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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變蔡英文的「現狀」?(一)

體檢「現狀」

作者 | 主筆室
主筆室:《遠望》雜誌

2011年8月23日,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的蔡英文正式否認九二共識存在,宣稱將以臺灣前途決議文為基礎,凝聚「臺灣共識」跟中國互動;這個立場,即使在她輸了2012年的大選後,仍不改變。兩年後,「太陽花」之亂給了她更大的底氣,對此她更加確信自己的勝算。

根據政大選研中心的年度民調,在九二共識成立的1992年,臺灣民眾自認為(不是中國人的)臺灣人者,只有17.6%,廣義中國人(含「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高達71.9%。不過,在臺灣的「中國人」也可能是獨臺(即所謂「華獨」),不一定支持統一。因此,我們還要看看統獨議題上的具體立場。該中心從1994年起調查臺灣民眾的統獨立場,該年只有11.1%主張臺獨,9.8%主張獨臺(「永遠維持現狀」),支持統一者仍有20%。此後經過20年臺獨教改,到了2014年「太陽花」之亂後,情勢大變:自認為(不是中國人的)臺灣人者增長至最高點60.6%(1992年比率的3.4倍),廣義中國人則降到最低點36.0%(1992年比率的一半);此外,臺獨23.9%,獨臺25.2%,統派則只剩9.2%。於是,該年7月19日蔡英文宣稱:認同臺灣、堅持獨立自主的價值,已變成年輕世代的「天然成分」──這就是所謂「天然獨」。她這一句話,打消了民進黨內某些人主張的「凍獨」(凍結臺獨黨綱)案,也描繪了她心中的「現狀」。


蔡英文維持的「現狀」

基於對「天然獨」的信心,蔡英文在2015年4月9日於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中提出: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是「維持兩岸現狀」。由此可見,她是在臺灣島內的「現狀」已改變到臺獨占絕對優勢,使她確信可堅持「否認九二共識」而仍贏得2016年大選之後,才提出「維持(兩岸)現狀」的。換言之,對兩岸關係而言,蔡要維持的「現狀」從一開始就不包括「九二共識」在內;對島內情勢而言,也已非1992年「九二共識」成立時的最初現狀。她這個「維持現狀」的主張,等於是要大陸做好準備,接受即將到來的「否認九二共識的臺獨執政」新現狀。

2016年1月蔡英文當選後即對媒體宣稱:大選結果顯示她主張的「維持現狀」(包括「否認九二共識」)就是臺灣主流民意。於是她信心滿滿地把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和兩岸「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納入兩岸關係的「既有政治基礎」之一,要求依據「現行憲政體制」和「臺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延續「廿多年來協商和交流互動的成果」。她的意思是:儘管臺灣新執政當局否認「兩岸同屬一中」的九二共識,大陸仍應向「臺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退讓,以延續多年來「協商和交流互動的成果」。此即蔡英文「維持兩岸現狀」的具體內容。

簡言之,蔡英文新「現狀」的核心內涵就是臺獨執政;而她所謂「維持現狀」,在兩岸關係上就是要求大陸接受臺獨執政,對島內言就是深化、鞏固臺獨執政。當然,蔡英文無法直接迫使大陸接受臺獨執政,但她深信「時間」可以換取「空間」,只要她在島內不斷深化、鞏固臺獨執政,就能藉著長期執政而等待大陸「回心轉意」。於是,民進黨在2016年5月「完全執政」之後,不斷推出打藍反統去中國的舉措。並且,由於以下兩個可能對民進黨不利的趨勢,使蔡當局這些鞏固臺獨執政現狀的作為越來越積極、緊湊。

首先,民進黨由於堅持對抗性的臺獨立場,既無法維持「外交休兵」,亦無法延續「和平發展」,連兩岸制度性協商都已中斷。根據《聯合報》在中共十九大後(11月10-13日)做的島內民調,有47%民眾認為臺灣的兩岸政策不當,對蔡英文處理兩岸關係的表現持負面評價者由去年的48%增為55.8%,滿意比率則由31%降為26%。不過,民意對蔡英文不滿意,不代表支持統一。《聯合報》同一民調顯示:拒統的「臺獨加獨臺」仍占73%,與政大選研中心2017年的「拒統」總數(臺獨、獨臺、維持現狀再決定的和)81.6%一樣,都遠遠過半。換言之,即使民眾對蔡當局不滿,能取代蔡英文的仍然只會是另一個臺獨領導人。當然,這對蔡本人仍是一個警訊。

