它們自行運作,儘管或常彼此對立但互不統屬。此外也有正規憲兵,各憲兵隊之間相互對立;並有新來的戴笠所領導的恐怖特工。現在就像昔日的日本警察暴政一樣壞,但過去也從未像現在這樣邪惡,因為現在每個戰後體制下的警察單位,都決心要分杯羹,並且要擴大自己勒索、訛詐、賄賂以及壓榨的領域。一個有財或者有名的臺灣人一旦被某個單位成功地剝削了,其他單位會隨即跟進。不到1946年年底,顯然法院就已經輸了。

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明警察的行為。有某位從大陸來臺前就已惡名昭彰的警察,痛打了一名臺灣人,因為這人拒絕向他行賄或受他勒索。於是這名臺灣人就把警察告上了法院。地方法院審判長下令提該名員警審訊,並派法院執法員(Court aides)前去逮捕。結果這些執法員,約有十人上下,被請去地方的警察總局喝杯茶。然後一進門,他們就被毆、被搶,其中一人被殺,另有一人受傷;不顧公眾抗議、官方命令,他們全被囚禁了好幾天。該名警官最終被判監禁,但那位審判長,本省人,也遭到調職。後來,陳儀因為當時島上來了五萬名配備精良的軍隊而感到比較安心了,該名員警即被釋放,審判長被捕並且估計遭到殺害了,而與此案相關的其他人則消失不見。

臺灣人一直堅決地、並且常常是冒著很大風險地堅持主張其法律權利。臺灣的報章也對陳儀政府抱以批評。對客觀的觀察者來說,這些被外省人鄙視的「殖民地居民」竟然堅持主張自己在法律之前擁有的權益,顯然讓外省人感到很驚訝與挫折。臺灣人既不像那些他們在大陸習慣剝削的、溫馴且不識字的農民或苦力。臺灣人也不那麼受利誘或威脅所動搖,他們拒絕欣然地付「保護費」,而隨時樂意去揭發政府的瀆職行為。

隨著每個月不斷因為貪瀆曝光而遭到新的羞辱,而且是遭到陳儀曾經公開指為「落後」或「政治上發展遲緩」的人民所羞辱,陳儀及其處長們就越發與全臺灣人公開敵對起來。而在1946年10月蔣總司令與宋美齡夫人訪臺之後,臺灣人民與政府當局的隔閡又明顯擴大了,因為那次訪臺是如此精心地安排,以至於我們應該假定,蔣總司令與臺灣人民雙方都無法對彼此的真實情況獲得精確的了解。


禁止示威

整個1946年的後期,臺灣本省保守派領袖一直都受到強大壓力,希望他們參加一些反陳儀的群眾示威,因為群眾示威會強而有力地讓蔣總司令和世界注意到陳儀政府的貪腐。然而,這些領導菁英堅定地拒絕去容忍暴力。其中一位領導人就是王添灯。王添灯曾任報社社長,是臺灣省茶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他公開批評陳儀,並曾因為揭發警察收賄,被以「破壞政府公信力」為由遭到逮捕,此後便被禁止繼續擔任報社社長。王添灯拒絕領導示威抗議,因為他認為新的中華民國憲法會賦予臺灣人足夠的權力,來肅清最最糟糕的警察濫權。不過,1947年1月10日陳儀卻公布說,雖然新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將於1947年底在大陸生效,但是臺灣人由於政治上發展得太過遲緩,所以1950年以前無法全面享受其帶來的好處。這讓臺灣人驚訝而憤怒。

三週後,陳儀政府針對某些類別的日人在臺不動產,公布了相關的販售與分配政策;這些不動產主要是商店和住所,而早在日人離臺後,就已有低收入的臺灣人搬進去住了。但在陳儀這個政策下,臺灣人相信,沒有什麼臺灣人能具備購買的財勢,而人不在臺的大陸地主會取得其所有權。整個臺灣首府於是低聲流布著不滿。臺灣人已經看到,儘管人們抗議說,一開始就是日本人從臺灣人手裡奪取這些財產的,然而月復一月地,前日本人遺留的財產還是交到了外省人手中。地方父老原本還期待,他們至少能有同樣的競爭機會來收復過去持續50年的損失。


