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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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年三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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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的組成

《臺灣事變內幕記》(三)

作者 | 唐賢龍
唐賢龍:南京《大剛報》記者
【編按】

我們繼續刊載唐賢龍《臺灣事變內幕記》(又名《臺灣事變面面觀》)一書的後兩卷。本期接續3月號,從〈卷三.當事變爆發的時候〉第五節後半開始,看看這位南京《大剛報》記者筆下的二二八事件,有哪些獨派學者、政客或媒體很少提及的面向。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臺灣光復未及一年半,負責接收臺灣、重建政府的陳儀此時為了平亂,只能求助於臺灣本地士紳的這一事實。這一方面顯示接收官員派系分立、人謀不臧,一方面卻也凸顯了兩岸長期分隔後,國府要於意識型態與組織人脈上爭取臺灣民心之不易,以及此時臺灣關鍵士紳其態度、作為之重要,其於事件中所負、應負責任之重大。

第二,緝菸血案發生後,民眾抗爭手段日趨激烈,從一市一地的示威抗議,到全島性的排「外」燒殺、搶奪槍械與廣播電台,擴張到四處占領並接管官署;民眾訴求規模日益加碼、層次日漸提高,從懲辦不法、解決糧荒、廢除專賣制度等司法究責與民生經濟措施,提升至全面政治改革、權力改組。就臺灣做為中國一個省的地位來看,其中哪些是必要並利於本省的,哪些是逾分的,實值得討論。

第三,較諸前文,我們從本期這段敘述中更加清楚地嗅到了美日介入的企圖,尤其是美國。處委會開會過程對外開放,不但民眾時或插嘴,美日各國亦瞭若指掌,並伺機對臺籍人士進行「協助」、遊說或策動。身處局內的某些臺籍人士,或不諳美帝企圖、或為達目的不拘手段,遂成為美國利用以推動其「託管論」(臺灣由美國託管,而非回歸祖國由中國管轄)的正當性基礎。這就難怪美日媒體急於以偏蓋全,誇大臺人對託管論的支持,也難怪當時兩岸諤諤之士不斷呼籲避免親痛仇快了。

第四,根據陳儀於3月2日向蔣介石請兵的電文,今人或謂陳儀於處委會擴編當日即請兵,可見其對處委會虛與委蛇乃緩兵之計。然而請兵是為了恢復秩序,未必就要鎮壓。且我們從文中何嘗不也看到了,處委會一面籲請軍隊不要北上、大陸切勿派兵來臺,但又一面改組為準政府,準備強力接管全省。對事態可能失控,陳儀豈能不有所準備。

最後,從唐賢龍所述事實來看,整起二二八事件毋寧說就是一次美國虎視眈眈、臺人伺機而起的政變,事涉主權得失,中央派兵勢在必行。至於軍隊究係用於增加官方談判籌碼,抑或用以流血鎮壓,則端看後續發展了。今人所謂外力介入的「顏色革命」,當年已經上演。最終,二二八事變成為失敗的政變,但這是臺人的失敗,也是中國的失敗。

為便閱讀,我們對原版手稿進行了文字、標點符號及分段的校正,並將缺漏字以〔〕補正。此外,文中註腳係本刊所加。讀者若發現其他錯誤,請來函提供正確資訊,以便未來加註說明。

(五)風聲鶴唳中的臺北(續)

2.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成立

〔3月1日晚,〕臺北戒嚴令雖然已經解除了,但局勢依然嚴重,一點也未有鬆弛的象徵;相反的,更大的騷動,卻正在暗暗的蘊釀著。街上看不到外省人,只有臂上纏著白布的民眾,在馬路上絡繹不絕。偶而也有幾個軍警乘著軍車在往來巡邏。民眾們經過了兩日的激動,好像已慢慢的開始冷靜。亂打「阿山」的咆哮,已較前昨兩天逐漸減少,但在僻靜的城區,依然可以聽到一陣陣稀稀落落的槍聲。自從1日晚上起,由臺北往高雄基隆上下火車已一律停駛。由於全臺各地都在紛紛的騷動,四處的交通復又斷絕,故臺北實已成了一座無援的孤城。