其次,太陽花之後,選民結構的統獨板塊迄今出現了小幅向統偏移的反轉。這應該是太陽花的臺獨高潮過後,統獨板塊回歸常態的表現,但也不能排除部分係對大陸對臺政策轉變的回應。政大選研中心民調顯示:臺獨由2014年的23.9%微降至2017年的23.6%;獨臺則由25.2%微降到25.1%;統派則由9.2%略升為11.8%。《聯合報》民調亦顯示這種跡象,而且幅度還稍大一些。面對大陸對臺政策逐漸緊縮,蔡英文更需要爭取時間鞏固臺獨執政現狀。否則不僅自己的執政受到威脅,統派力量也可能集結、成長,在島內挑戰臺獨。

於是,蔡英文企圖從以下兩方面強化其「維持執政現狀」。


深化法理臺獨

經過多年的教育與宣傳,「臺獨」的正當性在臺灣社會已經取得高於憲法的法理確信,以致在「課綱微調」爭議中,臺灣師大公領系(該系專職培訓公民老師)系主任林佳範竟在2014年2月投書媒體,宣稱:如果課綱違反憲法,「國中生都知道,該修的是憲法不是課綱」!在這樣的「民意」氛圍下,蔡英文上台後於2016年9月提名公開主張「兩國論」的許宗力、黃昭元、許志雄等7人為大法官及司法院正副院長,補上了法理臺獨在體制內的最後一塊短版:釋憲機關。從此,行政、立法、司法(釋憲)三種憲政大權都掌握在臺獨手裡,蔡英文完全不用修憲、制憲,就可以透過立法、修法而在中華民國的法律體制內全面落實法理臺獨。

釋憲權到手後,民進黨立法、修法就只剩下政治障礙,沒有法理障礙了。今年1月調查局將草擬的《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由於賦予「保防工作執行機關」超越正常司法程序的權力,近似戒嚴時期情治單位的作法,引起軒然大波而遭退回。3月13日,一群綠營立委又要求法務部早日提出《反滲透法》草案,保護「國家」安全。9月26日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稱,將比照《陸海空軍刑法》對《刑法》外患罪提出修法,將「敵國」一詞改稱「敵人」,以涵蓋「共諜」。在李登輝解除「動員戡亂時期」後,臺灣已多年不把中共視為「內亂」或「叛亂」,現在臺獨卻視中共為「外敵」,要納入「外患」罪來懲處。11月下旬,行政院將《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議,其中規定「政府必要時得派員進入非公務機關場所檢查」,又引起擴權爭議。11月28日,立院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正式裁撤了臺灣行政院裡最後一個象徵對大陸主權的機構。

形勢很清楚:民進黨根本無意按照憲法原則辦事,而正在利用不受法理限制的立法權來完善「法理臺獨」的體制與對大陸的防範。「轉型正義」的目標,從來不是正常的中華民國憲政秩序,而是臺獨威權體制。


公投修法為民粹開門

在深化法理臺獨方面,蔡英文的最大成就,是立法院在12月12日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完成了以下幾處修改:

一、將公投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納入更多「天然獨」世代,使有投票權人數增加60萬人左右。

二、全面降低各個門檻。以「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為準,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降至萬分之一、連署門檻由5%降至1.5%、通過門檻從「雙二一制」(投票人數達投票全人總數二分之一,有效贊成票超過投票人數二分之一)降為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且多於反對票,即為通過。以2016年總統選舉人數18,782,991人為基準,提案發動公投僅需1,879人,連署成案僅需281,745人;最後,只要有4,695,748人投下同意票,且多於不同意票,公投案即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版本的通過門檻更低至投票權人總額1/5。可見這個黨一貫只知拿香跟拜,毫無擔當。

三、公投議題限制在「依憲法規定外」(排除了修憲及變更國土),而且排除「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此外其他各種法律、政策議題都可拿來公投。但是,由於《公投法》第一條僅規定「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而迴避引用《憲法》第136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因此此法並無明確的憲法法源依據,可視為「主權在民」的行使程序。問題是:「主權」不受任何法理限制,如果日後再修法納入修憲及變更國土,司法院大法官估計也不會宣告其違憲。換言之,此法早已打開通往臺獨公投的法理之門,未來要不要用此法的低門檻搞臺獨公投,只是民進黨的政治考量,而非法理限制。

四、將全國性公投的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廢除認定公投事項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於是,未來各種敏感的公投議題都可假藉民意行之,民進黨可藉此卸責。

五、公投遇選舉應同日舉行。因此增加了公投案過關的機率。

由於此一修法,我們可以預見:未來臺灣的公投將層出不窮,而且每次「全國性公投」都可視為「主權獨立」的演練,將有力地深化民眾對臺獨正當性的法理確信。但是,原本只是補充代議政治的公投可能喧賓奪主,使臺灣的政黨鬥爭動輒捲入全臺民眾。這種民粹動員將造成社會動盪、人心不安。而公投案由於通過門檻降低,彼此互斥的公投案都有可能通過,於是臺灣的憲政秩序和政治責任將更加混淆。臺灣人自詡的「民主」極有可能就此走上自毀之路。