中國的弱點於美國有利

不到1947年2月中旬,中國的經濟危機預示了中國經濟結構即將面臨總崩潰。從中,臺灣的貪官看到了一個開展新的取財之道的機會,只要南京政府太忙或是衰弱到無力干預臺灣。於是一些列令人傻眼的新規則與新規定公布了,藉此,每個經濟活動就會集中在陳儀的處長們手裡,從而讓他們得以掌控到船隻進出臺灣、島內物資運送、以及主要商業交易的每個動靜。幾天後,顯然中國經濟看來還不致那麼快崩潰,那些新規則與新規定就又被廢除或是修改了。然而,它們卻已全然揭露了陳儀想要打造的經濟新局,即使不是在法律條文上,在事實上臺灣人也會被剝奪掉自由營業的權利。

1947年2月(按:指二二八事件)讓650萬的臺灣人感覺到,比起之前的日據50年期間,目前的處境更是在無限地惡化下去。日據時期儘管日子很嚴峻,但是日本人起碼帶來了安定與秩序,擴展了經濟機會,也提升了生活水平。而那所謂的「從殖民地解放」與回歸中國,反倒已經把臺灣人帶到了造反的邊緣。

綜觀全文,我們不難發現以下幾點:

1. 引證不實:譬如有關於敵糖的敘述,上海貧病苦力來臺搶食等等,都顯現葛超智意圖醜化中國來臺接收官員的形象而不惜歪曲事實、穿鑿附會、顛倒邏輯。文中其他已知錯誤,在此不再一一舉證。但此外其他還有多少類似之事,我們不知道。然而如果我們注意到其作為美國情報人員的身分,就不以為怪了。

2. 引證可信度模糊:除了上述之外,我們也會發現葛氏常常利用自己在二二八事件前後正身處臺灣的優勢,做為支撐其所有「證言」的基礎,然後利用美國新聞媒體及出版放大宣傳效果。然而,我們幾乎看不到有關於人事時地物等的具體或完整的資訊。此外,動輒出現而更為間接的「根據可靠消息報導」、「有消息指出」等等,我們更無從知曉其可信度。但是今天,他的文字記錄較諸當時混亂的臺灣及派系分立的大陸媒體更為系統而完整地留了下來。這一點我們不能不當心。然而如果我們注意到他曾(作為美國的情報人員)積極介入二二八事件,則閱讀這些「證言」時,自當謹慎以對。

3. 刻意忽略大環境:首先,當時臺民對於臺灣亂象的歸因,顯然還因為認同問題的介入而更形複雜。然而,我們與其討論「認同」,不如多體會當時「認異」問題的嚴重程度。對於當年大多數成長於日據臺灣的臺灣人、尤其是被捲入日本對外「聖戰」的「皇民」、「皇軍」而言,對立於中國的心態已成深入骨髓的習慣。接收一出問題,臺民輕易即歸因於「中國/中國人」的問題,就完全可以預期。此外,日本天皇已經宣布無條件投降後,日本還趁接收前的空檔對臺大量輸入紙鈔買空賣空,才是引爆戰後臺灣通膨的導火線,卻被忽略了。而臺灣相對於大陸地區、相對於世界其他戰後有待重建之地的比較,以及臺灣的外環境、中國的外環境,當然也被忽略。

凡此種種,為美國利益服務而意在醜化中國的葛氏,當然不會重視。

4. 群分,接著一竿子打翻一群人:葛氏慣於將人先以群分,然後定性。譬如,無視於國民黨內部派系紛陳、信念各殊而彼此競爭的事實,而將陳儀政府一概視為嗜血不做事的貪官,就是一顯而易見的例子。

從本刊於前面幾期譯介的葛文一路看下來,我們不難看到一個軌跡,即:美國優於日本,日本優於中國;墊底的中國,則臺灣優於大陸,臺民優於中國政府,尤其是受過殖民國家「先進性」教育的臺民。總之,在葛氏筆下,臺灣及臺民活該受控於美國就是了。這是不是有點熟悉呢?對了,就是他於本文末段明明白白寫著的:「中國的弱點於美國有利」。而美國要的,正是把這個「造反的邊緣」向前再推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