3月2日,在臺北重要的街道上,無論哪一塊牆壁上,到處都貼滿了紅紅綠綠的標語,有的是用「臺灣民主同盟」的名義,有的是用「臺灣憂鄉青年團臺北支部」的名義,有的是用「臺灣省自治青年同盟」此處手抄本原文無「省」字,本刊補上。目前二二八研究的書籍、論文,「臺灣省青年自治同盟」或「臺灣省青年自治同盟」兩種名稱皆有。的名義,總之,名目繁多,令人簡直眼花繚亂,無法辨認。而國立臺灣大學、私立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等一部分學生,約有一千餘人,亦聯合組織後援大會,張貼標語,遊行演講,主張剷除貪污,嚴懲兇首,實行臺灣自治。

是日上午9時許,「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代表蔣渭川,臺北市參會調查委員會的全體代表,復聯袂往謁陳長官,故在長官公署的四樓上,他們便與陳儀、葛敬恩、任顯群、周一鶚、包可永等,商討緝菸事件善後的問題。當〔場〕據蔣渭川氏表示意見稱:「此次事變,民眾代表頗畏懼政府追究,希望陳長官能再作寬大措施,以釋群疑。並望緝菸事件調查委員會,能擴大範圍,容納其他人民代表參加,俾使臺北事件,能迅速獲得圓滿解決。」陳儀當即表示願意接收,並面告6項處置辦法:

(1)凡是參加此次事件之人,政府念其由於衝動,缺乏理智,准予從寬,一律不加追究。

(2)因參加此次事件,已被憲警拘捕之人民,准予釋放,均送集憲兵團部,由其父兄或家族領回,不必由里鄰長保釋,以免手續麻煩。

(3)此次傷亡的人,不論公教人員或人民,不分本省人與外省人,傷者予以治療,死者優予撫恤。

(4)此次事件如何善後,特設「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除政府人員及參政員、參議員等外,並參加各界人民代表,俾可聽取人民的意見。

(5)即時恢復交通,鐵路交通,由國大代表簡文發負責。

(6)即時停止武裝兵警巡邏。

故於2日下午2時50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便假中山堂三樓舉行第一次會議,長官公署政府方面代表,計到周一鶚、胡福相、任顯群、游彌堅等暨其他各委員及人民代表等,由臺北市參會議長周延壽主持。當〔場〕由蔣渭川報告與陳長官洽商之經過,並謂:「本會為擴大範圍,加強組織,現擬由商會、公會、學生、民眾、政治建設協會五方面共同選出代表,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亦正式成立。」

當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正式開會之時,會議堂的門窗外,旁聽的民眾非常擁擠,發言者均爭先恐後,叫囂呼嘯,會場秩序極壞,無法維持。且窗外尚頻頻傳來槍聲,故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之各委員,均希望臺灣省警務處長胡福相能即時予以制止。胡處長當即答應,並要求委員一人同,巡視市內各區,調查研究,而民眾代表此時要求停止武裝巡邏之聲復四起,國大代表黃國書中將遂自動願往巡視,俾設法制止。關於開槍事件,各委員及代表均認為係由警察大隊所引起,都紛紛提出非難,一致要求應立即將警察大隊解散。胡處長當即答稱:「警察大隊乃警察局之補助機關,市警察局若無需要補助,自當不予出動;至於解散警察大隊一節,事關行政問題,待呈奉陳長官批准後,自當實行。」詞畢,民眾均報以噓噓之聲。

繼〔,〕民眾即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實施新聞圖書電訊等檢查制度表示不滿,希望迅予廢除。蓋新聞圖書郵電檢查制度,在國內早已廢止,但臺灣卻仍實行著變相的各種檢查制度,使民眾和輿論界均深感窒息。故民眾均要求臺灣省民政處長周一鶚能速即撤廢。當〔即〕由周處長答稱:「俟與省有關當局磋商後,俾能使其及早實現」。