打趴政敵國民黨

蔡英文維持臺獨執政現狀的另一方向,就是徹底擊敗國民黨,使民進黨在島內失去競爭對手,於是無論其施政再怎麼無能、失敗,都無可取代。她在這一方面的作為可謂劍及履及、刀刀見骨。

蔡英文非常清楚:國民黨早已失去中心思想,無法以理想凝聚黨員、以使命指引方向,唯一能使國民黨政客站在一起的只剩「利益」。因此,只要徹底剝奪國民黨黨產,就能鬥倒這個屍居餘氣的百年老店。於是,她在就職未久的2016年8月10日,即公布了針對國民黨制訂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此條例針對國民黨,明文規定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之現有財產,除了少數合乎目前法律規定者外,一概「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於是,只要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的黨產,或某一組織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就能成為清算對象。如果國民黨無法在明年地方選舉中擴大執政版圖,及時取得行政資源彌補黨產損失,這個黨將大幅度萎縮,很難在2020年的大選威脅民進黨。

但是,僅僅鬥倒國民黨是不夠的,還須把它鬥臭,讓它永世不得翻身,民進黨在島內才能高枕無憂。為此,今年12月5日立法院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條例》完全是政黨鬥爭的工具。該條例將「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為從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至1992年11月6日(金門、馬祖、東沙、南沙解嚴),排除了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同時,條例也不處理關於原住民的歷史正義問題。如此切割後的選擇性「轉型正義」,擺明僅只針對國民黨,目的在從歷史上鬥臭國民黨。

條例規定,在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可主動調查、審定「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之「政治檔案」,並可將其強行移歸國家檔案;還可重新調查「威權統治時期」之政治案件,「識別加害者並追究其責任、回復並賠償被害者或其家屬之名譽及權利損害,及還原並公布司法不法事件之歷史真相」;對「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而從上可知,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臺獨的利益而針對國民黨翻案,以揭發國民黨過去的不義為手段,斷絕這個黨的任何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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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31日,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揭牌成立。蔡英文致詞表示:任何人都無權說「過去的事情就過去吧」,這是要跟威權時代做個了斷的時候,我們要跨出這一步,臺灣的民主才會真正鞏固。


選擇性的正義

國民黨確實在長期戒嚴下搞特務統治,作惡多端。並且二蔣在臺灣光復後與親日派合作反共,打壓臺灣反日及左翼勢力不遺餘力,如今遭到媚日臺獨反噬,連對綠營屈意奉承的馬英九都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實可謂咎由自取。但我們必須指出:民進黨如今清算國民黨,只是政治鬥爭,不是「轉型正義」。

首先,選擇性的正義不是正義。促轉條例放過日本殖民統治、迴避原住民受歧視剝削,可見立法目的不正。從民進黨歷來所宣稱的歷史「真相」中,也可看出他們心裡的正義早被扭曲,例如,醜化中國對臺統治、美化日本殖民統治、掩飾二二八中打殺外省人、包庇李扁違憲擴權甚至貪贓枉法的事實等。在這樣的史觀中,我們很難找到正義。

再者,民進黨為了重建臺獨威權體制,只想接收國民黨留下來的情治單位,從未曾真正打算清算特務系統。解嚴迄今30年,許多當年直接迫害人權的特務姓名早已為人所知,例如當年迫害洪秀柱父親洪子瑜的公營事業情治主管龍次雲。但是,當洪秀柱要參選總統時,綠營斤斤計較的是洪子瑜是否如洪秀柱所言「送至綠島管訓三年多」,而無一人追問龍次雲的下落。民進黨政客對這些當年直接執行政治迫害者的興趣,遠遠低於國民黨的黨產。連1980年2月28日發生的林宅血案,迄今真相不明,甚至連當年情治單位如何誤導辦案方向以致成為懸案也未成釐清。最怪的是:苦主林義雄熱中於推動臺獨、廢核、公投修法,卻從不對其政黨的執政者施壓要求血案真相。如果聯繫到前述《國家保防工作法》、《反滲透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等法案的起草,和《黨產條例》、《促轉條例》的內容,民進黨似乎只想打倒國民黨,而不是打倒違憲的威權體制。威權體制的工具可以保留──只要能為我所用。

現在,《促轉條例》規定要「識別加害者並追究其責任」。我們且拭目以待,看民進黨在哪些案件上願意落實此事。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應由憲法法庭解散。國民黨長期不敢追究民進黨「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使民進黨終於等到了機會追究國民黨「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可歎在臺獨威權與民粹政治下,「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恐怕落得只是蔡英文藉著「轉型正義」之名,鞏固、深化她要維持的「臺獨執政現狀」而已。臺獨亂政大戲,正在上演!(待續)