末,民眾因對長官公署稱已將緝菸血案之禍首予以拘押一事,表示懷疑。乃要求大會立即推出代表與各報社新聞記者,前往軍法處查視專賣局及警察大隊之兇手,並擬攝影以示民眾。而此時在旁聽席上之民眾,復有一部人高聲大叫曰:「我們希望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各機關重要負責人,應儘量任用本省人,以示平等。」說畢,全場上之各委員、各代表等,以及窗外旁聽數以千計之民眾,均報以熱烈的歡呼,而鼓掌聲,更一陣一陣的響徹如春雷。自是,主席周延壽乃向民眾高聲宣布:「民眾若有要求時,請儘量向本會提出,俾彙集討論。嗣後,本會暫定每日上午10時及下午3時為開會時間,務望各代表準時出席;至5時即散會。這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由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擴大為該會後第一次開會之情形。

惟就在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正在進行開會的時候,有些流氓浪人,即乘機向外省人住居的地方,大肆騷擾,迫使很多沒有軍警保護的外省人,均紛紛倉皇逃向植物園附近臺灣省警察訓練所內,請求該所的警察予以保護。而臺北憲兵隊與憲兵團以及聯勤總部臺灣供應局之內,亦擠滿了避難的外省人。至有些無處逃避的外省人,便只好聽天由命,變成了一群亡命的羔羊,隨時有傾家蕩產、喪失生命的危險。

 

3.忠義服務隊代替了軍警

在由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蛻變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過程當中,真正的民眾代表,已漸漸的減少。而過去在日本人統治時代的一班御用的爪牙,與臺灣當地的流氓,以及由海外返臺的退伍軍人、浪人等潛在的勢力,已暗暗地滲進至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中。自是,處理委員會的組成分子,已經遠比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時複雜,故那些具有相當野心的分子,遂乘機控制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擴大改組後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於3月3日上午10時,假中山堂舉行第二次大會,政府代表均未出席。其他各代表出席者則極為踴躍。開會時,周延壽議長赴長官公署洽商事務不在,乃由潘副議長渠源代理。渠首先報告2日洽商的經過情形,略稱:「(1)關於被補人員釋放問題,現正進行中。(2)陳長官已答允在軍警巡邏時不予武裝,但2日在開會後,復發生槍殺案二起,足見陳長官之命令不能徹底執行,本會應設法解決。(3)關於肇禍之專賣局與警察大隊兇手調查一節,昨日當各代表赴軍法處查視的結果,只發現專賣局的兇手6人,而警察大隊的兇手則並未扣押。本會代表當即向該處查詢理由。據答稱:「該隊兇手已予扣押,因未接法院命令,故尚未解決。」

潘報告畢,當〔場〕由一民眾代表報告稱:「聞新竹方面,現有滿載士兵之卡車十餘輛,正由新竹開往臺北,務望本會能及早設法制止。」當即由潘答稱:「此事現已由民眾在湖口方面予以阻止,令其重行退回新竹」。

當潘剛剛答畢,復有一民眾代表厲聲曰:「目前各地治安均成問題,陳長官之威令已不能貫徹,須由本會治安組負責組織自衛隊,維持社會秩序,並聞行政長官公署現正舉行各處局長聯席會議,或許為當局緩兵之計,希望本會各代表要謹慎小心,不可受其欺騙!」該民眾代表語畢後,即由學生代表相繼發表談話,除表示願意出來維持社會治安外,復建議由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推派代表向陳長官交涉。全場除報以熱烈之掌聲外,並立即派遣民眾代表5人,學生代表3人,工人代表2人,商會、婦女會各派代表1人,青年代表4人,及國大代表劉明朝、參政員林忠、省參議員王添灯、政治建設協會會長蔣渭川等二十餘人訪晤陳長官。其中,並有一部分代表謂:「如不能達到目的時,將誓死不歸!」語畢,即討論治安問題,由許德輝代表發表談話稱:「余願在此發誓,決喚起全省有志之數十萬民眾組織自衛隊,以負維持社會治安之責。惟前車可鑑,在勝利光復時,余等大多數民眾所組織之督察隊,曾被葛敬恩利用,作為協助政府『劫收』之工具,後竟被作為流氓浪人處置,實在令人痛心!往者已矣,今日余等必須能對此有深刻之認識,方不致受彼等之愚弄;務望全體代表予以協助。」語畢,全體代表均鼓掌歡呼,表示竭力支持。且有一部分旁聽之民眾對各代表深致謝意。當會議正在進行期中,臺北市仍頻傳槍聲,蓋民眾與軍警依然時有衝突也。故會場秩序曾一度騷動,惟旋即平靜。並經決議下列四事:

(1)凡未出席之各代表,尤其是長官公署各代表,應由本會請彼等按時出席,俾隨時可以諮詢。

(2)關於臺北市糧荒問題,擬即派遣代表,先至臺北市各區調查。

(3)由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各代表,籲請民眾應冷靜理智,不可亂打外省同胞。

(4)推選林宗賢、林詩黨、呂伯雄原手抄本誤寫作呂「柏」雄。、駱永源、李萬居五人為委員,擬請美國領事館將臺灣事變的真相,周知全世界人士及中央政府,說明臺灣人只是要求改革臺灣政治,並無其他意圖。

討論畢,至12時許即散會。

在未散會前,由會議中所推選派往長官公署與陳儀長官交涉之各代表二十餘人,於11時許,即離會至長官公署交涉。因陳儀未予接見,乃改與周一鶚、包可永、胡福相、任顯群、趙連芳及柯遠芬手抄本原文寫為柯遠「芳」。誤。等聯合商談。討論良久,結果,決議下列6事,由雙方共同遵守:

(1)政府軍隊於3日下午6時以前,撤回軍營。

(2)地方治安,由憲兵、警察,與學生、青年,合組治安服務隊共同維持會。

(3)交通於下午6時前全部恢復,民眾要保護交通員工。

(4)米糧問題,由政府方面撥出軍糧供應。

(5)軍隊撤回營房後,倘有因意氣用事之士兵,民眾可抓交柯參謀長遠芬法辦。由柯氏負完全責任。倘民眾再有打人燒屋之事,則由二十餘名代表負完全責任,將擾亂者法辦。

(6)望民眾勿輕信謠言,南部軍隊決不北上。

當渠等返回中山堂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治安組復於下午4時在臺北市警察局召開臺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到[席]委員黃朝生、陳春金、黃火定、陳海沙、陳屋、林水田、周百鍊手抄本原文寫為「煉」。誤。,與臺北市長游彌堅、臺北〔市〕警察局長陳松堅,與民眾代表許德輝、劉明,及學生代表等二十餘人,決議討論組織章程如下:

(1)本會為恢復臺北市治安起見,特組織臺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為宗旨。

(2)會址設於臺北中山堂。

(3)本會委員由二二八事件處委會推選之。

(4)本會特設立忠義服務隊為執行機關。

(5)本會自成立之日起,至治安恢復常態為止。

至忠義服務隊之組織章程為:

(1)本隊依據臺北市治安委員會組織綱領組織之。

(2)本隊設總隊長一人、副總隊長一人,下設秘書主任、總務組、糾察組、交通組、糧食組、宣傳組、處理組。

(3)本隊以總隊長為最高指揮者,副總隊長輔佐之。各組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承總隊長命令,執行一切任務。

(4)本隊必要時得設分隊。分隊設分隊長、副分隊長各一人,總隊長已決定由許德輝擔任。

至是,臺北市的治安,遂由長官公署的肩膀上,而旁落至許德輝所領導之忠義服務隊之手。而該隊的隊員,於下午6時後,即臂纏白布,正式擔任維持臺北市治安的責任。

同日,蔣渭川、王添灯等復先後廣播,說明組織忠義服務〔隊〕的必要,並號召全臺灣有志之學生青年,應一致團結奮起,爭取臺灣的新生。下午5時許,臺北市高中以上學生自治會代表,以組織「學生軍」為名,曾向臺北居民捐募款項,計共募得捐款77萬元臺幣,為維持治安費用及其他工作等經費。另有臺灣大學學生8人,曾向美國領事館請求聲援,謂臺灣人因不堪中國人之壓迫,乃有此次改革政治之運動發生。希望美國能予以精神上及物質上之援助。至忠義服務隊所組成的分子,則完全係以臺灣當地的流氓地痞為主幹。此外則只是一部分盲從的學生,和一部分失業的青年為中心。因為,許德輝便根本是一個大流氓頭。故在事變期中,忠義服務隊真是出盡了風頭,無論在臺北市的任何角落裡,都到處看到他們活躍的足跡;而從此,便很少看到軍警的影子。只有少數不帶武器的憲兵,點綴了淒涼的場面。軍警是從來不會向民眾低頭的,但在臺灣,這卻是唯一的例外。不但政治向民眾低了頭,而且軍事也暫時向民眾低了頭;想想真不禁令人有無限的滄桑之感。

 

4.陳儀與民眾握手

自從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成立,軍警撤回營房以後,臺北市的局勢,在表面上看,似乎稍為緩和了一點,惟連朝陰雨,街道上依然冷冷清清。但其他各地的情況,卻已日益嚴重,因全臺17縣市,幾到處展開了軍民衝突的騷動。故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於3月4日上午10時,仍假中山堂舉行例會,決議下列各事:

(1)為加強處委會機構,即通知全省各縣市參議會,並以參議會為主體,迅速組織處理委員會各分支會,處理各該地所發生之不幸事件,並推派代表至臺北參加二二八事件處委會總會,以推進各種工作。

(2)因市內現仍發現有少數武裝軍隊乘卡車巡邏,實違反3日柯參謀長向民眾所作之諾言,特請黃朝琴、張晴川、顏欽賢三委員,速向柯參謀長交涉制止,希所有軍隊,一律歸營,並飭令禁止武裝出門。如軍隊為採購米菜出營時,應於卡車上懸掛小旗,以示區別,並禁止攜帶槍劍等武器。

(3)臺北公共汽車,應儘速行駛。

(4)關於民雄廣播電臺被民眾占用一節,應由處委會發聲明書通告,希望將該臺劃歸臺北電臺指揮,俾統一對外宣傳。

(5)新聞記者代表二人,已參加處委會,俾集思廣益。

(6)請電力公司對於無電之地方,應從速裝置電燈放送電流。

(7)臺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所沒收之黃金首飾,應經由市政府交還其本人收領。

(8)由處委會通知新竹縣參議會放行米糧來臺北,俾使臺北之米源不虞匱乏。

(9)向警備總司令部要求全面的禁止全島各地武裝軍警出動。

(10)關於處委會主席一節,仍請由臺北市參會議長周延壽擔任。

討論畢,即由處委會委員林宗賢報告電力公司員工之請求,略謂:「(1)現在電力公司內,已全部由本省人負責工作。(2)願協力維持治安。(3)員工出外修理時,務望民眾協助」。

詞畢,繼由王添灯報告:「頃據中臺來電話稱:『一切機關,均已接管完畢。並已組織處委會處理一切,維持治安』,請本會向當局勸阻出動軍隊,以免發生意外的事件」等語。

末由臺灣新生報社社長兼臺灣省參會副議長李萬居報告謂:「頃據上海來電,說上海及其他若干方面,因對本省人民要求改革政治之運動,認為係要求國際託治,各種報道,皆有故意誇張歪曲之嫌;故望本省同胞應明瞭,我們是獨立國家的人民,此次人民發生暴動,只為要求改革政治,並非如外間所傳,係有其他企圖」云云。各委員亦紛紛發表意見,至12時10分即散會。該會並隨即廣播,對馬尼拉與日本大阪廣播電臺所稱臺灣民眾暴動、請求國際託管之謠言,予以駁斥。

同日上午10時許,各界代表陳忻、蔣渭川、林梧村等四十餘人,曾聯袂訪晤陳儀。陳儀當即親自接見各代表,並發表簡短談話。嗣後,即有一部分學生代表先回中山堂向處委會報告。其餘各代表,則仍留長官公署二樓會議室,與陳儀討論處理二二八事件之具體方針。各代表旋提出3項意見稱:「(1)陳長官對此次事件之看法如何?蓋此次事件發生之原因,係過去一年餘之政治、經濟政策,不能依照長官之理想辦理,致產生各種矛盾,而使本省同胞失業,不能安定民生,此點可由臺北發生之事件,迅即波及中南部等地可以看出。(2)關於政治上之改革,可以由二二八事件處委會研究一具體辦法,乘此機會改革目前臺灣的政治。(3)陳長官現在尚被一部分部下包圍,際此嚴重時機,希望長官能打開包圍陣,迅速與民眾握手。開誠布公商談,解決一切根本之問題。」

陳儀當即對各代表所提出之3項意見,表示全都可以接受,並對上述3項意見,分別加以解釋稱:「(1)我的政治經濟政策是對的,這點,各位都已認識。只因部下的人做事不清楚,我也明白。而失業者的多,政府一定設法救濟。(2)關於政法方面的改革,不僅是處理委員會,就是一般民眾有好的意見,我也是極願意採納的。政治方面要分國家行政與地方行政兩方面來講,希望各位提出意見,著重於地方行政;而國家行政,則是屬於中央的。(3)各位希望我與民眾握手,我也是這樣希望,就是各處長也希望與民眾握手!」

這是陳儀到臺灣一年半以來,真正的第一次與民眾接談。也是只有這一次,才真正的與臺灣民眾握手!據聞,當各代表辭出時,一個民眾代表曾慨然向其他的一個青年代表曰:「假使陳儀能早與民眾接近,早與民眾握手,則哪裡會有今日的事變呢?」蔣渭川於聆悉後,即向該民眾代表低語謂:「這難道就是民眾的力量?」

 

5.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組織大綱

3月4日下午2時,二二八事件處委會,繼續在中山堂開會。首由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報告與柯參謀長交涉之經過,略謂:「柯參謀長已應允軍隊士兵出外採購食物時不帶武器,但兵士亦須米糧蔬菜,以維持生活,若使其肚子吃不飽,則難執行命令。切望民眾體察上峯之苦衷,勿絕其生路,商人應須售賣,民眾必須協力,勿以打罵相加,免生事端。其他外省人,亦深望予以同樣之協助。」黃報告畢,繼由委員杜聰明報告稱:「現已有救護隊分別在市參議會會址及臺北市政府辦公。迄今兩處已掛號者,計有死者12人,受傷者10人,並收容受傷者一百餘人。」而委員徐春輝復謂:「現臺灣鐵道交通,已將鐵道管理委員會改為鐵道制度調整委員會,並已實施局部通車。今日火車,北可通至宜蘭,南可通至新竹,嗣後,將逐漸使其全部通車。」而〔王〕添灯亦報稱:「民雄廣播電臺,願轉臺北電臺之節目。」

至此,民眾代表即報告謂:「新竹縣政府已於3月1日由民眾接管。並從縣長朱文伯,及民政局、地政科長之住宅中,搜出大批救濟物品及臺幣甚多,包括各種奶粉、麵粉、牛肉等罐頭。」《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據此做了類似闡述。但身為該研究報告重要審議委員、並擔任中研院學術諮詢委員召集人而閱讀量龐大的中研院院士胡佛,於其〈《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意見書〉中則稱:「朱先生出身日本士官砲科,是青年黨黨員,為人剛正不阿,畢生倡導民主憲政,發為文字,不遣餘力,是我極為欽佩的長者。他雖去世多年,但就我所知,絕非富於私蓄而貪污之徒。研究報告對所引用的報導資料,似應嚴格地查證一下,以免影響這樣一位正人君子的令譽。」此外,前述朱文伯在暴民喊打「阿山」期間受到臺籍人士挺身救援,也顯見其人品正直,與胡佛院士所言比較吻合。而臺中代表林連宗又報告稱:「臺中市、臺中縣及彰化三縣市,參議會及各團體,決議支持臺北處理委員會之決議,並通過省縣市長實行民選,希望臺省政府立刻改組,同時向蒙難之死者表示哀悼,對臺北市負傷之民眾表示敬意與慰問。」

末該會復決議下列各事:

(1)所有關於二二八事件新聞之播送,應經由本會統一辦理。

(2)對糧食調劑協會採購米穀,由本會給予證明,將生產地與本市公定價格之差額,由當局撥款補貼,照公定價格配售市民。並派劉明朝、簡檉堉、陳海沙等向商工銀行借款二千萬元臺幣,以作購米資金(因商工銀行董事長為黃朝琴,此議係由黃氏自動提出,願予撥借。)

(3)各工會派代表二名,參加本會。

會議進行至下午3時半即行散會。

同日晚,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復假中山堂舉行大會,討論該會組織大綱草案,從該草案中,便可看出該會組織範圍的廣泛,和將來所希望的意圖,因為,在那時[3月4日],他們即已秘密的決定,準備於3月15日接管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茲特將該會組織大綱實錄如下:

(1)本會定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以團結全省人民,改革政治,及處理二二八事件為宗旨。

(2)本會設於臺北市,設分會於全省各縣市。分會之組織由各分會另定之。

(3)本會以達到本會宗旨之日結束。

(4)本會以下列委員組織之:

【1】本省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及臺北市參議員。

【2】其他各縣市參議會各選出3名。

【3】省級人民團體各選出3名,縣市級人民團體各選出2名。但略具規模而尚未正式成立者,亦准用之。

【4】中等學校以上各校職員學生各選出1名,但大學各學院,係以一單位職員學生各選出2名。

【5】上列之外,由第一號所列之各委員另推社會上有識有力者10名以上、30名以內。

(5)委員會決定本會之最高方針,交常務委員會執行。

(6)常務委員會由第(4)條各號委員各別互選五分之一之常務委員組織之。但其第【2】號以下各委員以既報到者先選舉,以後增加時再行補選。被選人數以四捨五入計算。

(7)常務委員會選出主席團7人,代表本會並召集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主席團之意思以過半數之同意決定之。

(8)主席團置秘書室,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及主席團之各種事務。

(9)常務委員會置處理局及政務局,各置局長1人、副局長2人,以常務委員會之決議任免之。

(10)各局分組處理事務,各組置組長1人、副組長2人,由局長提名,主席團任免之。局內之重要事務由局長召集副組長以上開局務會議決定之。

(11)各組置組員,由組長提名,由局長任免之。

(12)處理局以處理現下之非常事態為目的。置總務、治安、調查、交通、糧食、財務各組。

(13)總務組之任務為文書之起草收發、人事及其他不屬他組之事務。

(14)治安組之任務為確保治安及指揮民眾避災受難等。

(15)調查組之任務為蒐集情報及宣傳。

(16)交通組之任務為維持民眾之交通往來及提供本會需要之交通工具。

(17)糧食組之任務為調劑民食及採購糧食,以備本會之用。

(18)財務組之任務為募捐以供本會之用,並出納、記帳及決算。

(19)政務局以改革臺灣省政治為目的,暫置計劃組及交涉組外,依時勢之需要,以常務委員會之議另定之。

(20)計劃組之任務為研究現制之缺陷,並計劃如何改革臺灣省之政治經濟。

(21)交涉組之任務為對長官公署及中央政府交涉改革臺灣省的政治經濟之方案,及對國內各方面聯絡宣傳。

(22)本會之會議除主席團會議以外,皆以過半數之出席,得其過半數之同意決之。

(23)本大綱之改正須要經過委員會之決議行之。

(24)本大綱自即日起施行,其施行細則,由常務委員會定之。

與會的人員,在討論該會組織大綱草案時,均曾熱烈發言,大家都爭得面紅耳赤,直至深夜始散會。(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